工程结算策划书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业主名称:
1.3、业主性质:
1.4、工程合同价:
1.5、工程特征(包括建筑面积、层数、功能、总高度、合同开竣工时间、实际开竣工时间等技术指标):
1.6、承包范围:
1.7、合同约定主要结算条款(包括费用条款及结算申报、审核时间条款):
1.8、材料供应方式:
1.9、审核单位情况(是否确定审核单位,是否政府审计,是否二审):
1.10、劳务分包情况(包括主体分包模式、专业分包情况):
1.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工程结算编制申报存在的问题:
2.1、工程经济签证及业主批价办理情况:
2.2、材料供应对帐情况:
2.3、自供材料批价是否齐全:
2.4、工程变更资料收集情况:
2.5、施工方案对于结算的影响:
2.6、专项施工方案的收集情况:
2.7、竣工图纸的编制或完善对于工程结算的影响:
2.8、各种竣工资料(含隐蔽验收、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验收记录、实验记录、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情况:
2.9、水电费使用及转帐情况:
2.10、业主分包工程合同收集或造价确定情况:
2.11、影响工程结算编制和申报的其他情况:
三、解决结算编制和申报的相应对策:
3.1、经济签证、业主批价的补充整理工作:
3.1.1经济签证及批价补充完善责任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等)
3.1.2经济签证、批价的核对筛选:由商务经理牵头,技术负责人配合,将收集到的经济签证按照专业分别编号登记。
3.1.3经济签证及批价完善补充完整的最终时间:
3.1.4确定如果按期完不成全部签证情况下的结算申报方法:需要对未完成的经济签证进行逐项分析,列表说明,探讨对整体结算影响。
3.2、材料对帐的处理方法:
3.2.1对业主供料的对帐:确定业主供料是否齐全,单价及合价是否正确,对于业主供料没有价格应当与业主沟通,确定是否转帐及转帐的价格。
3.2.2对劳务供料的对帐:确定供料(含业主供料)是否都已经转帐,未转帐(含限额领料)是否都有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确认,转帐价格的确定方式。
3.2.3完善材料对帐的责任人及责任时间:项目经理牵头,材料负责人具体办理,商务经理配合。对帐完成时间不能晚于结算申报前20天。
3.2.4确定在结算申报前不能完成材料对帐的结算申报方式:应当与业主沟通,完不成或业
主不转帐情况下结算申报的材料价格确定方式。是否在结算书中直接退出甲供料。
3.3、自供材料的批价核对与补充办理:
3.3.1材料批价核对责任人及时间:由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审核提出批价的缺失情况,项目经理牵头,材料负责人具体经办,对缺失的或不合理的批价与业主进行沟通,及时完善,确定的完成时间不能晚于结算申报时间的前20天;
3.3.2批价材料的筛选:对于同种材料分不同时间批价的,应当由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进行筛选,确定申报结算时材料的进价价格,同时应分析业主、监理、咨询单位所持有的材料批价资料情况综合确定。
3.3.3采保费申报的比例确定:商务经理牵头,材料负责人配合,根据业主批价单的情况确定采保费的计取比例。
3.4、工程变更资料的处理方法:
3.4.1工程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论上讲,工程的变更资料应当为资料员与商务人员处的资料相同,但是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结算申报两个月前商务人员应当与资料员仔细核对工程变更资料。本工作由商务人员与技术人员配合进行,确保变更资料没有遗漏。
3.4.2变更资料的筛选:商务经理(预算负责人)牵头,技术负责人配合,将变更增加和变更减少的资料分别整理编号,逐个分析,确定结算申报时的取舍,同时应当考虑申报后的可能会出现的后果。
3.4.3工程变更资料缺失情况的处理:通过商务人员与技术人员的核对,发现变更资料缺失且对工程结算编制和申报有较大影响的,应当由项目经理牵头,技术人员经办,商务人员配合,在结算申报前20天内完善资料。
3.5、施工组织设计的收集与整理
3.5.1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将业主、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转交商务人员一份,商务人员应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工作中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照,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所包含的经济内容。
3.5.2商务人员应当将施工组织设计仔细研究,分析组织设计中涉及工程量计算、措施费计算的部分与技术人员交流沟通,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结合,确定最准确的计算方法。
3.5.3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不明确的做法和不利于结算的做法,项目经理牵头,商务人员配合,技术人员实施,向业主、监理提出修改或提出技术核定单进行修正。
3.5.4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符且不利于结算内容的处理:项目经理牵头,技术人员实施在结算申报前20天完善资料的修改,到期完不成的,应当共同研究结算申报方式并分析申报后果。
3.6、专项施工方案的收集: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砼施工方案、设备安装(吊装)施工方案、安装工程调试方案等涉及工程造价的方案及组织设计。
3.7、竣工图纸的编制:
3.7.1竣工图纸的编制应当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办理,商务人员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7.2竣工图纸应当全面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于在原施工图上绘制竣工图的,在发生变化的部位应当以标注形式注明“详见××图纸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等字样,同时标注时应当全面考虑对工程结算编制的影响,执行趋利避害原则;
3.7.3对于重新绘制竣工图纸的,可以适当在竣工图加以说明,将在图纸上不能计算的工程量在说明中具体说明,有利于结算的编制;
3.7.4绘制竣工图是商务人员应当全程参与,提出相应的意见,以便于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3.8、其他竣工资料的整理:
3.8.1隐蔽验收资料:对于涉及工程造价或证明变更资料的隐蔽验收资料应当复印备用;
3.8.2技术核定单和工作联系单:对于涉及工程造价的技术核定单和工作联系单应当分析是否办理了相应的经济签证,同时根据施工合同确定是否应当办理经济签证,没有办理的及时办理,无法办理的应当分类汇总作为结算资料;
3.8.3图纸会审:应当保证完整的图纸会审记录作为结算资料;
3.8.4验收记录和试验记录:商务人员应当与资料员积极沟通,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备用;
3.8.5会议纪要:对于涉及工程造价的会议纪要等资料应当作为结算资料整理提交;
3.8.6其他影响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的竣工资料商务人员应当保存备用。
3.9水电费资料:
3.9.1首先应当确定水电费的缴纳人:如果为自行缴纳,应当整理出水电费汇总表,确定使用数量和单价,本工作项目经理牵头,安全人员实施,商务人员配合;如为业主缴纳,应当向业主沟通是否转帐,扣除数量价格如何?
3.9.2如为我公司总包管理的水电费,应当明确各施工单位使用的水电费数量、单价、线损分摊情况并形成书面资料要求各单位签认。
3.10、商务人员必须持有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合同交底等全部材料;同时要积极与业主沟通争取持有业主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对于自行分包的合同商务人员必须保留一份原件并注意保密。
3.11、商务人员必须对涉及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编制的其他资料和情况有明确的概念和思路。
四、工程结算的编制与申报
4.1工程结算的编制:
4.1.1工程结算编制首先要求商务人员在上述经济技术资料的基础上认真仔细的计算工程量。对于总价包干的工程应当仔细对比原包死价所包括的内容,然后计算由于变更、增加工程量、施工措施不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及造价;
4.1.2对于清单单价包死的工程:除了仔细计算工程量以外,应当分析当时清单单价的组成与实际施工的内容是否相符,不同的,应当在施工期间提出并修改单价(包括措施费的增加);
4.1.3商务人员应当按照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编制出一份准确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工程结算的保底值,本数值注意保密;
4.1.4对于不能确定申报金额的结算值,如可能存在的争议部分、未签证部分、总包服务费、未确定的材料价格等商务人员应当列出明细,注明造价,会同项目经理、相应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研究确定结算申报值;
4.1.5在确定结算保底值和不确定数值后,商务人员应当组织项目经理、分公司(事业部)专业负责人进行研究包括业主性质、监理单位是否审核、审核单位状况、是否复审等情况,对于已经确定审核单位的工程,必要时与审核单位领导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结算最终申报值作出最终决定,确定申报总值,研究结算期望值;
4.1.6对于条件允许的工程,如平米包干、包清工工程等,应当由商务人员牵头对整个工程的成本进行测算,确定工程的实际发生成本,该成本应当包括发生在该工程上所有的成本,以此作为结算编制的最低保底值。
4.1.7工程结算申报值确定后商务人员应当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会签,然后报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将会签意见修改或解释后整理完善,相关程序按照公司文件执行。结算书的盖章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印章为准,不得盖项目印章。
4.2工程结算的申报:
4.2.1工程结算的申报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逾期确实完不成的应当给业主说明原因(如签证不及时、批价不全等原因);
4.2.2工程结算申报时应当根据业主要求是否报相应的结算资料,如变更签证、材料批价单、
工程量计算底稿等,对于没有明确要求提供的,尽量不要提供;对要求提供的,必须仔细核对后方可提供;对于没有办理完成的结算资料应当在提供时注明清楚;
4.2.3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申报时必须要求业主签收,签收手续按照公司制订的表格格式。对于业主拒不签收的,应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不签收的,应当采取快递或公证送达的方式进行,但要与业主人员进行沟通解释;
4.2.4结算书申报后,应当明确分工,对工程结算进行跟踪。一般项目经理跟踪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商务人员跟踪审核单位,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全面指导,为结算提供外围服务,如对接审核单位高层、政府相关部门等。
4.2.5工程结算编制完成后,公司(分公司、经理部)职能部门应当与结算责任人(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或预算负责人)签订结算责任状,明确结算完成时间、效果、职权范围、奖罚标准等刚性指标并交公司分管领导监督执行,但公司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不能以包代管,应当加强指导、监督、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兑现奖罚。
五、业主结算的审核:
5.1结算审核工作是决定结算成败的最重要的环节,商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到位,对于不同的审核人员采取不同的态度,但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5.2对于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可以暂时搁置,避免冲突,合并处理;
5.3对于结算审核中暴露的问题汇总后,商务人员应当组织项目经理、职能部门进行分析,确定问题性质,按照必争项、争取项、放弃项进行分类,分别估算出相应的工程造价,可以按照下表进行分类:
费用项目简述 费用金额 费用种类 涉及造价 争取金额 备注
5.4结算费用的使用:商务人员将争议问题汇总后,应当在组织相关人员的会议上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以及要发生的费用金额并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确定后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商务人员借支,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5.5费用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争议金额的10%,并尽量在实际审核人员层面发生。在费用发生前商务人员应当先与审核人员沟通,确定可行性。需要公司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出面解决的,商务人员应当提供相应材料。对与公司层面的对接结算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争议金额的15%;
5.6结算逾期未完成审核:对于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没有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应当由商务人员拟草,项目经理审核,公司职能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间办理完会签后向业主发送结算催告函并办理相应手续;
5.7结算报告的出具:结算审核完成后,商务人员应当将审核报告初稿进行仔细核对,并对各费用项目核查,同时提交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无漏项、错误发生;待审核完毕后方可同意出具审核报告;
5.8审核报告的盖章:所有结算报告必须加盖公司结算专用章方可生效。
5.8审核报告的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必须交公司职能部门保管,当事人只能保留复印件并注意保密。
六、劳务结算的审核:
6.1劳务结算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成熟一个,结算一个,不要等到业主结算完成后在进行结算;
6.2应当严格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材料超欠供分析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6.3劳务结算的审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会签、复审。
七、工程结算分析和总结
7.1对业主、劳务结算全部完成后,商务人员必须对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分析出经营效益和管理效益。管理效益分析为现场管理效益和结算效益;形成结算分析报告报公司职能部门审核。
7.2对工程结算过程进行总结,总结结算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
八、工程结算策划的奖与罚
8.1公司职能部门将审核过的结算分析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按照结算效益扣减两倍的结算费用和审计费用之和后按照5%~10%提取奖励金额;
8.2奖励金额的分配:原则按照公司职能部门10%~30%,商务人员40%~60%,其他人员20%~40%分配;
8.3结算效益为负值或不足以冲减审计费用和结算费用的,按照净损失金额的50%进行处罚,处罚比例按照奖励比例执行。
九、其他
9.1本策划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商务人员为主编制,项目其他人员配合,公司职能部门指导进行;
9.2本结算策划书的奖罚逐个兑现,严格执行。
9.3公司合约成本部对结算策划书进行审批并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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