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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演讲稿优秀范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0 12:56:58 | 移动端:互联网演讲稿优秀范文

  “自从有了互联网”演讲稿

  ——姜慧娟

  毫无疑问,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我们即媒体”的自媒体时代。博客、微信及其他便捷、大众的传播方式正在改变新闻等宣传类行业的整体面貌。 当人人都可以拍DV,都可以写(网志)博客,他们也都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记者或者“议员”。在这个“反客为主,人各有志(博客本是他人创始却为我们所用,人人都会写网络日志)”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自主地记录自己的生活与遭遇,并且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介在公共领域发出自己的声音,做一个寂寞而真实的桅顶瞭望者。若得幸运之神的眷顾,还会凭着自己无意的一瞥,撞开历史多情的一页。

  或许正是看到这一改天换地的变革,2006年美国《时代》周刊将网民评选为年度风云人物。过去,在网上冲浪被当作一种时尚,而现在更是一种必需的生活方式。网络不仅记录正在发生的历史,而且正在创造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众型历史。下面我将用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对于自从有了互联网后的一些个人看法:

  第一章:作为社会软件的互联网

  阿尔文·托夫勒在《再造新文明》一书中断言:世界迎来了第三次浪潮。第一浪潮是以锄头为标志,第二浪潮以流水线为标志,而第三浪潮则是以电脑为标志。第二浪潮的大众化社会如今已经为分众化社会所取代,同质性社会为多样性社会所取代。如今,伴随着各种社会性软件和社会性网络的兴起,“电脑”早已经开花结果,网络也借助各种载体基本上发展到了“全民参与”的阶段。 对于流行于网络上的意见,有人可能会说,网络(转载于: 博 文 学 习 网:互联网演讲稿)意见是一种不全面的意见,不代表民意。这种批判多少带有一种乌托邦的意味,因为直至今天,历史上大概也没有什么民意是全民一致达成的,要不怎会有更像是权宜之计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事实上,在分众化社会到来之际,如何维护少数派权利更是现代政治的首要任务。如果我们将网络意见视为民意中的一部分,就应该相信

  任何网络意见,哪怕只是从网上发出的一个孤独的声音同样值得政府与社会重视。

  尽管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谣言”与“错误言论”的传播,让一些多愁善感的正人君子心怀忧惧,甚至竭尽所能掩饰这个时代亟须医治的溃疡。然而,即使如此,在关键时候互联网总是能给我们带来温暖、惊喜与光亮。自从有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地成为一个“新闻社”、一个“编辑部”、一部“电台”、一个“权利的终端”。从“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到201*全民反腐官方网站开通等事件无不表明:如果有可以持续的自由权利,每位公民都能顶天立地。

  中国民意之崛起,来自中国近30年的改革开放,来自现代网络科技的发展。如果承认在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暗合了“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承认中国在逐渐地告别过去那种一切以政治为中心的“上下高度一致”的时代,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互联网发展,客观上都是在个体平等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横向的联合。众所周知,中央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差异就在于,前者的信息是垂直流动的,而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主要是水平及对角流动,买卖双方在各个层次交换着信息。

  尽管一直乐见互联网在中国的成长,但是我们同样发现世界上鲜有这种中国式的狂热。有理由认为,互联网的过度繁荣映照出的恰恰是现实生活满是无奈。试想,若不是现实生活不尽如人意,无处可去,谁会整天泡在网上?若不是没有相濡以沫的爱情,谁又何苦天遥地远地与未来网恋?所以我说,网络更像是现实世界的流放之地,寄居其中有时亦不过是在失乐园后与自救。互联网见证了转型期中国人的怕与爱,当人们不能种好自己现实中的田地,无力在大街上获得权利的收成,便只好对着小小的鼠标称颂不已,仿佛那是漂荡在浩瀚波涛之上的装载着国家未来的夜航船。

  第二章:互联网执政与媒介的贫困

  费正清先生曾经如此评价中国:“迄今为止,中国仍然是记者的天堂、统计

  学家的地狱。”所谓“统计学家的地狱”,是因为旧时中国没有真实可信的“数目字管理”;而“记者的天堂”则一语道破转型时期的特征。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大时代。旧事物尚未消褪,新事物正在生长,置身其中,有理想的记者会知道自己身处怎样的时代,知道这个时代正在跨越怎样的难关,坚守怎样的价值并呵护那些事关进步的默契。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民意崛起并非可以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时还可能毫无作用,因为民意会遭遇强力的抵抗甚至反噬。比如说,虽然公民被宪法赋予了言论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却看到许多无法无天的官员使其治下的公民因言获罪。另一个“经典”得让人心痛的对比是,2007年周正龙拍老虎,不仅没被老虎伤到半根毫毛,而且在2007年年底成为无数网民心中的“年度风云人物”;魏文华拍城管,短短几分钟却被被拍的一群城管活活打死,“城管猛于虎”的说法随着这个鲜明的对比不胫而走。2007年的问题没解决,于是便有了发生在2008年初的“天门惨案(7日下午5时许,湖北天门市湾坝附近,天门市水利局下属建筑公司一负责人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要求其删除图片,男子拒绝,遭城管围殴,在送医院后不幸死亡。这就是著名的天门惨案,在2008年某天发生在一片被“诗仙”李白称赞过的土地上)”。

  民意崛起并不难,真正难的是民意如何能够获得执行力,使那些获得共识的意见能够推动制度变革与具体的操作层面。对比“民意崛起”与“天门惨案”的发生,或许,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不幸的不是已经发生的不幸,而是大家知道不幸的根源却不知道它何时消失或消灭,而是舆论与民意一次次胜出而悲剧与恶行却继续堂而皇之地上演,而是民意没有执行力。

  有目共睹的是,互联网正在改变执政观念。执政党对互联网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网络时代中国政治进入一个新阶段。与此相关的背景是,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的2.11亿。网民的政治参与,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日益影响着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即使是

  那些曾经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的人也渐渐相信,与其把互联网视为挑战,不如顺势而为,使其变成可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机遇。互联网不仅是一种认识真理的工具,同样是一种新的治理工具。如今每年“两会”上,中央领导人希望网络能成为民众与中央沟通的平台,互联网将从学用、商用、民用走到政治生活前台,更加深刻地影响中国社会。地方官员也在不同场合鼓吹学习、用好网络,“如果党政官员不愿、不会、不能利用网络和群众保持沟通的话,那可能就会变成现代社会的聋子和瞎子”。当代中国官员群体正放弃对互联网的厌恶感,更多地亲近和利用互联网,广纳民意和汲取民智,形成和民间频繁的互动,这将引发更多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或可推动中国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岭南十拍”的出现,则是政府与社会互动的典范。

  “互联网执政”,这是我最早在《南方周末》上、在新闻执政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概念。它不过是“新闻执政”的拓展。“新闻执政”的提议源于美国白宫发言人,它区别于传统政治传播中的“宣传统治”。不难发现,在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路途中,中国同样经历着由“宣传统治”到“新闻执政”的转变。国务院新闻办的官员亦表示,中国政府应对新闻媒体的态度已由“媒体控制”、“媒体管理”过渡到现在的“媒体合作”。

  政治是管理公共事务的艺术,善治的实现必然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 然而,在毫不吝惜地赞美互联网为中国正在形成的开放社会立约的同时,同样应该看到,互联网议政与互联网执政的过度繁荣,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其他治理途径的严重缺位,尤其反映了主流媒体——诸如报纸、电台、电视台——作为舆论平台的实效。在中国,网络更像是政治与社会表达的一个替代品或者集合器。它集街头运动、议会辩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等于一身。它表面上热烈无比,却又有着杂烩一切的暧昧。作为博弈工具的互联网,它一次次见证了原本可以在法院解决的问题,却不得不首先经过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媒体审判”或者“互联网审判”才能推动;原本可以在日常行政中解决的问题,却要通过互联网上风起云涌的声讨“定止纷争”。

  记得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经济刚刚兴起时,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便是“眼球经济”(或者说“注意力经济”)。拜30年改革之所赐,中 国 人 权利意识日益觉醒,伴随着各地有责任心媒体的积极参与,一些维权者在维权受阻时往往会想到通过“吸引眼球”的方式来为自己争取权利。

  然而,媒体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尽管媒体时刻关注社会,但从产业角度和新闻规律来说,并非所有关注都源于救济社会的目的。如尼尔·波兹曼所说,新闻播报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有残酷的性质。如今,“好、现在”时常被用于广播和电视新闻节目,其目的在于指出我们刚刚看到的或听到的东西同我们将要看到或听到的东西毫无关系。“再残忍的谋杀,再具破坏力的地震,再严重的政治错误,只要新闻播音员说一声‘好、现在',一切就可以从我们的脑海中消失”。克林顿的新闻班子会适时地把信息透露给守在白宫外的记者,并将此视为“给野兽喂食”。不幸的是,转型时代的公众同样像渴望正义之肉的野兽,他们通常会在间歇性发作的正义声讨中“尝鲜即安(获得最新发布之后便不再帮助当事人)”。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新闻当事人在媒体轰轰烈烈的关注“寂寞如烟花”之原因所在。显然,互联网上的拦轿喊冤和随之而来的互联网执政并不能实现人们期许的普遍正义,因为互联网并不足以支撑起一套行之有效、一以贯之的规则,不能消解制度上的贫困。

  媒体与政府在互联网时代的作为有目共睹。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如果一个社会凡事都要靠民意来推动,那么其制度建设就一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显而易见,民意更需要在制度上落实,而不是依靠网络上风起云涌的街头运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星的社会工程诚然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但是这种“计件式的维权”终究不如扶起一种制度更有效力,更符合一个宪 政国家的政治伦理。

  第三章:自从有了互联网

  100多年以前,在信息时代尚未破晓之时,大概是意识到人们对信息的过度攫取会毁掉自己的生活,梭罗离开了喧闹的城市,走近了瓦尔登湖。就像今天,拔了网线,关了电视,过不被信息垃圾包围的日子。显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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