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物资竞价采购,定于2013 年01 月31 日举行。诚
邀有实力、讲诚信的单位参与竞价。
1. 此次竞价采购采用信函密封报价(或传真报价),请在信函背面注明“竞价书”字
样和所投类别,如‘板材’、‘型材’等,并在信函封口处加盖公章。
2. 报价表一律采用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表(修改报价表竞价作废),按报
价表要求填写标书,并加盖竞价单位公章。
3. 本次竞价采购的物资有:板材、型材、焊材、配件、紧固件、油漆、气体等。
4. 竞价方须缴纳30000 元竞价保证金(具体见报价表)和300 元竞价文件资料费,未
交竞价保证金和竞价文件资料费的,不接受其竞价文件。
4.1 竞价保证金可采取货款划转或现金支付。
4.1.1 竞价保证金采取现金支付的竞价单位,请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办理;若通过银行汇款,请汇到:
工行眉山市分行崇仁分理处 帐号 :2313399609100005638
收款单位: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请将汇款底单传到028-38502273)
4.1.2 竞价保证金采取货款划转的竞价单位,需向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开据委托付款
书 ,且加盖委托单位财务章和单位公章, 经确认我公司欠竞价方货款金额大于竞价保证金
的,竞价小组方接受其竞价文件资料。
4.2 竞价保证金、竞价文件资料费须在2013 年01 月31 日12:00 点前缴纳,并将其
缴费依据交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物资竞价采购工作小组审查(或传真至
028-38502273)。
4.3 对中标的单位,竞价保证金转成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多退少补;没中
标的单位,在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办理退款手续后,即可凭退款手续到公司财
务管理部退竞价保证金(仅限现金支付保证金的竞价单位);标竞价文件资料费一律不退。
4.4 标竞价文件资料费300 元一律采取现金支付,款汇至4.1.1 指定的帐户或直接到
我公司财务管理交纳。
4.5 对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单位,竞价保证金一律不退。
5. 合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中标总金额的5%缴纳,仍采取现金支付或货款划
转两种方式。
6. 对打包竞价采购的物资,必须做到:外包装上需注明“采购包名称-配送包名称,
内包装上需注明“配送包名称-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竞价需以采购包名称为基本单位报价
(不分包),即一个采购包规定的所有物料必须全部供应方可报价
7.竞价文件请于2013 年01 月31 日12:00 点前送到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物资竞价
采购工作小组(具体接收点设在物资管理部管理组)或传真到028-38502447。
通过邮局邮寄的,请将邮件于2013 年01 月31 日12:00 前寄到:
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部管理组 《收》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 邮编:620032
竞价文件若不能按时送达的,请发传真至028-38502447,以免竞价误时。
7、本次竞价采购物资为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3 个月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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