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客观、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永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从以下两方面制度建设:
首先,在原来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找出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登记制度、司法鉴定程序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鉴定管理方面的鉴定人守则、鉴定人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方面的公示制度、鉴定委托人须知、鉴定流程图、申请鉴定提供鉴定材料一览表,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同时,制作了司法鉴定文书式样文本,包括受理案件登记表、不予受理鉴定通知书、鉴定委托合同书、委托鉴定材料收领单、制发鉴定书审批表、司法鉴定书式样等多种文本,统一印制了司法鉴定档案卷皮。
其次,强化了对司法鉴定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司法鉴定的各项制度,根据鉴定机构的执行情况,把监督管理工作的作为工作重点,如执行受理案件登记制度时,登记是否全面、翔实;执行鉴定人出庭制度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鉴定人出庭的情况说明是否全面;司法鉴定信息统计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为商丘市普济法医临床鉴定所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创造了条件,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 毛伟
.选择是做司法鉴定还是咨询鉴定
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司法程序鉴定。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或委托函,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被鉴定人到场或我所上门采样,采样过程须委托方、被鉴定人、鉴定所工作人员三方监督,照相及按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报告有两份。咨询鉴定(无法律效力,仅供个人参考):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被鉴定人证件不齐或个人送检样品,照相及无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意见书一份。
以后要打官司的要选择司法鉴定。两种收费是一样的。
检查时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情况及配合检查.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以及体格检查时提供虚假症状或虚假制造体征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因其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法医学鉴定目的是提供客观的医学证据,鉴定业务不属于商业行为,甲方对收取司法鉴定费表示理解.
第七条 本案例资料必须留取相关永久证据,可能用于教学,科研,如无特殊申明,视为知情同意.
第八条 乙方仅对送检样品及其相关资料负责.
第九条 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说明理由:①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的;②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③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第十条 □复核样保存3个月;□送检样品过少,无复核样;□送检余样返回;□样品不符合要求,结果仅供参考.
第十一条 □甲方申请回避的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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