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会议和遵市牧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元至五月份以来,我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渔业船舶安全治理和渔业船舶安全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了渔业船舶安全法制体制机制、渔业船舶安全保障能力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从努力构建渔业船舶安全长效机制上去下功夫,竭力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了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和做法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渔业航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我县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了正安县畜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任务分解,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了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三个到位。
2、以开展“禁渔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八进”为载体,大力开展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出动宣传车到全县渔业水域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政府通告,发放禁渔知识明白纸,在二月至5月四个月的禁渔期内,我局累计出动宣传车45辆次,宣传人员124人次,悬挂标语21幅,张贴政府通告8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二是通过办专栏、搞讲座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局共办专栏三期,办专题法制讲座一期,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分管畜牧水产工作的领导和畜牧站长,全县河流承包户,水库经营者,共200余人;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宣传畜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县城南新天广场进行启动仪式,并开展为期一月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此项活动将于6月1 月启动,6月30日结束,目前我局以出台了专门的宣传活动方案,准备了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具体人员;五是利用我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我局将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纳入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送放心农资下乡,把涉牧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送到农户和渔民手中,送维权知识到作业水域、到渔民家中、到渔民手中,引导渔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3、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我县境内渔船主要分布于芙蓉江、三江、清溪河下游河段沿线,涉及乡镇有格林、俭坪、和溪、乐俭、土坪、流渡等六个重点乡镇,渔船持有人是沿江沿河两岸的村民,渔船多为木质结构,只有三艘小型机动船,渔船的规格、配置、性能比较落后,船员专业化水平低,捕捞仅是村民的一个附带产业,捕鱼作为农闲时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经济收入的手段之一,这也体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含义。换言之,我县目前没有专业的渔民或渔村,也没有一艘质量合格的渔船,多数是农用船兼用。据统计,我县目前有从事捕捞的渔船有46艘,今年前五个月来,我局加大了禁渔宣传与执法力度,对道真、正安两县共管水域渔塘库区的渔船进行清理,特别是开展了渔船上岸、渔网入库、渔民休渔的禁渔专项行动,与渔民签订禁渔和安全生产责任状46份,查处了两起下高网、船舶航行区内作业等阻碍航运的行为,末获得捕捞许可证3起,末通过渔船检验1 起,末配备安全设施4起,目前还没有发现渔船违章载客的行为,即使有,也是船主自身作为渡河劳作的交通工具使用,不具备商业营运的特征。
4、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治理行动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地操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县局与乡镇站长、乡镇站长与渔船持有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县局渔政站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末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效果
通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使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遵守国家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生产行为,有效窥避了安全事故的风险,维护了我县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通过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坚决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1、渔船和渔民分布较散,作业隐蔽性强给安全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渔船质量差,结构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3、渔民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多为文化水平低,年龄较大的人,接受新事物、新知识较慢,抵御风险的能力弱;
4、渔政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弱,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县局渔政站有执法人员5人,且年龄呈现老龄化的趋势,并且渔政站和水产站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既要负责抓生产发展,又要行使执法职能,没有实行专门的定员定岗,致使管理较为随便和松散,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案设备不足,甚至连执法服装都没有,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较低,成为制约我县渔业生产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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