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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论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1 14:51:43 | 移动端:精准扶贫论文

  精准扶贫就是精准发力、精确制导。过去是大水漫灌,现在是精准滴管,哪里干旱就给哪里浇水,干得很就多浇点,干得松火就少浇点。精准扶贫,首先要把对象搞准。这是前提和基础。以下是小编带来精准扶贫论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精准扶贫论文 篇1

  政府主导、部门主抓、行业主帮、社会主动、群众主体,这“五位一体”是我省巴中市、广元、南充市、凉山州等一些地方在扶贫改革中探索出来的成功作法。在扶贫攻坚中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

  一、政府主导

  贫困问题历来是一个经济政治问题,政府必须在扶贫开发中起主导作用。汪洋副总理强调说:“我们党和政府抓扶贫,不同于国外的救济性、慈善性扶贫,而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制度特征是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扶贫必须政府主导。政府主导是中国扶贫的重大特色,其作用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政府主导的必然性、重要性。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扶贫开发是政府行为之一,对各级政府来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缓解直至消除贫困,是一项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重大而光荣的历史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近年来,各级扶贫部门成为了政府组阁或政府直属局后,政府尤其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协调作用,把重视民生扶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科学规划。政府抓扶贫项目,重在规划的科学编制。规划先行是推进扶贫项目落实的前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扶贫攻坚规划及新村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完善工作。要注重规划工作的超前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目标不得低于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坚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把扶贫攻坚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等衔接起来,把扶贫开发工作与推进“两化”互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把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协调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要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要维护规划执行的严肃性,真正尊重规划,严格遵守规划,做到落实不打折、执行不走样,推动规划蓝图加快转变为贫困地区的发展现实。

  三是加大投入。增加扶贫投入是政府主导的重要内容之一。省的“纲要”提出,“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都要逐年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用于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对增加扶贫投入,中央有要求、群众有期盼、我们有责任、财力有条件。2011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千亿元大关,拿出总额的千分之二三用于扶贫,这对于每10个农村居民就有1个穷人的省份来说,是完全应该的。市县也应视财力状况,给予适当安排。

  四是组织实施。组织好扶贫项目的实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跟踪监督、检查验收、评比表彰这些都是组织实施的重要内容。但是仅是如此还不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注重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这是党的十八大关于“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要求之一。在贫困地区,改善民生就是要坚持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这是其核心和重点。怎样做到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一要自觉提高扶贫开发与社会管理并重的认识,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社会管理工作,为扶贫开发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二要坚持新“两个凡是”。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新“两个凡是”同时关注“民生”与“民权”、强调“民享”与“民建”,前半句是对尊重“民权”促进“民建”的规定,后半句是对关注“民生”保障“民享”的要求。因此,坚持新“两个凡是”,是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的重要举措。三是要关注民权。这一点特别重要。扶贫工作中,对抓民生高度重视,也有许良策良方,效果也特别突出,但对民权则关注不够,甚至不觉提也不愿不敢提,所以,现实中甚至有民权受损而导致贫困的现象。民权也是生产力,关注和维护民权是扶贫开发和社会管理并重的重要内容。

  五是宣传发动。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凝聚人心,吸引更多的力量关注和参与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发动也是群众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政府要重视这项工作,扶贫部门更要加强宣传,自身宣传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部门主抓

  这里的部门,是指扶贫开发系统,也就是各级扶贫办(局)。这是各级政府开展扶贫攻坚的主要力量,枢纽部门,也是政府扶贫开发的“总管家”。经过近年政府机构改革,全省各级扶贫部门大多与移民部门合并了,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成为了政府组阁或政府直属局。因此,现在有了行政许可,扶贫部门要自觉成为扶贫攻坚的主力军、排头兵。

  一是要抓住新机遇,清晰新思路。新阶段,扶贫任务艰巨繁重,面对新挑战,也面临新机遇。各级扶贫部门都要抓住机遇,确立起“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新思路。不辜负党委、政府重托、贫困居民重望,自觉肩负使命、如期完成任务。

  二是围绕新目标,明确新任务。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新阶段扶贫目标,扶贫部门的工作任务,概括说就是一句六个字:“主攻、助推、加强”。“主攻”专项扶贫、“助推”行业扶贫、“加强”社会扶贫。绝对不能目标不明决心大,胸中无数措施多。

  三是采取新举措,迈上新台阶。以省的新10年扶贫纲要为引领,加强扶贫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衔接、实施,加大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扶贫项目建设。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开展新村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培育、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保护和对外开放,推进扶贫开发迈上新的台阶。

  四是把握新态势,提供新服务。扶贫部门要通过实地调研和贫困监测等方式,把握新动态、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建议、搞好新服务。重点是服务上级、服务横向、服务基层。继续落实思想早发动、任务早明确、措施早制定、责任早落实、资金早报账的“五早”举措,争取做到扶贫开发当年投入、当年启动、当年建设、当年见效。

  五是按照新要求,建设新队伍。新10年,扶贫开发目标更宏伟、任务更艰巨、工作更繁重,也对扶贫队伍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抓思想武装、抓作风转变、抓廉洁自律,建设一支亲民务实、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扶贫开发新队伍,努力做到以干立威,以为立位,增强职责,不辱使命,切实当好扶贫攻坚的排头兵。这里特别讲两点:

  一点是强化统筹协调功能。一方面,目前省和绝大多数市、县撤销销了原扶贫办、移民办,组建了新的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有的成了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余大都是政府直属局,应当说有了行政许可,也有了对下发指令性文件的条件。但是,由于国务院扶贫办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所以,它仍然没有行政许可和下发指导令性文件的条件,所以,省、市、县扶贫部门在行使行政许可和下发指令性文件时,还是处于尴尬地位。另一方面,扶贫部门注重了靠前指挥、作战,有的却忽略了扶贫移民局同时还是同级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了协调部门的职能。而这个职能是非常重要的。部门主抓,更重要的是统筹协调这一点。因为扶贫既要扶农户也要扶区域,这就需要统筹。谁来统筹,这就要靠这个职能的充分发挥,靠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统筹。

  二点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当前,扶贫系统、村社干部、贫困农户都有一个能力建设问题。中央强调我们党存在“四个危险”,其中之一就是能力不足。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许多干部是“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所以,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这是扶贫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行业主帮

  行业主帮,也就是行业扶贫问题。按照国家和省的新10年扶贫纲要和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行业扶贫重点是“大扶贫”的重中之重,也是政府主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承担着贫困地区发展的重任。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本行业的扶贫任务。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土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配送物流业。加快农村邮政网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农、林、牧、渔产业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化与市场对接,逐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特色产业园区。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开发当地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开展科技扶贫。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加强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继续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副县(市、区)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重点县工作。

  四是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边远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落实国家助学资助政策,推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牧)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五是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和扶贫开发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优先优待扶持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社区建设,做好新村聚居点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帮助贫困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七是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恢复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态功能。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四、社会主动

  扶危济困、扶贫帮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有27个单位在川开展定点扶贫。当地政府要及时总结推广定点扶贫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在川定点扶贫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争取更大的扶持。

  二是东西部协作扶贫。浙江省过去对口我省南充、广元两市12县,前年开始增加帮扶我省藏区32县,珠海市对口帮扶贫我省彝区。各授扶贫市县,要自觉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争取协作扶贫上台阶、上水平。

  三是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12201*年对口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12〕12号),安排了所有省直机关、部分中央在川单位、省内大中型骨干企业、高等学校等239个部门(单位)参与对口定点扶贫工作。这是1986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规模最大的一轮。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

  四是社会各界扶贫。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形成合力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重点是借鉴国际社会减贫理论和实践,开展减贫项目合作,共享减贫经验,共同促进减贫事业发展。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全国外资扶贫都呈萎缩趋势。以2012年为例,我国经济总量达到了8.25万亿美元、为美国的近1/2强、排列世界第2位,外汇储备为3.31万亿美元、为世界第一,全国财政收入11.72万亿元人民币、为世界第二位,外贸进出口总值3.87万亿美元,为世界第一位。为加大国际交流,2005年,我国与亚行合作,成立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加大对国际反贫事业的支持。同时,中国也在接受国际少量的扶贫项目。目前,正在加紧世行贷款实施“中国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覆盖四川、甘肃、贵州三省,四川拟在叙永、古蔺、布拖、昭觉、金阳、美姑等6县实施。货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中央、省按1:1配套。

  五、群众主体

  贫困群众是推动扶贫开发的决定力量、生力军,必须突出他们的主体地位,调动其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是强调群众投工投劳而成为出资主体,而是要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决策主体。突出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决策主体地位,干与不干,干多少,干什么,怎么干,这些都应由群众说了算。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问题。不能“反客为主”、越俎代庖、包办代替,更不能搞强迫命令。

  二是资产主体。突出群众在资产形成中的资产主体地位,广泛开展参与式扶贫,继续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巴中精神,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思想, 在产业发展、农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鼓励农户自己更多地投入资金、投入劳动, 转化各方面扶持力量,进而成为资产形成的主体。

  三是受益主体。突出群众在利益享受方面的受益主体地位,让群众分享发展成果是群众主体的保障,政府不仅要重视在经济上保障群众物质利益,帮助扶持他们增收,而且要重视在政治上尊重群众民主权利,在科教文卫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满足其需求,使其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精准扶贫论文 篇2

  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宁远县是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有150个贫困村,9万多贫困人口。宁远县也制定了“扶贫到村,规划到户,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的扶贫思路,制定5年减贫计划。作为宁远农村商业银行来讲,如何实施金融精准扶贫,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实践的课题。

  当前宁远农村商业银行推动精准扶贫的难点

  (一)自然条件恶劣,金融扶贫风险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加之人口增长、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毁林毁草开荒等不合理开发,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有的地方已无地可耕,连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难以保障。这些地区致贫因素多,贫困程度深,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普遍。

  (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金融扶贫成本增加。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加上长期投入有限,欠账太多,特困地区水利灌溉程度低,公路覆盖面窄、路况差,住房条件差。

  (三)农村产业结构单一,金融扶贫难度增加。特困地区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缺乏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构成以农业为主,粮食生产占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等其他产业比重低,农业生产成本高,生产发展水平低,收成少,一旦遇上自然灾害和市场价

  格下跌,贫困村农业就处于亏本经营的状态,生活上重返贫困或维持低收入水平,难以实现资本积累。贫困村生产耕作技术低,支撑产业不强、市场接触少、农业产品量小且市场化程度极低,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业链短,导致贫困村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四)生态环境差,贫困地区信用评级困难增加。贫困村农民长期处在封闭的环境中生活,缺乏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缺少农村实用新知识、新技术,家庭经济脆弱,扩大家庭生产投入困难。贫困村中有一点技能的青壮年人口往往都外出务工谋出路,留守的是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生产能力偏弱的“三偏”农民,这部分农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更为严重。

  (五)认识不一,金融扶贫工作推进力度不足。扶贫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协调难度大。扶贫资金多为财政性资金,条块管理,专款专用。财政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占比较小,扶贫资金有限,难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六)手段乏术,金融生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足。由于信息不对称,贫困地区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非上市企业股权等“五权二指标”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资产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加剧了银行与农户、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抑制了金融资源的及时介入。信用等级较低,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改善、信用体系建设较缓慢,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偏低,合格的贷款主体较少。

  (七)配套不够,农商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动力不足。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货币信贷倾斜政策配套不够,农商行将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动力不足。专项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配套不够,目前还没有针对贫困地区专门的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现有扶贫专项资金专项投入与贫困地区需求配套不够,由于扶贫对象多,为了兼顾公平,难免存在“撒胡椒面”式的安排资金项目的问题。

  (八)认识误区,贫困户的内生需求不足。贫困地区农户产业发展选择较难,增收渠道单一。从调查情况看,贫困地区农户贷款的需求分别为大件生产设备的采购、建房、婚丧嫁娶、大病住院、子女上学等,日常对贷款的需求并不迫切。有些贫困户仍然抱着依赖政府“输血”式救济的老观念不放,有些贫困户甚至有“金融扶贫是国家救济,可以借钱不还”的错误想法。

  当前宁远农村商业银行推动精准扶贫的对策

  (一)精准管理,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增加贫困地区资金来源。改进和完善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方式,发挥再贷款杠杆作用,调动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留在当地使用。建立“政银企”

  合作平台,与政府签署扶贫开发合作协议,结合产业基础及未来经济发展导向,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专业、系统和全面的金融服务。二是把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作为开发式扶贫的重要抓手,推动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增量扩面,着力提升扶贫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继续引导农商行灵活创新信贷管理机制,拓展抵质押范围,大力推进符合贫困地区多样化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是调动多方资本与信贷资金协同扶贫。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是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创新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担保体系。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专项基金,基金来源可以参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办法,按照当年实际土地出让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

  (二)精准施策,建立农村扶贫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建立分层次、广覆盖、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贫困地区服务渠道和能力建设,适量增加贫困地区营业网点,发挥物理网点+电子银行+代理渠道优势,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让贫困地区农户实现“足不出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二是运用“金融+”,将农商行自身优势与扶贫政策相结合,探索创新扶贫贷模式,推动信贷资金流向当地产业、农户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三是构建“人在网中走,档在格中建,格格有服务”的金融服务新格局。积极发挥网络优势,借助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搭建基层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桥梁。结合“扶贫贷”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提升扶贫功效,填补服务空白。

  (三)精准发力,高标准选定金融支持项目。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生活条件。贫困地区政府财力有限,公路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积极支持特困地区的水利、公路、棚户区改造和整体城镇化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畜禽、茶叶、中药材、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着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业集中、生产加工向龙头企业集中,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之路,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三是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

  (四)精准滴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创新农村生产要素担保方式。农村“五权二指标”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民有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试点,创新“三权”抵质押金融产品。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机器设备、产成品等农村资产都纳入担保品范围充分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扩大农业企业抵质品范围。二是创新易地扶贫搬迁模式。结合扶贫搬迁项目“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特点,按照“政

  府主体、实体承贷、独立审贷、择优选贷”的模式,确保易地搬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以土地为抓手,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金融扶贫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将拆旧区具备复垦条件的集镇、村庄、农村居民点和零星分散的宅基地,纳入拆旧区规划,与区位条件好、发展较快的城镇建新区组成挂钩周转项目区,并允许土地培养挂钩指标在省内实现价值互换、有序流转。三是加强银行、保险、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形成三者之间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探索助农贷、助保贷、助贫贷等信贷产品,分散和缓释三农信贷风险,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的发展。

  (五)精准搭桥,实施智力式扶贫。一是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发挥农商行的客户优势、信息优势,为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搭建“融资+融智”的创富平台,帮助引进一批“两型”产业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二是大力开展科技培训。聘请农、林、特、畜牧等专业技术人员,以使用技术培训为重点、以产业扶贫为目标,培训新型农民,达到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提高贫困农民外出就业和稳定增收能力。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捐赠科普、农业、创业、管理等文化书籍和光碟,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文化水平,增长金融知识,使农民学会金融致富。

  (六)精准扶持,推进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环境评估体系建设,

  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加快建立贫困地区市场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健全针对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二是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贫困地区示范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三是培育贫困户珍惜个人信用的意识。通过警示教育,提醒贫困户树立“珍惜信用”的意识,增强个人信用保护意识,当诚信客户。

  精准扶贫论文 篇3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扶贫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这是对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扶贫的一项重大决策。“整村推进”,从本质上看,在四川就是已实施多年的整体推进式扶贫新村。从四川近十年特别是新阶段全面建设扶贫新村的实践看,这一决策反映了贫困问题“大分散、小集中”和农村扶贫工作的特点,符合实际情况,受到贫困地区干部困群众的普遍欢迎。实践证明,扶贫新村是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四川扶贫新村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扶贫新村建设的显著成效

  (一)扶贫新村的历史回顾。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国定、省定贫困县为单位开展农村扶贫,在当时是合理的、必要的,但是,到90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变化,扶贫“对象锁定不准”、扶贫“资金漏出严重”两大问题较为突出,贫困地区、农民反映强烈。1996年12月四川省第12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扶贫战略的重点转移,即由扶县扶乡转移到扶村扶户。围绕新的扶贫思路,会议部署了扶贫“五到村五到户”。“五到村”,即计划分解到村、领导联系到村、帮扶措施到村、资金安排到村、工作深入到村;“五到户”,即扶持对象到户、领导帮扶到户、措施落实到户、项目覆盖到户、资金安排到户。'97年初起,四川巴中、宜宾、凉山等地开始涌现扶贫新村,巴中市叫“文明新村”、宜宾市叫“美好新村”、凉山州叫“形象扶贫”新村。'97年底,四川省委、省政府在巴中召开全省第13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参观了巴中的“文明新村”建设。巴中文明新村建设的内容主体是“一立五改三建三提升”,“一立”,即围绕农民增收,建立村级特色产业;“五改”,即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即建池、建园、建家;“三提升”,即提升村党支部战斗力、提升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提升村两个文明建设程度。可以说,97/98年是四川扶贫新村的萌芽产生阶段。

  '99年1月,当时的四川省委主要领导撰写了《四川省广元、巴中的扶贫开发情况》调查,温家宝同志对“调查”作了重要批示:“四川巴中地区扶贫攻坚的成就说明,只要找准路子,真抓实干,就能改变面貌。巴中的经验和他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艰苦奋斗,苦干兴区,实干改变面貌,大干促进发展’的巴中精神,对全国扶贫工作具有普遍意义。”当年4月,省委、省政府又一次在巴中召开全省第14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组织与会代表参观巴中的文明新村建设,要求贫困地区示范推广巴中“五改三建三提升”文明新村扶贫经验。由此,新村扶贫热潮在全省贫困地区蓬勃兴起。各地结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把农村 “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扶贫新村从容到形式因地制宜地给予了新的丰富发展。可以说,99/00年是新村扶贫的示范推广阶段。

  '01年10月,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部署,四川颁发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这是指导新阶段四川农村扶贫开发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在编制这一“规划”时,科学认真地总结了5年中贫困地区以扶贫新村为载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成效和经验,“规划”确定在21世纪的头10年分期分批建设10000个扶贫新村的目标任务,并对新村扶贫提出了“村为单元、综合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新要求;四川扶贫新村进入全面普及、提升阶段。

  (二)扶贫新村的主要成效。'01'04年末,四川建设扶贫新村4196个('01、'02、'03、'04'年分别为997个、1005个、1006个和1188个;不含'05年正在启动1162个)。总投入资金28.32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64亿元、以工代赈扶贫资金5.58亿元、信贷扶贫1.89亿元,地方及农户自筹资金6.97亿元,农户投劳折资6.78亿元,其他投入1.47亿元。扶贫新村出现了个新的特点:

  一是“新设施”。修建通村公路,硬化进村道路,兴办水电、广播、通讯等,让贫困村逐步共享信息文明,基础设施有了新的变化。4196个扶贫新村打人工机压井5.73万眼,建蓄水池3.15万口,铺饮水管1.02万公里,修饮水渠1.31万公里,建塘库1512座,建提灌站622座,建山坪塘4748座,修石河堰31.36万条;新增蓄水量1761.62万立方米,新增灌面90.14万亩;改田改土36.52万亩。建微型水电站134座,架输电线路4283公里;修村内道路2.93万公里。改扩建教室、校舍21.58万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03万套,改扩建文化站6.43万平方米,改扩建广播站1.01万平方米,建电视接收站1750座。

  二是“新产业”。着眼增收,围绕市场,立足资源,村级特色产业有了新的变化。4196个扶贫新村各类支柱产业总收入60.55亿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4.42亿元,林业收入1.69亿元,养殖业收入16.70亿元,加工业收入1.49亿元,服务业收入1.97亿元,劳务输出收入14.28亿元。通过村级特色产业建设,匹配其他增收措施,扶贫新村农民纯收入快速增长,20012004年各年度与上年比较,分别新增91.27元、123.99元、145.48元与350.40元,增幅均高于当年全省同口径水平。

  三是 “新生活”。在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下,因地制宜地建设、改造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解决人畜饮水,新建完善学校、卫生站所等,农牧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新的变化。4196个扶贫新村共有34.09万户开展农户基本建设,改造住房1725.54万平方米、改厕215.62万平方米、改圈537.45万平方米、改厨288.58万平方米、建沼气池10.65万口,建院坝600.91万平方米。

  四是“新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整治生活环境,尤其是卫生环境,村容村貌有了新的变化。新村扶贫中,把移民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缓解了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草工程顺利推进,森林覆盖率提升。结合沼气建设,治理畜禽粪便污染等发展生态产业,使扶贫开发逐步朝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向迈进。

  五是“新风尚”。许多村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了支部领导、村委负责、各方协同、村民参与的新型的“飞鸟型”的管理的新格局,增强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管权与受益权,为搞好新村建设提供保障。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农牧民风尚有了新的变化。

  (三)扶贫新村的理性思考。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新村扶贫工程的最大特点是扶贫资源的“捆绑式”、扶贫内容的“综合性”、扶贫方式的“一体化”。

  1.以贫困村为载体,围绕新阶段的扶贫目标任务,把扶贫的政策资源、投入资源、人力及其他物质资源“捆绑”起来,实施社区、区域开发,是对扶贫资源要素的优化性组合。组合资源,发展生产力,这是建设物质文明。

  2.以贫困村为载体,把农户脱贫与村社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与生态环境改善、解决农户吃、穿、住、行与解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社区服务等诸方面的需要“统筹”起来,是对扶贫内容的开拓性发展。提高素质,发展公益事业,这是建设精神文明。

  3.以贫困村为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群众参与式村级规划,使扶贫资源、内容、贫困群众的意愿“一体化”起来,是对扶贫方式的变革性创新。给贫困群众以充分知情权、积极参与权,这是建设政治文明。

  新村扶贫的产生、形成、发展,有着现实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多年的实践表明,在国家的扶持下,紧紧依靠贫困村干部群众通过编制群众参与式村级规划,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特色产业增收,优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村社民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等为内容的扶贫新村,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主创新,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已成为四川扶贫叫得响的优质“品牌”。“万村扶贫”的贫困人口接近全省农村的2/3,分期分批地解决这些重点村的贫困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全省农村的贫困问题。这既是农村扶贫的重大变革,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运行载体,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的有效途径。

  二、扶贫新村建设的主要问题

  新村扶贫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也存在明显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先易后难问题。新村扶贫最应当坚持的就是先难后易选择贫困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先易后难选择贫困村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布局分散。'00年四川有行政村54044个,确定扶持10000个村,仅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18.16%。如果从人均纯收入低线往上选取的话,肯定地说“万村扶贫”的村都是人均纯收入900元左右以下的最贫困村。人均900元纯收入,不足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03元的一半。这就说明万村的数量并不多。但是,这1万个村的布局比较分散。全省181个县市区中159个有“万村扶贫”的省定重点贫困村。就连成都、德阳这样的省内发达市也分布了省定重点村。以县为单位看,“万村扶贫”村数为第二、三位的仁寿、中江县分别为240个、220个,而且都是非重点县;最少的攀枝花市的东区、西区各为1个。万村布局过于分散,最终导致了有限的扶贫资源的分散,使得新村扶贫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是重点“不重”。布局分散又必然带来重点贫困村的不重问题。在我国自扶贫开发以来,评估贫困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01年2月,省扶贫办对'00年全省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贫困村进行了一次普查,共有19547个,占同期全省农村54044个行政村的36.17%。从道理上说,扶贫的对象就是穷村穷人,既然1000元以下村有19547个,那么,不论选取5千个还是1万个,都应立足其中去选取。但是,由于许多因素,只好把“万村扶贫”的指标逐层往下分解,没有统一规定重点贫困村的选取标准,因此,“万村扶贫”中进入了部分经济发展水平在县内属于中等偏上的村,漏选了部分最困难的村。从人均纯收入这一指标看,“万村扶贫”的村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纯收入水平的村有30个,它们都分布在非重点县的涪城区、游仙区、安县,分别为2281、2237、1913元。超过1000元又不足当年全省平均水平且不在重点县内的村1488个,分布在28个县市区。上述两类村共涉及31个县的1518个村,占“万村扶贫”的15.18%。这些村占据了“万村扶贫”的指标,使得重点县内的部分贫困村,因为没有指标而无法入围“万村扶贫”,进而产生了重点县、重点贫困村“不重”的问题。

  三是先易后难。10年扶持10000个村,平均每年1000个左右,即是说有的村虽然在万村内,但要等到10年的末期才能得到扶持。不论是县、乡、村干部,还是群众都想先扶为快,千方百计往前靠,但往往是条件稍好的村才有竞争力;再就是为了出政绩,但是,越困难的村扶持难度越大,也就越不易出政绩,也就越不容易首先得到扶持,因此,这些年扶持的村,尽管绝大多数都在万村规划内,但多数都是县市区当地条件较好的。因而摆布在路边、城边、河边的就比较多。在有的地方,比如宜宾市为了今后验收能达标,在确定重点村时就选了中等左右村作为扶贫对象村。还有一些地方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达小康水平的村也列入重点贫困村享受扶贫政策的照顾。宜宾市的红楼梦村,原名下食堂村,早在改革开放时就是出了名的“富村”,南充市的望月村也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是市级小康村。这样的村也列入“万村扶贫”给予扶持,使得扶贫资源错位,显然剥夺了最困难村的正当权益。一个平均分配资金,一个面子工程,是扶贫的两大忌讳。

  (二)村内弃穷问题。新村扶贫是扶贫方式的重大改革,其初衷是抑制扶持到县而产生的扶贫资源漏出,进而能最大限度地瞄准、锁定贫困人口。新村扶贫的重要手段是扶贫资金,到村扶贫资金大致有三种投向:

  一种是投向修路、兴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二种是建学校、办医院等公益性设施建设;三种是投向农户的小型生产、生活项目。不少新村扶贫建设中,到户小型项目本来就少,而一些到户的小型项目,在政策上“一刀切”,结果富裕户得的补助多,贫困户自有资金少,得的补助少,甚至没有得到补助,客观上形成“弃穷扶富”。这几年,我到过不少的扶贫新村调研,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04年6月初,我与新华社的同志到苍溪县的两个新村扶贫调研,到户项目得到补助的都不是村里的穷人;有一户用自有的10来万元修了一幢新房,却得了近万元无偿扶贫资金的补助。还应引起特别注意的是“万村扶贫”的村内仅有当年1000元以下贫困人口607.67万人,占全省同期总数的58.33%。“万村扶贫”外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尚未解决温饱的人口由谁来扶贫?按照省的10年规划,应由当地政府负责,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几乎是处于“被遗忘的角落”。

  (三)资金漏出问题。四川10年扶贫规划提出每个新村投入无偿扶贫资金5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100万元。实际执行计划情况是'01年为9.5万元、'02年为10万元、'03年为20万元、'04年为40万元;信贷资金到村几乎为零。原因在于省列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多达12项,占了中央财政性扶贫资金的1/3以上;信贷扶贫资金又由于体制等原因,到村到户年平不足3%。到村扶贫资金本来就少,又有部分被市、县挪作其他。有的村10年扶贫就得三五万元的扶贫资金。'04年,省上分配每个重点村40万元无偿扶贫资金,连同重点村一并在9月20日的四川日报发布了公告。但是,泸州市从'02年开始在叙永、古蔺两县搞“烟水配套工程”,年年大块抽走新村扶贫资金,交由水利部门用于两县烤烟生产中的水池建设。'04年省上下达叙永县16个村的无偿扶贫资金640万元,市上决定搞的三个项目工程就划走520万元,其中,仅“烟水配套工程”400万元。这样,该县新村扶贫的村平均得到的无偿扶贫资金仅为12万元左右,还不足省上下拔每村无偿扶贫资金的1/3。古蔺县也基本如此。盐亭县每个新村划走二三万元,这种小额划走资金现象就更为普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违规违纪挪用,审计发现01/02扶贫资金违规违纪的达1.79亿元。

  (四)主体位移问题。贫困群众是扶贫开发的主体,但是,新村扶贫中主体位移的情况较突出。一是“先垫后报”造成位移。新村扶贫中的到户项目与基础设施、公益项目一样,强调实行报账制。先垫钱再报账,这对到户项目极不适宜,贫困农民的特点就是贫穷,他们自身无钱可垫、借钱也难,因而被剥夺了受扶持的权利,产生主体位移。同时,在信贷资金上,贫困农民还因穷缺乏抵押、担保的能力,且远离县农行等因素,造成信贷资金到户率低得不值一提。

  二是“招标投标”造成位移。贫困农民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劳动力就业不充分,但是,新村扶贫中实施的村级项目,如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一些地方由于片面地搞工程“招标投标”,贫困群众被排斥在实施的扶贫项目之外。资阳市的一个县,'02年建6个新村,每村无偿扶贫资金10万元。县上确定在这6个村修通村公路,将工程包给了包工头,60万元扶贫资金一次性付给包工头,再由承包人在外村请人来修路,村民被排在旁边成了“局外人”。

  三是“政府采购”造成位移。许多地方的新村建设,都采用政府采购,包括到户小型项目。“政府采购”物资的价格要高出农户采购的许多。'04年6月上旬,我们到盐亭县的一个村调研。这个村在开展新村建设中,将有限的20万元无偿扶贫资金在村子中间修建一段水泥路,将修路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村民不但没法参与修路建设,工程还超投资20万元,反而让该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新村扶贫主体的位移,严重地制约和影响了贫困群体对扶贫开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受益权、监督权”的落实。

  (五)审批繁锁问题。新村扶贫从扶贫资金投入来看,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资金这两项。从实施项目来看又主要是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农户项目这三项。其单个项目特点是投资少、项目小、周期短、农户散,社区农户不仅远离市省,而且也远离县城。四川纳入“万村扶贫”的村,都普遍发动群众、基层干部在01/02年编制了村级扶贫规划,且经过乡、县审批。平均每村编制规划时都花了万元左右的费用。但是,群众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几乎没有一个村得以很好落实。首先是投入量与当时省上的承诺相比极大地缩水。其次是层层审批项目。凡是村级项目,不仅要报市、省,甚至要报北京审批。使用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的村级项目,先由县上组织力量规划、送市上审批、再报省上审批,最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后审批。每审批一次,若有不同意见,县上就得修改重报一次。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村级项目也如此,仅只少了北京审批这一层。’00年5月,国家财政部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制度”,并指出“扶贫项目在地方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地对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03年前四川的实际做法是:省扶贫办审批村级项目,并由县级扶贫办组织实施,最后由省扶贫办组织检查验收。'04年四川下放村级项目审批权,实行县规划、市审批、省备案。但是,从运作的情况看,备案还是带有很大的审批性质。层层审批村、社、户办项目,一是脱离实际,致使村社穷人需要办、急需办的办不成,不急需的上面又安排了资金项目;二是增大了成本,反反复复报项目、审项目、批项目,增大了扶贫的运作成本;三是延缓了资金及时到位,近几年中央资金在三四月到省,省上要八九月到市,资金到村到户到项目往往在年底,这样造成了大批量的跨年度项目,新村扶贫陷入“一年资金二年干三年再把效果看”的“麻烦循环”。层层申报审批村级项目的弊病是不言而喻的,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很大。'04年省人大代表为此还专门写了建议,要求下放村级户办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同意开展此项工作。

  三、扶贫新村建设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新村扶贫是贫困村落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应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健康发展。

  (一)应坚持先难后易。10年扶贫“规划”已经实施四五个年头了,还年年搞先易后难,停留于“路边工程”,搞锦上添花,实在是说不过去的。因而需要确立起“选穷村、扶穷人”的新村扶贫先难后易原则。“选穷村、扶穷人”,这不仅是新村扶贫必须坚持的一条最基本原则,更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必须坚持先难后易,从当地最困难的村开始给予扶持。由于特定原因,10年扶贫“规划”内的村有少量村不属于当地最贫困的村,而有的最困难村又没有进入,因此,应当对“万村扶贫”规划进行调整。做到所有扶贫资金项目,都以新村扶贫为载体,围绕解决温饱、巩固提高来展开。调整的目的在于从根本上锁定穷村穷人(含低收入贫困人口)。其方法可考虑两种:一是有出有进。以县为单位,原来省定重点村分解到该县的指标不变,把不贫困的村调出去,把最困难的村调进来,出多少进多少。二是只进不出。如果第一个办法实施不具可操作性的话,即考虑第二种 “保存量、添增量”办法,解决最困难村漏出问题,即已确定的“万村” 不变,添加全省最困难村入围。但是,必须有十分明确的政策“杠子”,允许添进的“增量”只能是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民族地区县中最困难的村,经省上认可后纳入省定重点村范围;比照一二类重点村分配中央扶贫资金。调进比例可考虑以万村为基数的510%。其他地区也可以调进,但是,决不能使用中央分配的扶贫资金。确定调进多少,由各地自定;省上不作要求。

  (二)应坚持分类扶持。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扶贫的核心手段是无偿扶贫资金,为使扶贫更具针对性,新村扶贫真正见到成效,有必要对“万村扶贫”实行分类扶持、分级扶持。一万个重点村,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的重点村;第二类,不属于第一类、且不在成都、德阳、绵阳市内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县内的重点村;第三类,不属于第一、二类且也不在成都、德阳、绵阳市内的重点村;第四类成都、德阳、绵阳市内的重点村。第一类重点村,每村应全额使用中央、省的无偿扶贫资金。第二类重点村,每村可使用70%的中央、省的无偿扶贫资金。第三类重点村,每村可使用50%的中央、省的无偿扶贫资金。第四类重点村,只能使用中央贴息信贷扶贫资金;其中的革命老区县内的村,可使用30%的中央、省的无偿扶贫资金。重点县、甘孜、阿坝、凉山州内不属于重点县的一些县,由于重点村指标少这些县内还有相当部分的贫困村没有列入重点村。因此,应当规划入围,但是,一定要先确定贫困村标准、开展公示,经省上认可后一并纳入扶持。非重点县的万村内的省定重点村,除省上补助扶持外主要由市、县政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给予扶持。

  (三)应坚持群众参与。群众参与的一个方面是参与村级扶贫规划的编制。新村扶贫规划已经四五年了,应当对其修订、完善。规划的目标和措施要切实可行,绝不能再搞面子工程、摆花架子。编制村级规划中,要充分尊重村内农户特别是穷人的意愿,广泛征求基层干部、有关部门的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缺啥补啥、综合设计;实事求是地确定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具体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群众参与的另一方面是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这是参与式扶贫的根本、真谛所在。贫困群众是新村扶贫的主体,必须确保他们在新村扶贫中的知情权、决策权、设施权、受益权与监督权。一些地方,片面地搞所谓工程“招标投标”、政府“统一采购”、资金“工后报账”,人为地抬高了贫困群众入围的门槛。这些做法应当果断停止,确实需要的也应及时完善。解决贫困问题,国家的支持、社会各界的帮助是必须的,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缓解贫困问题最根本的还是靠群众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如果扶贫项目排开农民的参与,不仅会大大降低扶贫的效果,还会挫伤贫困农民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

  (四)应坚持直接受益。近几年新村扶贫的财政扶贫资金,大多用于贫困村的通水、通路、通电等公益性项目上,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但是农民直接受益比较少。'04年8月,胡书记到四川考察工作时,特别提到要“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重点安排一些能使群众直接受益的治水、改土、修路、通电等小型项目”。因此,可借鉴'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到户的成功经验,对贫困农户单家独户实施的财政扶贫项目,实行按定额直接补贴。凡是贫困农户单家独户直接实施的开发式项目原则上都要“直补”。具体项目可包括:住房改造项目、种植养业项目、移民搬迁项目,以及其他适宜“直补”的项目。对个户“直补”项目,还应以村为单位将补助农户的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张榜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对农民直接发放补贴。“直补”到户项目金额应占到村资金额的一半以上。其他到村扶贫资金,也须分轻重缓急,把有限的力量,用在与解决群众温饱关系最密切的项目上,用在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根本问题上。总之,投入到重点村内的扶贫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要围绕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广泛组织村民参与扶贫的项目,使贫困群众能够直接受益。要采取措施,对尚未越过温饱的贫困人口开展村建卡、乡建册、县建档的措施,给予重点扶持,越温一户销号一户。还应整合捆绑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新村扶贫计划的实施,信贷扶贫资金必须对实施的重点贫困村给予直接到村到户到项目的支持。

  (五)应坚持下放权限。当前和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增强农村扶贫特别是新村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扶贫第一位的工作。因此,应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进行改革。可考虑两种方式:一是重点县,省上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分配到重点县,项目审批也下放到重点县,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在规定权限内确定并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二是非重点县,资金直接分配到市,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在规定权限内确定并审批扶贫项目,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通过减少扶贫项目的省、市级审批环节,匹配其他措施可使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比目前提前至少半年或三至五个月到位,做到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当年项目当年见效。审批权限下放后,市、县审批下达的项目必须坚持扶贫资金投向原则和扶贫性的原则,将重点放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发展、提高劳动力素质的农户能力建设以及能提高贫困农民增收的项目上。为避免放权后,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流向中出现问题,省、市扶贫部门应及时转变职能,即是由目前重批资金审项目转变为对资金到位和项目实施情况的严格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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