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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为话题的论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1 15:02:54 | 移动端:以网络为话题的论文

  【导语】数字信息服务的基础建构是指开展服务所必须的基本资源条件。长期以来,数字化的资源建设一直被认为是基础建构的重中之重。下面关于以网络为话题的论文,一起来阅读下文吧!

  摘要 数字信息服务基础建构从资源网络向知识网络转变是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下的趋势。知识网络是一个基于知识网络基础设施和Web2.0理念与技术,由体验网络、具化网络、系统网络和学习网络组成的,强调知识开放、共享与自由流动的结构性网络。参与者、知识内容、产权安排、评价机制等是其关键性要素。

  关键词 信息服务知识网络资源构建Web2.0泛在知识环境

  1数字信息服务环境的发展

  1.1ACP的网络基础结构

  2003年1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发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名为《通过Cyberinfrastructure实现科学和工程革命》的报告[1],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国家科研基础设施开始了更新换代的质变发展。在这份由美国数字图书馆的先驱人物之一、美国数字图书馆先导计划一期工程(DLI1)密歇根大学数字图书馆项目负责人丹尼尔阿金斯所领头的“蓝带委员会”完成的报告中,提出了“Advanced Cyberinfrastructure Program”(ACP)。NSF的Cyberinfrastructure工作组主席德伯劳克瑞福德在阐述ACP的总体设计思想时把Cyberinfrastructure解释为一个整合了通讯、信息、团体、计算、协同与文化等要素的,由数据向知识演化的基础设施[2]。曾民族先生认为,Cyberinfrastructure一词结合ACP上下文的表述,有“整合知识的网络平台”之意,而且为了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提法衔接和对应,他提议将其翻译为“知识网络基础设施”[3],因为这个知识基础设施的建设,明示了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NII为代表的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质变性发展,展现了科技发达国家在构建国家知识基础上的新方向。可以说NII致力于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为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供基础保障;而ACP则致力于构建以协同平台、共享资源、虚拟组织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环境,为知识的创造、共享与应用提供基础保障。很明显,从国家层面建设的基础设施看,数字信息服务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结构环境,正面临着新一轮革命性的发展,美国从NII向ACP的演化昭示了这一发展路径。

  1.2Web2.0的信息环境

  从数字信息服务的实际运行环境看,正经历着从Web1.0向Web2.0的演化发展。众所周知,Web2.0这个概念由Oeilly媒体公司总裁兼CEO提姆奥莱理在2004年提出,用以描述人们以新的方式分享网络信息的第二代互联网络环境。但是这个缺乏准确定义的Web2.0概念,却可以被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们从不同角度予以理解和诠释。我们从数字信息服务的角度来看,Web2.0不仅仅是网络技术性的发展,而更加蕴含着网络环境中基于技术发展带来的观念上的变革。这些变革已经或者将要影响到人们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的行为模式,并由此对人类自身及其生存环境(现实的和虚拟的)的未来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Web2.0的互联网不再是一堆网页的简单集合,而正在转变成一种全球化的汇集大众智慧的信息系统交流、共享平台,这样一个平台所营造的是一种“泛在知识环境”(Ubiquitous Knowledge Environment)。“泛在知识环境”这个概念是NSF在2003年6月召开的“后数字图书馆的未来”研讨会中提出的[4]。它从技术上看就是实现以人为本的计算机处理能力,这个能力的基础是个性化、客户化、以人为中心的信息。从效果上看就是实现个人知识无所不在的存取、信息能够自然交流的知识社会化模式。我们看到,Web2.0技术上的发展为泛在知识环境的产生提供了保障,Web2.0“大众智慧”的精髓则为泛在知识环境的生态发展提供了动力。那么在这样一种人们参与的观念变得更加积极、参与的能力得到大大的提升、“大众智慧”显示出越来越重要力量的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中,数字信息服务需要怎样的调整才能适应呢?笔者认为从数字信息服务基础建构的转变入手是一个现实的路径。

  2从资源网络到知识网络的演变

  2.1演变路径的分析

  从前述NII向ACP发展、Web1.0向Web2.0演进的环境变化中,我们可以清晰体察到数字信息服务的基础建构从资源网络向知识网络转变的迫切要求,这是适应环境发展的一个现实路径(见图1)。

  信息资源网络的建设一直是开展信息服务的部门所特别关注的,只不过在网络时代相应地演化为强调数字信息资源网络的建设。例如,图书馆界就是从建设以馆际互借为主要手段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演化为建设以电子文献传递为主要手段的数字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从以NII为代表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开始,在Web1.0环境下国内外数字信息服务资源网络构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国CALIS二期数字图书馆系统项目所构建的以数字化图书期刊为主、覆盖所有重点学科的学术文献资源体系,就是在于借助网络协同合作平台开展数字信息服务的资源网络[5]。然而,这种基于“信息高速公路”、立足于Web1.0环境的资源网络构建理念还停留在传统的“藏”、“用”观念上,强调服务提供者必须要有所“藏”才能有所“用”,才能提供服务。在这种观念顺应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要求,高速路上需要有车在跑,也能够适应Web1.0的网络环境中用户被动接受信息的单向服务模式。但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这种资源导向构建资源网络的模式在信息服务中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力不从心的态势。首先,数字化资源的建设项目必然要以巨大的资金与管理成本为代价,对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生存环境来说,如果巨大的成本投入却不能带来相应收益,这种项目的发展前景堪忧就是必然的。其次,在这种资源导向的构建行为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人的因素。由于我们所构建与管理的都是些非人性的数字化物质对象,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们的数字服务基础建构中忽略了智慧的来源、知识的创造者这个构成要素。面对以大众智慧为精髓的Web2.0泛在知识环境,它将愈加显得不能适应。笔者认为,随着以ACP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启动以及Web2.0信息服务环境的日益成熟,数字信息服务基础建构由以数字化物质对象资源为核心的资源网络转向以人为核心的知识网络是必然的趋势。

  2.2知识网络的浮现

  所谓知识网络,按照安德瑞斯休弗特等人的观点,是指为了价值实现的目的,利用知识创造和传递过程积累和利用知识资源构建起来的网络,其主要要素是人、资源及其相互的关系。[6]正因为知识网络所强调的是借助于网络所形成的关联关系,强调的是以人为导向的知识流动,目的是实现网络中的参与者之间知识的传递、共享、创造和应用,所以在本质意义上它可以说是ACP基础设施和Web2.0环境下顺势而为的产物。在前述阿金斯的报告中提到:“ACP将建立一个从人员、数据、信息、工具、仪器各个方面,以空前强大的计算、存储和数据传输的技术水平,为研究团体提供一个更加广泛、综合的数字环境”[1],而在奥莱理的那篇经典的“什么是Web2.0?”文章中直接提出“Web 2.0的一个本质就是利用集体智慧,来将互联网调试为一种所谓的全球大脑”[7]。很明显,正是在ACP的项目中,对研究团体的关爱以及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中对人的参与所显现集体智慧的重视,为人及其所创造的知识成为一个知识网络创造了条件,而这个网络的形成也是数字信息服务在泛在知识环境中可持续深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数字信息服务而言,知识网络就是为实现服务价值,对服务活动所涉及到的人、资源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合理分析与架构,从而有助于实现知识的创造和传递的网络。这样的知识网络顺应了ACP和Web2.0以人为中心的理念,有助于数字信息服务工作重心从信息服务向知识服务演变。

  3知识网络建构模型设计

  3.1知识网络类型

  知识可以区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因此,根据知识在隐性和显性之间流动过程的不同,知识网络可以区分为4种类型[6]:

  ●体验网络(Experienc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于促进从某个知识主体的隐性知识向另外一个知识主体的隐性知识的流动。本质上,这就是一个促进知识创造者之间交流和沟通的网络。

  ●具化网络(Materializ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于促进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流动。这是一个知识内容的生产网络。

  ●系统网络(Systematiz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于显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流动。这是一个知识内容的存储利用网络。

  ●学习网络(Learning Network),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显性知识向隐性知识的转换。由于人们学习的过程千差万别,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习惯,不同类型的知识需要采用不同的学习手段,因此这是一个最具动态特色的网络。

  3.2知识网络建构

  3.2.1建构模型在数字信息服务中,知识网络建构的核心原则就是促进知识的开放、共享和自由流动,本着这个原则,笔者在上述4种类型的基础上提出一种的数字信息服务知识网络建构模型(见图2)。

  3.2.2模型阐述首先,这个模型包含了知识产品和知识流动过程参与者两大部分,其中知识产品基本上是过去数字信息服务中所重点建设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网络,从知识角度看是由显性知识构成的网络;知识流动过程参与者作为笔者构建的知识网络中关键的人的要素占据着重要地位,从知识角度看是隐性知识构成的网络,这些参与者既包括过去服务中强调的用户群落,也包括服务提供者,因为在笔者的知识网络建构中,服务所涉及的领域涵盖了知识流动从生产、传递到利用的所有环节,而涉及这些环节的所有人从知识流动的层面看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他们都是这一流动过程的参与者,而且在其中他们的角色并不是固定的,根据不同的知识流向他们可能表现出不同的参与作用。

  其次,这个模型的基础是以ACP为代表的知识网络基础设施和Web2.0技术与理念形成的实际网络环境。所有的知识流动均借助于这个基础所提供的技术与理念。诸如开放存取、Blog、Wiki、Rss、Tags、Mashup等理念技术的日益成熟和普及为知识网络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这个模型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知识的流动。图中几条箭头曲线表现了不同类型的知识流动,在显性知识部分,有系统网络内的知识流动,这体现在数字信息服务传统的数字信息资源搜集、整理上,体现在不同服务系统之间的电子文献传递上,体现在各种类型的网络资源(文本、音频、视频、多媒体等等)的自由流动上,体现在不同服务系统功能的Mashup(融合)增值上。在隐性知识部分,有体验网络内的知识流动,这体现在数字信息服务中服务提供者与用户的交流上,体现在工作人员间的沟通上,体现在服务参与者间的电子邮件、即时信息联络上,体现在Wiki技术带来的众人合作编辑创造上,体现在虚拟社区参与者的交往上。在显性和隐性知识之间,有具化网络和学习网络内的知识流动,这体现在开放存取带来的知识生产和利用新模式上,体现在Blog工具在个人知识发布的运用上,体现在Rss信息推送技术对个人信息获取方式的改变上,体现在网络远程教育方式的实施上。当然,这里的体现还远没有穷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数字信息服务中将会有更多的知识流动体现方式。这里的众多体现也并不是孤立的,因为该模型中的体验网络、具化网络、系统网络和学习网络都不是孤立的,它们相互交织形成的是一个更大的多向知识流动网络。

  4知识网络建构要素分析

  在我们的Web2.0泛在知识环境知识网络建构中涉及到多种要素,这些要素从各个方面确保了这个知识网络在数字信息服务中能够发挥最大的功效,下面就4个要素做简要分析。

  4.1参与者

  所谓参与者就是指数字信息服务所涉及到的每个个体或团队。笔者没有使用传统的服务提供者、管理者以及用户的概念,因为在Web2.0泛在知识环境的知识流动层面上,所有的参与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固定的知识权威、没有知识的管理者,有的只是知识的创造者、知识流动的促进者。这种新型角色赋予传统数字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使命是在显性与隐性知识间、在体验、具化、系统和学习网络之间提供一个平台促进知识的流动。他们不再是占有资源的所谓专家,没有了传统的“教育用户”任务,他们应该致力于促进“在恰当的地点、恰当的时间把恰当的信息传递给恰当的人”这个过程的效率。这种新型角色对传统以用户自居的参与者而言则意味着更广泛、更投入的参与。技术的进步已经降低了信息获取的门槛、拓展了信息扩散的路径,每个人都既是信源也是信宿,只要你是参与者,你在这个知识网络中就既是贡献者也是消费者。

  4.2知识内容

  由于参与者角色的变化,在这个知识网络中,知识内容的内涵也要发生一些改变,毕竟知识内容的生产是与参与者的行为活动直接相关的。这里的知识内容涵盖外化于人的显性客观知识和内在于人的隐性主观知识,前者既包括基于传统同行评审机制产生的内容,也包括基于开放存取实现方式产生的内容[8],特别是现在被当作Web2.0代表性技术的Blog、Wiki等方式所生产出来的大量数字化内容,因为Web2.0“用户创造内容”的理念,使得Internet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通路或者渠道,愈来愈成为用户内容创造的平台;后者既包括在知识网络中通过参与者之间的交流沟通表达出来的内容,也包括知识创造者在网络环境中的行为所蕴含的内容。巴特利在《搜》一书中曾说过:“一个链接又一个链接,一次点击又一次点击,搜索就这样建立起人类历史上最持久、最庞大、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产物――人类意图数据库”[9],这个意图数据库就是一种人的隐性知识的表现。例如亚马逊也是通过个人兴趣匹配引擎不停地搜集客户的购买信息,从而将客户上网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兴趣信息收集了起来,通过这些真实的数据达到了对所服务对象的了解。数字信息服务知识网络只有 全面涵盖上述各个方面的知识内容,才能真正适应Web2.0的泛在知识环境。

  4.3产权安排

  数字信息服务中对知识产品的产权安排,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鉴于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中对知识开放、自由的强调,除了遵循传统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外,还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正如斯坦福大学法律系教授劳伦斯莱斯格所言,版权保护的“目的不是授予作者对其作品的完全控制权,而是依照宪法要求(‘推动进步’)给予作者一种经过平衡后的权利”[10],因此莱斯格等人倡导发起了针对网络环境的“创造共用(Creative Commons)”权利保护机制(劳伦斯莱斯格本人担任了CC的主席),这是一种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文学、美术、音乐等)许可授权机制。它致力于让任何创造性作品都有机会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创造,共同促进人类知识作品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最大价值。因为在现有的版权体制下,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并非需要保留所有权利,相反他们更愿意选择“保留部分权利”或“不保留权利”,更多的是希望自己的原创信息能够为更多的人所了解、认同。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共用”协议机制提供了由署名、非商业用途、禁止派生作品、保持一致这4个最常见的授权选择形成的组合方式,构成了对知识产品从“松”到“紧”的授权限制。我们相信,创造共用在给创造者带来更加灵活便利的选择的同时,也确保了数字信息服务知识网络中更加有效的知识流动。

  4.4评价机制

  不可否认,开放网络环境的自由特色给知识产品带来比较明显的负面影响,是由于缺少了传统的“看门人”把关导致的知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这也是开放存取这种新型知识生产交流模式最招人诟病的地方。数字信息服务中的知识产品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服务本身的质量,因此在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下,采用何种质量评价机制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在我们的知识网络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的参与,无论何种类型的知识产品都是人所参与的产物,因此,在质量评价方面除了合理借鉴传统同行评审的严格学术评价机制外,更应该充分利用知识网络中人的力量,即大众智慧的测评能力。其实在当下的众多Web2.0网络服务中,借助众人的力量取得成功者不乏其例,搜索引擎Google成功的基石Pagerank算法,本质上就是借用了众人评价的力量,按照网页链接数进行质量排名。著名的维基百科全书达到今日的规模并被越来越多的人当作首选参考信息源,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其海量的参与编撰者,因为基于绝对信任的人人参与编辑模式有一个隐含的假设条件,就是参与人数无穷大才可能发现无意的错误或者恶意的修改。2005年美国《自然》杂志曾比较了维基百科和《大英百科全书》的科学类条目,结果在随机测试的 42个条目中,维基百科有4条不够精确,而《大英百科全书》 有3条,就整体而言,大英百科的平均出错率是每篇文章2.92个错误,略低于维基百科的3.86个错误[11],可见依靠众人力量把关的维基百科在质量上并不比权威的大英百科全书差太多。正如埃里克雷蒙德(Eric Raymond)在源自开放源码软件背景之下的格言所说:“有足够的眼球,所有的程序缺陷都是肤浅的”[12],我们相信,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下的数字信息服务知识网络要确保其中的知识信息质量,其评价机制中充分强化众人力量体现出的集体智慧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知识网络作为Web2.0泛在知识环境下数字信息服务的基础建构,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广泛的研究,而且在飞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下,重点与方向的把握也很关键,这一切都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1]Revolutioning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through cyberinfrastructure.[2007-01-25].

  [2]Crawford D. Charting our Cyberinfrastructure Future,2006:5.

  [3]曾民族.知识技术及其应用.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5.

  [4]Knowledge lost in information.[2007-01-25].

  [5]CALIS概况.[2007-01-25].http://www.calis.

  [6]Seufert A, Back A, von Krogh G. Unleashing the power of networks for knowledge management: putting knowledge networks into action// Beerli A J, Falk S, Diemers D.Knowledge Management an Networked Environments: Leveraging Intellectual Capital in Virtual Business Communities. New York:Amacom, 2003:100-134.

  [7]什么是Web2.0.[2007-01-25].

  [8]杨帆,詹德优.开放存取及其实现方式分析.图书馆论坛,2006(1):186-189,171.

  [9]巴特利.搜.张 岩,魏 平,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8.

  [10]莱斯格.思想的未来:网络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喻言.李 旭,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3.

  [11]Internet encyclopaedias go head to head.[2007-01-25].

  [12]Linus' Law according to Eric S. Raymond.[20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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