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姆昌德曾说:“对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尊严。”卢梭也说:“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平时,我们常常谈到“尊严”这个词,说人要有“尊严”地活着,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尊严”,也是这个意思;这是我们的希望,也是我们的追求。
那么,什么是尊严呢?简言之,“尊严”就是我们的权利和人格被他人或者组织尊重,“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
但是,我们的权利和人格是不是时时处处都被尊重了呢?一个乞丐在行乞的时候,他是不是都被施舍者当成“人”尊重了?一个人在生病期间,他是不是都被家人或者医生当成“人”尊重了?一个打扫卫生的工人,他是不是都被垃圾制造者当成“人”尊重了?一个下属,他是不是都被他的领导当成“人”尊重了?我们每个人都扪心自问,他们这些人,是不是在更多的时候,被当成了“东西”甚至还不是“东西”来看待了呢?美国总统尼克松曾经说:“擦地板与洗痰盂的工作和总统的职务一样,都有其尊严存在。”我没有去过美国,在美国,是否如此,我不清楚;但是在中国,擦地板与洗痰盂的工作和国家主席的职务果真有一样的尊严吗?未必吧!事实上,这些人的权利和人格,常常在不经意间,被他人漠视,剥夺,甚至践踏。
不是吗?因为明显的“城乡差距”,所以,我们就不难发现,城里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欺负农村人;因为明显的“地区差距”,所以,我们就不难发现,东部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藐视西部人;因为明显的“收入差距”,所以,我们就不难发现,有几个富翁真正尊重过穷人?因为明显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距,所以,我们就不难发现,有几个脑力劳动者真正高看过体力劳动者?可能正因为如此,农村人就拼命往城里挤,西部人就拼命往东部去,穷人就拼命要变成富翁,体力劳动者就拼命要变成脑力劳动者。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有可能有尊严;也唯有如此,他们才有可能有尊严可以捍卫。
所以,尊严这东西,它既是精神的,也是物质的。同时,它往往成了“优越者”的专利品;而对于“低劣者”,可能还是稀罕物。因而,“低劣者”还不得不努力,不得不抗争,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命运,就是希望有一天,有尊严地活着,并卓有成效地维护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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