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以及江苏大学生等11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使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南京省11所高校师生、领导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整理、分析来了解南京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为了确保研究结果具有可信度,利用电话访谈的方式从高校体育部负责人处获取“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中涉及到的资源配置情况,最后利用EXCEL和SPSS13.0软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具体分析.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设置情况
教育部为了确保各大高校可以更好的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要求高校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的方式来作为硬性条件,同时也要作为教育部门对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状况进行评价的关键指标,通过表1锁门可以发现,在接受调查的11所高校中,仅南京大学、江苏大学、江南大学以及中国药科大学等7所高校设置了领导小组,占54.5%.另外45.5%高校并没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与发展进行指导,就总体形势来说南京省各高校予以了“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足够重视.
2.2高校体育师资力量情况
根据表2数据可以发现,在接受调查的11所高校中共有76名教师的工作年限在5年以内,占本次调查总人数的15.2%,近164名教师的任教年限达到了11~15年,仅占本次调查总人数的32.8%,13名教师的任教年限达到了21年以上,仅占本次调查总人数的2.6%.这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南京省高校体育教师队伍呈现出年轻化这一特征,对南京省高校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带来了很大的人力资源优势,然而,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近50%的体育教师的工作年限都没有达到10年,并且这一部分教师的体育教育经验、专业水平方面良莠不齐,会对南京省高校全面施行“阳光体育运动”产生过大的影响和限制.
2.3学生参与状况
南京省高校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中以三大球、自行车以及慢跑等有氧运动作为主要运动项目,并且在接受调查的1000名大学生中有784人参与了有氧运动项目,占本次调查总人数的78.4%.另外有少数高校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开展了无氧运动项目,例如,短跑、跳高以及拔河等,占本次调查综述的21.6%.南京省高校大学生喜爱参与健美操、跆拳道以及自行车等有氧运动,主要是这些体育运动具有良好的娱乐性,大学生在运动健身过程中可以享受到快乐,部分高校开展的无氧运动具有运动强度大、耐力要求高等特点,并且学生在开展这类体育运动时容易产生乏味的心理状况,尤其是一些身体健康水平较差的学生不会选择无氧体育运动项目,所以当前南京省各高校在贯彻教育部门精神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依旧存在大学生选择比例不均、甚至是失调等问题.
2.4学生参与动机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动机主要来源于人的精神、物质需求,而行为是满足人需求的重要过程,人的欲望驱动其从事某些行为,以便于其可以获取物质满足或者精神满足.南京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中大学生外在的操作程序和步骤是由内隐思维驱动的,而且体育运动自身的需要引起大学生行为趋向,通过研究可以证明大学生是否对“阳光体育运动”感兴趣.从表4可以发现,接受调查的南京省1000名高校大学生中,468人次选择了增强体质是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动机,占本次调查研究总人次的24.2%,400人次选择了应付体育课考试作为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动机,占10.7%,同时还有258人次表示主要参与目的是为了完成教师下达的体育学习任务,占本次调查总人次的13.3%.通过对这一结果的分析可以明确认识到,南京省高校大学生没有予以“阳光体育运动”内涵、作用足够的认识与了解,或者是将参与“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大学生受高等教育阶段的体育学习任务,很多大学生都走入了高校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是体育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的误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开展,因此,南京省各高校在发展中要深入认识到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大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没有准确认识、了解这一问题,已成为限制南京省各大高校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问题之一.
2.5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形式
南京省各高校由于受到自身水平等级、师资力量、地理位置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等因素影响,使一部分高校在“阳光体育运动”实施中采用了体育课或体育课外活动的形式,还有一部分高校为了满足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将其设置为俱乐部形式,另外一部分高校采用早操或课间操的组织形式,其中30%的大学生表示本校的“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形式为体育课,22.3%大学生表示本校的“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形式为早操或课间操,20.9%的大学生表示本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过程中,以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来满足大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对这组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一些高校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中,教师主导、教师监督以及教师教学管理是主要组织形式,大学生在该种环境下很难培养出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意识,还有一些高校定期举办校运动会、冬季阳光长跑以及体育节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形式.
3南京省高校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途径探索
3.1高校领导予以“阳光体育运动”高度重视
调查研究中发现一些高效的领导人员没有予以“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足够重视,或者是领导人员根本没有意识到“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对提升学生健康水平的积极作用,因此,建议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或者是以硬性文件的方式来引导高校领导人予以该项工作足够重视,消除高校行政力量对“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产生的影响与限制.再者,建议高校领导者在“阳光体育运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身践行的原则,通过实际行动来引领大学生去认识、去了解、去重视“阳光体育运动”,并要在国家相关教育文件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目标的将该项工作落实下去,确保高校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可以取得既定效果.
3.2完善高校大学生体育成绩评价体系建设
高校领导人员通过以身践行的姿态势必会在短期内引起本校大学生的参与热潮,高校能否利用这一机遇来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决定高校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能否取得更高的成果,避免大学生参与热情下降后失去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意义和作用,因此,建议高校结合国内外体育教育先进成果来完善大学生体育成绩评价体系,例如,学校每学期对大学生进行一次体质达标测试,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到每一个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期评优评先中.高效管理工作中要结合“阳光体育运动”实施要求来建立匹配的规章制度体系,结合高校专业特点、学生素质特点来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与评价体系,利用多种途径来消除大学生客观因素对其参与性和积极性的影响,使每一个大学生在受高等教育阶段都能积极参与到“阳光体育运动”中,这也是高校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可以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
3.3教育部门要加大各大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现阶段南京省各高校除“211”高校外都面临教育经费短缺等问题,尤其是一些民办独立院校、高职院校等,学校很难拥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持体育教学物质基础建设,无法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难以引发其兴趣,因此,建议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要针对这一问题来适当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帮助高校建立现代化的体育场馆等基础体育设施.再者,高校在体育器材设施建设中要以《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作为主要依据,如果教育资金过于紧张则可以适当的采购一些低成本体育器材设施,避免体育教育资源的匮乏对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效果产生影响.最后,高校在面对教育资金短缺这一问题可以考虑加大学校体育设施社会服务供给力度,通过与省内外一些大型企业来达成合作协议,利用社会资本来建设现代化的体育场馆和完善的体育教育设施.
3.4利用大众媒体动员全社会参与“阳光体育运动”
现阶段社会各领域并没有深入认识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政府、高校以及全社会共同的义务,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体现在其需要支撑体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要通过大众媒体等众多平台来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和作用,使更多社会居民都能深入认识到高校开展该项活动的积极作用,从而使在社会上为高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再者,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来加大“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力度,帮助每一名学生家长都要认识到当代大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意义,彻底改变一些学生家长传统固化的思维模式,让家长可以更好的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到“阳光体育运动”中.
4结语
本文利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从多个角度探析了南京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状况,结合部分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解决对策,推动南京省高校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可以达成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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