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为我的同桌,是我意料之内的事情。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本来就是黄金搭档。
我们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只要不说话,不吃零食,不影响其他同学听课——你睡觉也好,看课外书也罢,都不会有老师管你。
我们在虚度的青春里相识,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把他的所有小说借给我看,而我则经常帮他出整人的馊点子。我说他是我的财神,他说我是他的狗头军师。
再后来,他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天天吵着要我帮他写情书。
这小子够懒,情书帮他写好之后,他抄都懒得抄,直接递给人家去了。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激动得像个神经病,问我不下一百遍:“喂,你说她会不会喜欢我?会不会?”“要是她拒绝我怎么办?”“说话啊!”
回答来回答去,还是那几个了无生趣的问题,最后搞得连前排同学都觉得我和他像是复读机。
结果很快揭晓,那女生既没同意,也没拒绝,因为她压根儿就没打开看过。她把那封情书直接交到我们班主任那儿了。
就在我那朋友即将大难临头的时候,我忽然热血沸腾,挺身而出。
我说,虽然情书下面落的是他的名字,但这不过是我的一个恶作剧而已。他对此事压根儿就不知情。不信,可以拿那封信来对笔迹。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的豪迈之情似乎把他给感染到了。他也一个激灵站起来,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两人像是梁山结拜的兄弟,为到底谁先死而争得面红耳赤。最后,班主任彻底火了,说我和他是典型的江湖混混,一身的流氓气。
因为没有触到早恋这根高压线,所以,我和他只是按照违纪论处——升旗台下,两百个俯卧撑。
这两百个俯卧撑差点没要了我和他的小命。我俩趴在大太阳下面,一边骂,一边做。
再后来,我被勒令留级,他退学了。
听说他爸在城北开了个汽车修理厂,他在里面跟着师傅学手艺。我没去找过他,因为家里出了很多变故,日子过得十分窘迫,根本没有那份闲情逸致。
很多年后,下乡采风,偶然碰见,才知道他也好过不到哪里去。修理厂倒闭,欠了不少钱,这些年,他在乡下开了个养鸡场,效益还算不错,不但把债还了,还有了点小积蓄。
前几天买房,首付差几万,心里正烦,刚巧他来电话,就朝他抱怨了一通。两小时后,他骑着摩托,灰头土脸地出现在我门口。他说:“兄弟,我这儿只有两万,看能不能帮上忙,你先拿着用,有了再给我。哦,还有,这是50个土鸡蛋,自己养的鸡,没喂饲料,香着呢,专程提来给你尝尝。就这样,不说了,养鸡场那边没人看,我还得回去照应——”
“应”字都还没说完,他就骑着摩托车走掉了。我站在蒙蒙细雨中,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我以为,很多情谊就跟山茶花一样,迟早会被烈夏冲得四处飘零,却忘了,只有花儿才记得,到底春风何时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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