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时喜欢一个人,走在操场,犹如神明。
面容素净,瘦高个,剪着一头凌厉的短发,鬓角那块儿头发薄凉的扫过耳际,从我面前跑过去。
短短刹那,感觉轻质翠绿的杨树般,立在雪天无人踏足的深谷。
时常垂怜自己的种种。当时还很小,不太懂的,只是微微的存在好感。
我向往的,就是可以如同他那般,给人感觉清爽、干净、一丝不苟。
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再见过他一面,他还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如曾日的大方,严肃过着自己的生活。
午间,可以回到宿舍午睡一阵。那段时间,总是亦步亦趋的随他的脚步,踩着校园长廊的影子行走。
很希望就这样淡漠的存在。别太近,亦是别相间太远。
这种感情必定是怪异的,时时告诉自己别遗失太多原则。但此时,即使与自己最初的想法偏离甚深,也不知该如何回头。
有几许朝夕时常执笔,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女子,在网站上写下关于他的、我们的事情。
再后几日,有同学拿来手机,唏嘘着要给我看几篇文章,说,是一个人写给另一个男孩,极其真挚的爱情。我笑笑,会意拿来看。
才发现,这些出自我笔下,或孤寂或蛮荒的深夜,是因为厚重思念而难以入睡时匆匆划下的字句。
嗤笑出来。
女人般繁琐细重的心思,伤春悲秋的姿态。渐渐笑出泪来。
朋友在旁边茫然的看着我,在发怔,好像是被我这样的喜忧吓到。
平淡下来时,望向教室窗外,太阳耀眼明亮,光斑倒影进瞳眸竟会觉得刺痛。
这是曾经,曾经的我比现在张扬,曾经会在操场洒血洒汗,曾经会被二班高大的男生撞肩膀挑衅,会带大学生联赛价格昂贵的签名篮球,会一次次的截住别人的路防守,会因为投中了一个三分而高兴很久。
你看,我又在回忆过去。
这样的事情,何时才能抵达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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