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毕业照那天,两个初中同学都送书当毕业礼物,这让我很开心,感觉这就是知音。
送花是送给女生,送谁都可以,并不特别。然而,送书就送进我心里来了,因为,书对我来说是生活必需品。
上大学以来每个星期都往图书馆跑,舍友一直以为我是去学习去了,其实我是“不务正业”去了,因为我即使在图书馆猫一天,也不是做作业的。我去图书馆的目的一般都是找本“一件钟情”的书回来拜读。
如果“一见钟情”,就会很经常停留在书的世界里,与书对话,与作者交流。记得有一次在图书馆找书,找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喜欢的,然后在决定走的几分钟前遇上《哲学与人生》,那种心情,就像有首歌唱的那样“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接着就几天沉迷于那本书,别的什么书都看不上眼。对我来说,找到一本钟情的书是一大享受,心愿达成就会几天都抱着那本书,且随身携带,有机会就看。因此,还在毛概课上看书看到连老师点名回答问题都不知道。
一本好书能让我从书里找到自己。就拿《红楼梦》来说,高种时读《红楼梦》,觉得自己像多愁伤感的黛玉,同学也这么认为,大学时期再读《红楼梦》,觉得自己有探春的影子,从她身上能找到自己所期待的现代女性的特质。好的文学作品总能向人们揭开有血有肉的生命过程,总能让读者在故事里的人物身上体验到另一种人生,这就是所谓的在人物身上“找到自己”。
班上有个同学和我一样,算是其他同学眼中比较具有所谓文艺气息的人,我们俩走在路上会谈李清照,会谈鲁迅,也会讲叶芝和茅德。冈的故事。其他同学听到我们的聊天都说怎么我们不去文学院太可惜了。因为读书而找到同样喜欢读书的人是一件很舒心的事,而且这样的朋友一生都不会忘记。
记得舍友问我为什么我知道那么多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多年读书的积累吧。
曾经看过一则笑话,说读书的好处就在于如果你是个有文化的人,喝到一杯好茶时会这样表示称赞:“此茶色泽纯净,香气怡人,透明中泛著淡淡的碧绿,茶杯中浮晃著一抹淡碧,几缕轻烟散著温热,饮来齿颊留香,真乃茶中之极品也”,如果你是个胸无点墨的人就只能说“妈的,这是什么鬼茶?那么好喝”。
看完之后一笑而过,但是说真的,书读得多的人貌似装逼都比较高端,比较有可信度。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读书的原因就一个,因为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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