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乐吧,即使你不感到快乐。”
钱钟书在论快乐一文中讲到“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且不论这话中隐含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就“快乐”两字而言,谁能离得开?谁又真的了解其为何物?
若从思想史上回顾“快乐”这个概念,首先要探讨的自然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的“快乐伦理”。从一开始快乐这个概念就和欲望脱不了关系,伊壁鸠鲁把欲望分成自然而必需(比如吃喝睡)、自然而不必需(比如性爱)、非自然(比如胡吃海塞),在他的理论中,后两种欲望对于心灵宁静是有巨大威胁的,就像斯多亚学派哲学家塞内加说的一样,关于过剩的欲,人应尽可能地约束自己,某种意义上近似于“日神精神”,弗洛伊德在研究了这种看法后,称之为“快乐原则”,即:远离危险的“快乐”,享受节制的欲望满足,让适度的“快乐”尽可能地持久。
然而,被曲解的历史才是“真实发生”的历史。对伊壁鸠鲁理论的擅改从罗马时期就疯狂地开始了,比如,有些贵族宁愿把美食吐出重新吃一次,去体会那种变态的快感,或者去改造人类的身体,以满足更多的享受,当然,他们也会戏称自己是伊壁鸠鲁主义者,不过,这些行为已经无法使用享受这种简单的词汇来表达了,或可以称之为“原乐主义”者。
那么,享乐与快乐的区别是什么呢?近代精神分析学有那么一种认知,关于快感和享乐,一是纯经济的,节制的,伊壁鸠鲁式的;二则是超越了快乐原则的,无休止式的。
我感觉他们把享乐的本质欲言又止,就我的理解,要实现享乐,必须出现一个意义场,即,享乐是超我的,意义的,象征的,进一步说,享乐就是对他者欲望的服从,让主体甘愿去承担一些“痛苦”以完成享乐的过程,不过谈及“痛苦”,根据主体的感受程度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意识到的,比如你觉得读书学习很痛苦,但你很清楚这种痛苦可换来某种意义;另一种是无意识享乐,这是藏于背后的东西,比如网瘾少年,他所需承担的痛苦在他玩游戏的当下是很难感受的,但游戏结束之后,巨大空虚感就会吞噬他,这种痛苦会逼迫他在心里撕扯一个缺口,新的巨大欲望就会在其中生长。
精神分析学派经常说,享乐者会把自己伪装为某种快感的缺乏。比如你有这样一个朋友,他常常说,他的状态让他很苦恼,你能帮他从中脱离吗?这时,若你直接告诉他:你的困惑和痛苦正是你所享受的,他一定满脸不解,甚至对你的无礼感到愤怒,因为求助时的他确实很难感受到所谓的快感。当然,这种病态的行为仍在重复,抱怨之后的他依然会无意识执着于某一个意义体,同时,这个意义世界极大程度上是不为当事人所知的。
“人的欲望是他者的欲望”,在我看来,所谓意义世界的享乐,比如“共产主义”“完美爱情”,这和人类追求快乐的本性没有关系,是一个巨大的他者强加于我的。
纵观当下,在消费世界的语境中,最大的他者即:资本。人的欲望强制地变为资本的欲望,人的快乐变为“商品”价值得到实现的快乐。“正常人类”每一秒都处于消费的诱惑之中,各种保健品疯狂涌入中产阶级的视野,使他们有更多的“身体本钱”去享受。。。。。。当然,几个世纪以来,金钱一直是欲望的终结品,同时也在不停地生产着欲望本身。
说了那么多,可以表明我的态度了,快乐意味着对享乐的否定,即对伊壁鸠鲁原则的否定之否定,必须先与他者分裂,对安排在我们身上的意义进行清算,把所谓“向伟大进军”“颓废者的欢愉”“乌托邦世界”,统统扔进垃圾桶,穿越崇高的幻想,当然,这样做我们不得不又一次回到“一切价值有待重估”的荒原。不过,这也正是作为“独立人”幸福之处:我永远保持重估一切价值的警惕。
回到快乐的主题,可以看到,伊壁鸠鲁及其追随者要求我们要否定极端、危险的快乐,肯定现世安稳的快乐;第二种则要求我们为了保全那对完美快乐的欲望,否定一些现世的快乐,追求一种意义世界;第三种快乐或许是我所渴望的,需要彻悟他者意义允诺的利弊,自我与他者先分裂,有意识的建立自身的意义世界,然后再谋求与他者的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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