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被谁放在心尖上,就变得个性了。但是X小姐不同,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就明白她在我那里不会只是个平凡的路人。此刻想想,也许是因为从第一眼开始,我就把她放在了心里。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多优秀的人,尤其是遇见了你。你永久是那么完美,和你走在路上,我恨不得把看你的男孩子都骂一遍。那个时候如果我这么做,也的确有底气,因为你是我的。但是此刻,我看你微博发和男孩子的合照,都没资格评论任何,连点个赞都不敢。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前一天晚上我激动的睡不着觉,把要穿的衣服提早挂好,甚至还管我的精致室友要了一片面膜。
你明白的,那个时候的我有些孩子气,也许是因为爱你的时候太留意翼翼。
你看过朱自清的《匆匆》吧。我不明白为什么此刻一想到你,就想到了小学课本里的这篇文章。如果我是作者,那么在我的生命里匆匆走过的必须是你。你之于我,就像是朱自清笔下的时间,无论我怎样努力,也留不住你。
说真的,我才20出头的年纪,就已经想把自己的人生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遇见你之前,一个是你离开之后。
你离开之后的半个月里,我爱上了喝酒。说来也可笑,我以前一向认为用酒精麻痹自己的都是白痴蠢蛋。可你离开了之后,我却转成了那个样貌。
酒精带来的麻木感会从指尖蔓延到心头,每当这个时候,心就不疼了。
我想,假如有一天我躺在手术台上,医生开始做手术前问我要用局部麻醉还是全身麻醉。我必须会告诉他局部麻醉。因为我怕伤脑子,脑子里全是你。
那段时间,我每一天灌醉自己,麻痹自己的心脏,然后躺在黑暗的房间里,用满脑子去想你。我喝酒,喝醉,就是为了让我的心脏歇一歇,它要是一向疼下去的话,我怕我忍不住去找你。
那个时候我的手上总是有各种伤口,也许是啤酒瓶盖边缘的小锯齿对我不太友善。直到半年后的这天,我每每看到手上的伤疤,都会不由自主的嘲讽自己。失恋的人阿,总是那么愚蠢而不自知。可怎样办呢,我承认我蠢,因为我还是会想你。
你明白么。前几天我在酒吧望见你了。我本打算烂醉一次然后开始新生活的,太不巧了,因为望见了你,所以破天荒的一口酒也没喝,烟倒是抽了两包。就应和你手里拿的一样,人猿爆珠,你最喜欢的。
此刻还会有人像我一样抢下来你的烟么?你身边那个男孩子知不明白你有咽炎?
怎样办呢,我想冲过去像以前一样抢下来你的烟。我想告诉你,我真的好想你。
但是,这一切又如何呢。期末我挂了五科,其中有一科要重修。导员给我打了好几遍电话,让我以后不许逃课。家里人打电话催我回家,爷爷的生日宴需要我这个长孙准备。驾校预约的科四考试就在下周二,而我还没做几套题呢。
你走远了,可生活还是要继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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