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00字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公文素材库(m.bsmz.net)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