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你,你并没有在舞台之上。当主持人说出你的名字,人们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那时你还不是那么有名。随着全场的光都暗了下来,人们也都静了下来,我们都开始了等待,万籁俱寂。你抱着吉他,坐在下面座位上的椅背上,灯光昏黄,就那样暗暗地投在你的身上。你是那么不真实,似乎只是个影子。
手随意扫过琴弦,你的歌就那样流淌出来,象山谷间的风,是那么清新而又自然。
唱完,全场依然寂寂,好久人们才回过神来,将发自内心的掌声送给你。
那支歌的名字就是后来红极一时的《同桌的你》
再回到学校,就开始看到了你的MTV,虽然拍得也很好,但远不如那次给我的震撼强烈。
我后来买了很多你的磁带,学唱了你的很多歌曲,可是对你还是有些抵触情绪,并不是因为你的质朴,你鲜有其他歌星的夸张,而是我不喜欢你的名字——老狼,怎么可以取这样的名字呢?太哗众取宠了。唯美的我喜欢,但我也更喜欢风一样自然地东西。那时觉得你的名字既不唯美,更不自然。
直到前几天看有关你的传记,才知道那是你心爱的姑娘对你的爱称,因为有一段时间,你一直喜欢给她唱齐秦的《北方的狼》。
现在,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喜欢拿腔作势的少年了,时光的水淘走了一切浮华,而你的歌再听起来,也没有了少年爱上层楼的滋味,开始有了天凉好个秋的沧桑。
你依然还叫老狼,虽然已经不是你的时代了,但你却活得更有滋有味,如《三联生活周刊》的王小峰所说,你现在知道生命里有很多事情,远比唱歌出唱片更快乐。你活得远比你当红的时候更恣意自由。
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夜里操场两手插兜大声唱你的歌的傻妞了,不再是故意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轻狂模样。虽然傻是本色永远不会改了,但开始学会和生活讲和,活得不再那么拧巴了。开始能接受很多从前不能接受的东西。比如说你这个不美的名字。
我们都成长了吧?
虽然那些花已经不再为我们而开。
可是我们学会了快乐,向自己的心里要快乐,而不是向外面的世界要快乐。
也许这就是真的成长吧!感谢你的歌,在我最需要抚慰的年代,它曾是那么贴近我的心。
我想,如果有一天你再开演唱会,我一定请假去听你的现场,去为你挥舞荧光棒,在你出场的时候尖叫吹口哨,把我少年时没有的一节都补上。
如果可能我还会飞奔到台上去,给你献花,并大声的喊:老狼,我爱你。不知道你会不会邀请我和你同唱一曲。
想一想,年轻的时候居然就这样静静地走过来,也没有神经一把,在最该发神经的年代。多么遗憾啊!
那么,现在就让我先模拟一下,发一个迟来疯——
老狼,我爱你!(鼓掌,尖叫,口哨想起。)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