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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大海我爱过你例句经典句子大全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3 14:51:07 | 移动端:你喜欢大海我爱过你例句经典句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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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大海我爱过你例句经典句子大全

“你喜欢鸡胸肉我爱过你”  

“你喜欢清汤我爱过你”  

“你喜欢鸳鸯我爱过你”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天会和爱的人离散;

也不知道,有些人真的会彻底消失再也不会回来,不会再见。

我不知道,头顶的那片蓝天只能是此生被铭记的回忆而不是什么永远;

不知道,清风明月只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人物身上出现。

我不知道,告别会有那么多种,除了死亡,还有杳无音讯、寂静无声……

终于,在我还不知道这些以前,那些我爱过的又彻底离散的亲人,那些我赤诚相待相依为命过的好友,那个在最好年华里遇见的最好的男孩,那场从未知道需要用一生去做完的美梦……都在毫不留情地岁月里,一一散去。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凌晨三点被故事喂饱的我,沉浸在曾经流逝的韶光年华里,久久不愿入睡。当往事、故乡、还存在和已经离开的人像电影胶片一样,不停地闪现在脑海里的时候,我在心里悄声问自己,“七月,你要哭一场吗?”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我想,书里面那个云淡风轻的小镇(云边镇),会让每一个有故乡的人看了,都沉浸其中,并且想要一刻不停地飞奔故里。

不仅仅是在昨天读书的时候,我在思考自己为什么再也看不出一朵云的形状。

小时候,爬上奶奶家的屋顶,躺在上面看天空中的云,会觉得那些云,时而像兔子,时而像小马,时而像鱼,时而像船。可是在来北京的第十个年头,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抬头望向天空的时候,再也辨认不出一朵云的形状。

现在的我,看每朵云,都像面目可憎的怪物,即便我用力地刻意地去想象,它们依然不再是小时候看到的那样:“动物的乐园,植物的天堂”。没有楼宇宫殿,也没有山川河流,只剩下苍白的惨色,骇人的面目。此刻我想,也许是真的,十几年后的我,失去了去想象一朵云的能力。

3年初中,3年高中,4年大学,5年工作,让我丢掉了一颗澄明的心,变成了一个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人。

1.青春好像永远属于远方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书中的刘十三,和年轻时候的我们一样,在自己离开老砖旧瓦、绿树白墙、流淌过自己少年时光的家乡时,是还不知道留恋为何物的。

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把所有的美景都抹掉,把亲人的好坏都丢掉,把陪伴自己度过无数个年月的玩伴忘掉,把街头那家最好吃的小馆抛诸脑后,把承载自己整个韶光年华的学校吞噬,头也不回地,信誓旦旦的,远走高飞。

我也是一样。

小时候跟着父亲生活,总觉得自己对他的恨意比爱意要多。

父亲作为一个一辈子只喜欢写诗做梦的男文青,从不接送我上下学,从不因为季节的变化而对我知冷知热,从不在下雨天送伞,从不在生病的时候及时出现,从不对我夸奖赞赏,也从不肯花多一些的时间陪在我身旁。

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想,“走吧,离开这里,一个人去远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把他放下,把故乡抛下,把闲言碎语忘掉,并且永远不再爱他。

所以高中三年,我叛逆而倔强,跟父亲吵架,冷战,互相指责,很少回家。

所以,在高考完最后一场考试的时候,我站在学校的人山人海里放声大哭。

同学们都以为我是考砸了,伤心难过,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一切终于都结束了,而我终于可以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了。

高考完的第二天我就开始收拾行囊,离开了父亲。

那时我曾未想过,我还会回来,还会想念与他共同生活过的日子,眷恋有自己成长轨迹的地方。

书中的刘十三,在可以离开云边小镇去上大学的时候,也没想太多的离开了外婆和自己的故乡。

那个时候,他可能也没想过,自己离开时,不经意看到小时候自己刻在门板上的话(王莺莺小气鬼。),会成为后来字字刻在他心上的句子。

2.有些事,从不因为我们年少无知而少一些冷酷和无情

外婆对刘十三说,“你再不回来,我就真的老了。”

这是刘十三上大学后,不常回家,外婆对他说的话。

我上大学四年,只回过2次家。寒暑假都在外做兼职,不愿回家。

直到大四那年,爷爷去世。我像是挨了生命的一次重锤,被彻底砸醒。

从小父亲不争气,爷爷奶奶没少照顾我,后来长大了,一心想跑出去,忘了还有什么人,随时会走。

此生难忘与爷爷最后一次的相见。

我一生严刻的爷爷,在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他像个孩子一样,躺在床上向我哀嚎,“你下次回来,再也见不到你爷爷了,你再也见不到你爷爷了……”。

我跪在爷爷的床前泪水练练,我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心碎。

小时候我顽皮,爷爷没少管教我,一直到我上大学离开家,他都没给过我什么好脸色。全家人都怕爷爷,而我应该是最害怕他的那一个,小时候挨骂气不过,还总说他就像是“阎王爷”。

可最后的那一刻,以及彻底失去他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想不起他任何的不好,只念着他的身形相貌,念着他对我无形中的关心和呵护。

爷爷的去世,让我彻底懂得了两个词语:后悔,和珍惜。

我后悔少不更事,没能多经常回家看看,于眨眼之间,彻底失去了自己的挚爱的亲人。

我想要好好珍惜,还在世的奶奶,还有即便是带着恨意却还健在的父亲。

我不再和父亲吵架,不再与他失联。我学会了一周打电话问候他一次,一年至少回家三五次。我开始努力赚钱给奶奶些许生活费,我开始在每年的清明回去给爷爷扫墓。

可有些事,不是我们爱或不爱,就能阻止。

十三很爱他的外婆,他的外婆也很爱他,可是他还是离开了外婆,外婆还是在他离开的岁月里逐渐苍老。

3.爱与仇人都会老去

“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书中这样句锥心的话,在年轻的时候,我们是不懂的。可能只有我们真正经历了生死别离,才能够体悟到其中的真意。

爷爷去世后,我用力珍惜,拼命去爱,自以为懂得爱的几年后,奶奶也走了。

她奄奄一息的那天早上,我在北京去上班的路上接到父亲的电话。到公司请了假,就争分夺秒的往家赶。可终究,还是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

爸爸说,“早回来半小时,你奶奶还在……”

半小时,平日里浑然不知30分钟有多么重要,而那天仅仅是这30分钟,1800秒,我和奶奶却天人永隔,永不再见。

书中与刘十三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的时候,我能体会他的心碎。

就像高中时候关系最好的女同学,她的妈妈在我们高考完第二天去世了那种心碎一样。

我们对拥有,总是欣然接受;我们对失去,却总是感到猝不及防。

外婆老了,刘十三是知道的,只是他习惯了,他以为那个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的王莺莺(外婆)会永远张牙舞爪的存在在他的生活里,给他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叼着烟打麻将,执着的开着小卖部,永远在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在偷偷地爱着他。

外婆说,“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

刘十三说,“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

外婆说,“就算我不在,你也要好好活。”

刘十三说,“外婆长命百岁。”

刘十三像是不知外婆老之将至一样,过着每一天,而外婆自己是知道的。

在外婆得知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把她因失恋而要死要活的孙子接回了家。刘十三回到云边镇,待在外婆身边,外婆依然活得很酷很潇洒,依然毫无保留又从不直接表达出任何爱意的照顾刘十三。直到某天,她突然倒下,刘十三才突然发现一切早有定数的事实。

外婆说,“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

当我读到刘十三冒着风雪冒着生命危险,上山给去世的外婆挂灯笼,照亮回家的路的时候,我的心在深夜里颤抖。我懂得,都懂得,那个相依为命的又酷又帅气的人不见了,刘十三变成了没有家的孤魂野鬼。

可是,生命就是如此的残忍,不管我们爱或者不爱,爱的多,还是爱的少,那些我们爱着的人,都会老去,会离开,会和我们永别。

在从小抚养我呵护我的爷爷奶奶,都离开以后,我怨恨过,恨生命太短,恨人事无情。

我问自己,“如果人的一生,所有付出的爱,陪伴的爱人,有一天都会彻底离散,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爱?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经历,要有回忆,要让自己那么疼?我们为什么还要在痛过以后,咬牙接受这一切,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无坚不摧地拼命活着。”

刘十三说,小时候知道有一种难过,叫作失望;直到长大以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

一切都留不住,什么都留不住,我们爱的、恨的、留恋的、怀念的,全都会慢慢消逝。他的外婆,也是一样。

失去外婆后的刘十三,望着云边镇的山间海洋,想到自己没有外婆了,以后不会再有人举着扫帚,满镇子追他,也没有人一把掀开被子,拖他吃早饭;没有人叼着烟,拍他的后脑勺;没有人擦着汗,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

当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即便他心碎成泥,他也只能嘶哑的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心空了,可以离开,可以永不回来,只是心中缺少的那一块,任你如何眼泪横流,如何伤痛泛滥成灾,都不会再被填满了。

4. 假如你遇见了那个爱你如命的男孩或女孩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小说中有一个一直很喜欢刘十三的女孩,叫程霜。一个天生多病多难的女孩,一个医生说她活不了多久了,她却不管不顾地活了20年的女孩。

她简单、勇敢、直爽、大方,一生中逃出家三次,每一次都选择无条件地站在刘十三的身边。也许是他们相遇的太早,也许是他们想要的太多,最终他们失去了彼此。

遇见程霜那一年,刘十三还在上小学;再见程霜那年,刘十三上大学,刚和初恋分手;程霜陪伴他最久的时间,是在美好的云边镇。

爱我们的人,可能早已在冥冥中出现,只是我们太年轻了,想要看更精彩的世界,爱更辣的女孩,想要不一样的青春,和梦想自己一定要有一段够酷的打死不悔的爱情。

所以,上大学的刘十三,第一眼爱上了那个叫牡丹的女孩,当这个女孩离开他,去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他在考场里哭到崩溃,那个时候,他以为牡丹对他而言,是刻骨铭心,永不会忘的人。直到他得知牡丹要结婚了,还在妄想,自己是不是还可以等她,等她离婚了,回到自己身边。

程霜一直陪着他,陪他失恋,陪他失落,陪他完成工作目标,陪他生活在美丽的小镇。

开始时,刘十三没有发觉,而当他想要珍惜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

当程霜问刘十三,如果选一个人做女朋友,选她还是牡丹的时候?

刘十三突然发现,“牡丹”那个铭心刻骨的名字,他居然好久没有想起过了。

而等到刘十三去找程霜,想要给她过生日的时候,程霜已经去世了。他只剩下了,想念。

为什么,我们总是要在绕了一大圈之后,才明白自己最爱谁。

好朋友看到自己喜欢了12年的男孩结婚了,心如刀绞。

她哭着跟我说,“12年了,整整12年,我们认识彼此的父母、朋友,了解彼此的性格与习惯,共同走过了最好的青春,经历过那么多难忘的哭与笑的时刻,为什么我们没有在一起,为什么我们没有一起过一一辈子……”

亲爱的人啊,假如,你遇见了那个爱你如命的男孩或女孩,请你毫不迟疑地走向TA,去往永远。

不要像故事中的刘十三一样,痛失所爱。

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种重要的情感发生,故乡是一种,亲人是一种,初恋是一种,成长是一种,遗忘也是一种……。只是这种种感情的可贵,我们必须要过了很多年,才会懂。我想张嘉佳他已经懂了,而我读完了这本书,也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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