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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08:11:40 | 移动端:最新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是怎么样写的? 小编今天帮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方面的范文模板,我们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范文吧,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01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繁忙,又临近元旦、春节,群众出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上公路建设项目多,天气寒冷,极易发生交通运输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各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督查,努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及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特点,结合《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交〔2017〕70号)和《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交〔2017〕100号)文件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项目)、重点车辆(船舶)、重点环节(岗位),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重点检查2017年度公路边坡地质隐患整治项目、农村公路安保设施整治、隧道照明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仍滞后的项目要采取坚决措施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安全。二是要重点强化对从事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以及千岛湖航区的客(旅)船舶的隐患排查治理,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船一律不得从事运输生产。三是要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站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企业资质是否有效,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有使用改装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或擅自改变运输工具用途等现象,相关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持有效职业资质证书上岗,危险货物是否按规定进行装卸等。四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检查,凡是接受安全教育不到位、资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多次发生违章驾驶及业务技能不胜任的人员一律不得直接从事运输生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和现场检查;检查范围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检查工作要多措并举、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结合气候特点,认真落实安全应急和防范应对措施。

当前已进入深冬季节,全县气温普遍较低,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低温霜冻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频繁、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在借鉴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抗击此类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充分做好运输保障及灾害应对工作,落实好防寒抗冰冻物资、设施、设备的储备,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通、抢通。要加强对行业企业防抗自然灾害工作的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雾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受恶劣天气影响大,途经路段路面(航道)状况差,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线路,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时停运停航;对可能出现恶劣天气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航道),要坚持做到早预测早部署早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积极采取融雪、防滑、闭道、疏导等多种应对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在节假日和恶劣气候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各单位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人员和电话请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和1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交管科。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及节日安全工作情况,请于2018年2月21日(年初六)15:30时前报局值班室或交管科。局值班电话:**

02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交通运输行业所面临的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障2018年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安全出行创造良好条件。各管理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措施落实,严格落实责任

    各管理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对安全生产工作保持高度的警醒,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证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监管到位。各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柳交安[2017]458 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春节、春运时段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各管理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加大资金投入; 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或发生严重事故的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经营许可的,要依法予以吊销,不能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威胁和破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行业监管,抓好冬季和节日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检查。

(一)公路管理方面:检查辖区在养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高边坡等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的设置情况;危桥、危涵禁行或者限行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其安保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大型建设施工项目的乡村安全监管,强化冬季施工驻地和高处作业安全,着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复杂条件下各项施工措施,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强化施工工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路管理所要加大所辖公路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强降温、雨雾、冰雪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对公路安全通行的影响,认真做好应对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二)道路运输管理方面: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重点检查“两客一危”、城市公交车辆的车辆技术状况和检测情况;营运车辆安全设施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及安保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控客运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在春运前停运再次投入到春运的车辆、驾驶员是否通过审查并达到春运要求等;客运、城市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灭火设施、防火隔离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约谈,并严肃督促整改,坚决落实好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动态监控主控责任,对抽查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加强联合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所还要加强道路普货运输企业、出租汽车公司、机动车维修厂家、驾培机构、货运站场等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三)水路运输管理方面:检查乡镇渡口、码头、渡船管理,特别是节假日、圩日等渡运高峰期间渡船的超载渡运、乘客的上下秩序监督管理情况;船舶的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置情况及安保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船舶渡运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航务管理机构要加大水路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强降温、雨雾、冰雪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认真做好水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四)交通行政执法方面:县交通联合执法组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货场等货物集散地开展超限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开展道路客运、危货运输、普货运输、出租汽车、城市公交、机动车培训等领域路面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主动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开展路上联合执法活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2018年春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工作方案于2018年1月31日前书面上报局安监股备案),并按方案实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岗位明确,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有序,隐患整改措施及时落实。

  (二)局属各管理部门及联合执法组、相关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局属各管理部门、股室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春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做好春运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保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管理部门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调配的准备工作。

  (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气候情况,对今冬明春出现的强降温、雨雾、冰雪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提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时,要及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定程序迅速处理,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误报现象。

  (六)局属各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所、公路管理所、航务管理所、联合执法组)要认真总结开展2018年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并于2018年春运结束后3天内将书面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台账,检查记录、图片(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局安全监督股。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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