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2018年春节了,2017年可以说是真正的过去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怎么样,对自己的工作学些是不是满意,还有哪些值得反思总结的地方,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关于农业委员会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01
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国家安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安定稳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了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单位负责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委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及灾害教训,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充分研判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1、各农林场圃要重点加强对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向市农委和安委会反映,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安全事故隐患。
2.国有林场要重点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工作,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扑火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3.渔业安全生产在岁末年初之际,渔船使用频繁,加之雨雪凝冻天气等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渔政监督大队要加大力度对渔船安全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做好记录、隐患台账,对查出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渔民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4.加大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农贸市场、蔬菜超市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5.加强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离岗现象。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有关单位将春节期间值班表(纸质盖章)于2月9日前,报委场圃管理站。邮箱:xx
xx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02
各县(市、区)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 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环境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春节前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为自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春节前。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农业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办公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渔业船舶、粉尘涉爆、农机道路交通、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推进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二)渔业船舶: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抓好渔船渔港的消防安全监管。
(三)粉尘涉爆行业: 将涉粉尘爆炸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督查检查频次,深化粉尘防爆治理,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
(四)农机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农机非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活动。
(五)屠宰企业:加强屠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建立屠宰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制度,明确专人对屠宰设施设备和屠宰关键环节,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18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检查的情况,制订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2月1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需盖公章)报市农委政策法规科, 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督查。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