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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09:18:48 | 移动端:2018年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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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2018年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以“制度+文化”为支撑,统筹推进清廉财税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干部覆盖,着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财税铁军,为全面完成财税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督促全体党员做言行一致的表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学出一份忠诚,学出一份担当,学出“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一颗红心、绝对忠诚”。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定期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健康的财税文化,建立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友善团结的同志间关系,发扬财税部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默默奉献精神,把正确政治导向树起来,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财税政治生态。

3.严肃组织纪律。贯彻“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理念,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坚决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对无故不参加的按规定实施诫勉谈话。对党组织的决议和决策,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行。切实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请示报告、出入境报告等请示报告制度。

4.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等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着力防止贯彻执行上的宽松软,保证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保证依法依规履行财税职能,确保政令畅通。

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项规定要求,完善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细化量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做到履职有痕、倒查有据,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推动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及时共同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夯实主体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加压发力,确保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坚持党建与财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分层分类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推动主体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向基层延伸。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定期开展重点检查、量化考核和专项抽查,推动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地生根。强化党纪意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巡查监督,同时建立系统内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机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全面监督,逐步实现全覆盖。

7.强化执纪问责。严格实施党内问责条例,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敢于动真格,有责必问。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督促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认真落实日常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四种类型的谈话提醒,及时抓早抓小,层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税收违法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一案双查”,严肃查处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管党治党更好地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管理,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五种处置方式”、案件及时报送等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

8.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领悟吃透相关精神。运用“党纪教育一刻钟”、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廉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等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抓好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形势政策法规教育。抓住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政提醒,加大对廉政过节的宣传引导。重点加强廉政纪律教育,签订廉洁纪律告知书,加强纪律教育。对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9.实施分类精准化廉政教育。按照岗位差异,突出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关注业务骨干和重点工程,因人施教、分类施教,提高廉政教育的精准度。利用局域网专栏、廉政短信平台、OA系统、微信平台等载体,搭建起集网站、短信、微信、办公平台等四位一体、优势互补的廉政教育宣传网络,及时推送廉政信息、案例警示,明示规矩和纪律。推进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将纪律与廉洁文化相融合,提升廉政教育内容向精、细发展,提升文化互动性和参与度。

10.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组织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在各类培训班中开设廉政课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方式,加强案件警示教育,选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案例分析、研讨、巡展,挖掘腐败案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

四、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11.进一步纠正“四风”。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按照总书记“形成头雁效应”的要求,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空喊口号,不摆花架子,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12.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四风”问题的新面孔新变种,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锤接着一锤敲,形成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机制。评估近年来财政地税部门制定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办法,根据省市委要求加以修订完善。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树好标杆。盯住财政资金使用的风险点,结合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覆盖,加强内部审计过程中与人事、纪检部门的协调,加强外部审计监督协调配合,发挥协同效应,督促整改防范,化解日常工作中的职务风险。

13.着力推进队伍作风转变。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治懒、治散、治庸,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财税改革的质量,充分发挥财税部门在宏观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优化财税服务,按照“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着力推进明查暗访常态化、精准化,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廉情报告制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整治执法不公,收人情税、关系税,强买强卖,违规插手中介,经商办企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到管理和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健全防控体系

14.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用干部既看能力更看品行,既看政绩更看政德。深入了解干部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做到“提情知人、提人知情”。不折不扣落实“凡提四必”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前主动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严把入口关。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以及其他需要重点交流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轮岗交流。

15.严格维护预算刚性。强化预算法定,减少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自由裁量权。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限定预算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源头防控制度。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完善政府产业基金扶持方式,约束干预。紧盯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和公共资产等领域,加强推进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健全廉政风险监控体系。深化“阳光财税”建设,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性。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采用电脑随机选取方式确定绩效抽评项目,防范业务风险。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聚集关键业务环节,加强扶贫、民生、债务等到重点项目资金的检查,提高财政监督威慑力。

16.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扎紧篱笆,加大税收执法权约束。完善减免税集体审批、大要案集体审理制度,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选案“双随机”抽查机制,推进税务稽查公平公正,源头防范廉政风险。切实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服务、保障作用,积极研究治本对策,提出督察建议,防止出现“屡查屡犯”。推进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上线工作,利用平台开展督察、审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主责部门内控情况的监督。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7.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内部的办公室、组宣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督察内审处等部门承担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局党组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和水平。发挥督察内审“控、督、审、评、谏、联”六大职能,增强协调配合意识,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18.提升执纪监督能力。通过与驻局纪检组的日常沟通、配合参与等方式,围绕财税工作各个风险点,开展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信访核查、重点督查、集中检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国地税协同工作、信息共享和联合风险排查、宣传教育的深入合作机制,拓宽内部监督渠道,切实解决后“营改增”时代地税管理面临的“信息不畅”、“抓手缺失”等问题。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当好模范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履职能力。

19.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审查谈话、执纪审理等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制度,为纪检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建立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定期沟通机制, 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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