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又给大家整列了一篇关于不认罪案件出庭讯问策略研究论文,不认罪案件在出庭的时候应该审理,下面这篇范文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吧!
摘要:讯问是公诉人出席法庭的必经程序,是整个出庭过程中基础环节。庭审中有的被告人拒不认罪,在讯问时,部分公诉人感到很棘手,无计可施,如果置之不理会强化被告人拒不认罪的侥幸心理,作出种种狡辩,严重影响庭审的效果。因此,除了吃透案情、充分准备外,公诉人还应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讯问,争取占据主动。
关键词:不认罪 讯问 策略
一、庭审讯问地位作用
(一)便于查清事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庭审的实质化,要求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犯罪时间、地点、动机、行为、态度等,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示在庭审参与者的面前。即使被告不认罪,也可以通过讯问被告人揭露其谎言,使庭审参与者对案件有全面深刻的了解。
(二)有效提供方向。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庭审中,被告人回答公诉人提出的问题,内容通常就是其质证意见和辩论观点。在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无论其回答是否有理、内容是否客观真实都应当认真听取注意,从中获取信息。如王某强奸案庭审中,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如何相识的问题上,被告人回答称被害人穿着非常性感、长得非常漂亮,主动和被害人搭讪而认识。公诉人意识到他要将从被害人引诱才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方面辩称其行为不是强奸,果不出所料,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辩称是对方引诱自己。
(三)及时调整思路。公诉人根据讯问被告人的情况,可以及时改变方式方法,调整事先准备好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内容,为证实、揭露犯罪,有效指控犯罪打下了良好基础。如张某某盗窃案庭审中,张某某当庭翻供,公诉人对其进行讯问时其辩称受害人的钱包是其在路边拾得而非盗取。公诉人根据讯问情况调整了举证顺序,有效击穿了其谎言。
二、庭审讯问基本规则
(一)讯问的合法性规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讯问被告人应当避免可能影响陈述客观真实的诱导性讯问以及其他不当讯问。公诉人庭上讯问不同于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的讯问,公诉人在庭上的讯问均被法庭记录在案,即便认为问题欠妥也覆水难收。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切忌在讯问中穷追不舍迫使被告人认罪甚至诱供。
(二)讯问的关联性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l规定,控辩双方的讯问、发问方式不当或者内容与本案无关的,对方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审判长制止,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对方未提出异议的,审判长也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制止。庭审中公诉人讯问的内容要与案件事实有必然的联系, 与指控有关。凡是与指控的事实没有关系的问题都不能讯问, 否则有可能被审判长制止或辩护人提出反对意见。
(三)讯问的目的性规则 。由于公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对被告人进行过提审讯问,该问的问题当时已问清楚了。庭审中公诉人的讯问是“明知故问”,目的在于向法庭表明指控的思路。因此,庭审中公诉人的讯问,应当有逻辑性并有证据支撑,否则极易陷入被动局面。如问:“你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问你的时候你供述的是否属实?”答:“我本来不承认,他们打我我才说的。”问:“你到底偷东西没有?”答:“没有偷,我说的都是事实。”如果没有证据来支撑被告人说谎,没有好的策略对付被告人,再问下去,只会越来越被动。
三、庭审讯问的策略技巧
(一)巧设陷阱,揭示矛盾。对于侦查阶段被告人作有罪供述,当庭翻供否认实施过犯罪行为,狡辩此前的认罪供述系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或者指明问供所致的情况,公诉人可以先认真分析被告人翻供理由,找出要害,设置陷阱,让被告人在回答问题时陷入自相矛盾或者露出破绽,揭穿其谎言,进而揭示其翻供理由不成立。
庭审中讯问陷阱要谨慎使用,被告人可能怎样回答难以准确预测,如果被告人没有按照预测回答则应立即采用其他方法应对,否则讯问意图无法实现,效果会更差。
(二)沉着应对,冷静反驳。部分被告人在庭审中会任意编造被刑讯逼供的事实并大肆渲染,企图博得法官及旁听人员的同情,公诉人如不采取措施应对会助长被告人的嚣张气焰,如被激怒有失风度,正中被告人的下怀。公诉人应找出被告人谎言中与生活常识相违背的地方,运用证据进行有力驳斥。一是可先问清楚何时被打,侦查人员逼供采取的手段。二是问清楚受伤的情况。三是问清楚打后是否做笔录,做了多长时间。四是问清楚多长时间才被送看守所。五是向法庭介绍入所体检表及看守所入所检查的情况,说明被告人并没受伤,对其谎言进行有力反驳。
(三)借力使力,不攻自破。部分被告人在庭审中不但不认罪,还作出种种振振有词的辩解,咋一听还很有道理,很容易混淆视听,影响庭审效果。公诉人在讯问中要根据掌握的信息,攻其不备,让其谎言不攻自破。
总之,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从讯问被告人时就已开始,公诉人讯问策略不胜枚举,针对不同的案情应当运用不同的策略。公诉人的讯问方式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需要公诉人根据出庭的实践积累经验,在庭审中随机应变。作为一名公诉人,应热爱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多观摩,多思考,才能在庭审讯问中应对自如,成功指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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