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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人社局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09:22:49 | 移动端:2018年县人社局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

大家的春季攻势行动进行的怎么样了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县人社局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下面大家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8年顺利“摘帽”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脱贫工作实际和任务分解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成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围绕我局脱贫攻坚任务分解情况和实施计划,在“双包”工作上聚焦,在就业脱贫上聚神,在基本公共服务上聚力,以活动引领开创工作新局面,助力县委、县政府取得脱贫摘帽攻坚战阶段性胜利。

二、目标任务

(一)“双包”工作。确保我局包保的已脱贫户(144户/435人)、未脱贫户(47户/132人)政策享受应有尽有,实现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的目标。

(二)就业脱贫工程。就业帮扶率动态保持100%,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帮扶就业人数达目标任务的80%以上。开展技能脱贫培训500人,新建就业扶贫驿站7个、就业扶贫车间8个,招募就业扶贫基地9个。

(三) 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2200人;为全县310个行政村(社区)配齐“便民宝”。基本社会保险。4月底完成参保缴费41.6万人,按序时进度进行待遇发放;根据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时为符合代缴条件的人员进行保费代缴。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0.8亿元。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工作,为参保缴费奠定基础;按序时进度抓好城镇职工的保费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双包”工作。开展四大活动,夯实脱贫工作基础。一是开展“回头看,再扫描”活动(3月份)。帮扶责任人对照国办系统信息,调查帮扶户的“一户一档资料”“一户一档资料”及帮扶户实际信息,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帮扶户信息,同时梳理筛选信息,查看是否存在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帮扶人入户次数不少于4次。二是开展“精神脱贫”集中帮扶活动(4月)。从扶志扶智的角度出发,通过“四个一”活动、村文艺宣传队的扶贫宣传等方式,提升帮扶户内生动力及认可度,帮扶人入户次数不少于6次。三是开展“大排查”活动(5月)。对照“八个不落一个不少”的标准一户户梳理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填写转交单进行转交,并督查转交结果,务必将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帮扶人入户次数不少于4次。四是开展集中综合帮扶活动(6月)。 入户次数不少于6次,针对个人帮扶户的短板制度帮扶措施,务必解决帮扶户问题、确定帮扶户信息精准、确保帮扶户“三率一度”达标、巩固脱贫户成果、推动未脱贫户增收。

(二)就业脱贫工程。紧盯工作目标,整合攻坚资源,调配作战力量,控制主动权,抢占制高点,集中资源办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大事实事,实施一批短平快的扶贫项目,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发起强力攻势。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省市就业脱贫政策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印发政策宣传单,发放到人,张贴到户,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发送就业脱贫工程政策宣传手机短信1万条,切实扩大宣传受众人群;制作宣传标语600幅,在乡镇街区、村口、干道悬挂,营造社会氛围;制做政策宣传牌400块,在就业扶贫驿站、贫困村及乡镇就业服务平台悬挂。

二是全力开展就业帮扶。全面开展就业帮扶,确保16至59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未贫困劳动者帮扶率动态保持100%,经帮扶实现就业达80%以上,经帮扶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达90%以上。积极组织技能脱贫培训,力争6月25日前培训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500人以上,切实提高我县贫困劳动者劳动技能。继续组织人岗对接,组织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10场次以上,搭建贫困劳动者与企业对接平台。充分调动本地热心公益事业、待遇较高、用工规范的企业参与就业脱贫的积极性,开发扶贫基地岗位、居家就业岗位、辅助性岗位,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县内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邀请南陵县及发达地区用工单位赴我县开展招聘活动,为贫困劳动者提供转移就业机会。

三是全力推进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出台、完善就业扶贫驿站验收管理办法和就业扶贫驿站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高标准建设就业扶贫驿站(车间),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家门口就业。

四是全面落实就业脱贫优惠政策。对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补助;对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乡村能人成功介绍贫困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的、参加或组织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各类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等情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补助,做到应奖尽奖、应补尽补。

五是夯实工作台账。对已经登记建档及新建档的16—59周岁贫困劳动者进一步摸清情况,完善“安徽省就业创业脱贫管理信息系统”。逐一制定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一户一台账、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全面、准确、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落地成效、务工收入信息等,确保帮扶、确认、检查“三统一”,实现就业脱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牵头领导:化平勋、张梅;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建股;责任人:赵敏、郑东波、张海威、魏波)

(三)基本公共服务。以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基本社会保险指标任务为着力点,排出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施。

1、基本劳动就业创业。以人力资源市场检查、劳动监察巡察、企业用工备案、企业年审为抓手,努力提升城镇登记就业人数,力争6月25日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为全县310个行政村配备“便民宝”,并完成“便民宝”联网专线建设,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就业社保服务。(牵头领导:张梅;责任单位:就业人才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责任人:赵敏、郑东波、张海威)

2、基本社会保险。(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居保政策,营造浓厚氛围。二是严格奖惩、明确责任。及时出台了《xx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灵城乡居保[2018]1号)、《xx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灵人社发[2018]3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奖惩,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对行动期间居保工作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顺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三大措施确保完成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0.8亿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联合地税、财政等部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深入乡村、集镇进行流动宣传,结合退役士兵招聘会、开发园区企业招聘会等活动向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宣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人员就业脱贫、参保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做好统筹安排,强化社保资金保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实行包保责任制,盯住不放,力求实效。三是建立考核机制。积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全民参保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资金投入、贫困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层层分解、督促落实,确保将全民参保工作落到实处。

(3)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至4月,以宣传政策为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为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5月份,掌握全市及分配我县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6月份,提前启动2018年度扩面参保工作,以宣传发动为推手,形成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月份,开展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准确核定各个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确保基金足额征缴;4至6月:按序时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类待遇享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积极作用,业务工作组聚焦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组聚焦责任落实,驻点互助组聚焦互相检查,形成脱贫攻坚统一战线。局党组每周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活动工作汇报,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各单位(股室)、帮扶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和扶贫工作,将三分之二的时间与精力用于扶贫,确保全面完成帮扶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全局帮扶干部和责任人要抓住关键问题,抓住实质内容,抓住管用措施,不做表面文章,要勇于啃硬骨头、挑重担,要把握好关键环节。领导干部要善于谋篇布局,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对重要情况亲自督查,要俯下身子狠抓落实。攻坚过程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

(三)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帮扶成效实实在在。强化脱贫政策培训,重点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党的十九大对脱真贫、真脱贫的要求,讲清脱贫攻坚制度政策的举措,讲清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强化对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帮扶责任人要建立个人帮扶档案,记清每项帮扶措施的制定时间与帮扶成效,留下帮扶痕迹。开展就业扶贫驿站专项检查行动,对驿站的整体运行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驿站作用发挥明显、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四)强化督查考核。积极配合县督查局开展常态化督查,坚持实事求是,绝不隐瞒搪塞。充分发挥局督查考核组作用,按月对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考核结果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成立就业脱贫工程督查考核组,强化对各乡镇(开发区)就业脱贫工作的督促指导,按月形成就业脱贫工程实施进度通报,将通报结果发送至各乡镇(开发区)政府,并根据实施情况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全县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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