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用过,听过,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浅谈从共享单车谈谈社会精细化治理,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来参考一下吧。
作为基层一线的一名普通干部,我经常参与一些城市管理和志愿者活动。曾经多次到一些公交站点和街巷去整理规范共享单车,因为大量的无序停放影响了人们的出行。其实,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已是一个大家都快谈厌倦了的话题;但是,今天,我还是想借共享单车之乱说几句自己的对社会精细化治理的感想。
共享单车之乱,无序发展,但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行政管理部门的懈怠、不积极所致。这个批评可能很多相关部门的人员听了会不舒服,甚至以国家鼓励创新、不能随意扼杀新生事物来辩解。但是,我想,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有序发展的社会,不是无规则的原始社会,处于这个社会的所有行业也都应该如此,交通发展也不例外。当共享单车无序发展的时候,没有规范的后果就是它的便捷性将被其对公共空间的破坏性和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所掩盖。而且,现在看来,这个后果已经开始显现,部分一线城市明文禁止新增投放共享单车就是很好的佐证。由此,我们就必须对这个行业的发展予以重视,更要反思我们之前的态度,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
古语说:要慎小、慎初。还有一句古语: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原是对人生修养提出的要求。其实,这两句话也完全可以在管理学上进行借鉴。新生事物的发展,最初看起来有利,而危害小,不为人察觉,不为人警觉,但是,作为管理者,一定要有敏锐的眼光,从中发现问题,做出适当的反应,以利于这种有益于民众生活的创新能健康成长,最后成一个正常的为大多数所接受的事物,切不可以危害不大或体量还小而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最后发展成“灰犀牛”,真正想要管理时,已一发不可收,泛滥成灾;就算要实施管理,也已是无力挽狂澜的能力,要么只能一禁了之,要么在民众不断的指责中疲于应付。更何况,当事物发展到政府不得不规范的时候,再采取措施,其行政成本是巨大的,也是对公共财政的浪费。
由共享单车乱象,延伸到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都必须要深思,我们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路径、方法、思维等等,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可以真正达到这个目标,怎么才能给民众一个舒适美好的社会环境?这个目标我不作描绘。但我想,要实现绝大多数民众期望的这个目标,其路径应该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德治,一个是法治。
从规范的角度讲,人应对各种社会规范,一般有两种反应,一个是来自内心的理性的自觉,这个叫德治,一个是来自外在的强力的约束,这个叫法治。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是值得我深深景仰的,一个是头上的灿烂星空,另一个是我内心的崇高道德法则。这段文字也成了后人为了纪念他而铭刻的墓志。这句名言深刻的指出,人的自由是对内心道德律的遵守。所以,就此而言,我们倡导的人性自由,应该是我们培育了一种对内心道德律的坚守而获得的自由认同感,不是一种无规则的、任性的、随意的“自由”。培育社会大众这种内心认同的道德律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只有这个目标达到了,社会大众的自由就是一良性自由。而这个培育过程既有政府的责任,也有家庭的责任,还有社会大众的责任。家庭和社会大众的责任我们姑且不论。单就政府的责任,我想,要培育崇尚道德情操的社会环境,确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如何宣传引导呢?这是一个软件工程,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我认为,行政机构在做道德培育的过程中,切不可犯官僚主义,用行政命令、上级威权相压的方式去下达任务,填鸭式搞道德意识灌输,这样做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让普通民众不但对宣传方式反感,而且抵触我们所倡导的道德律令,对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于事无补。宣传方式应是循循诱导,启发人的追随;润物无声,引起心灵的共鸣。这样,我们的德治才会越做越实,全民崇尚美德的氛围才会浓厚。
德治之外,是法治。国家一直在强调,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治理,应该是以法治为基石,道德做支撑。特别是在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今天,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让人心更为浮躁,由此,健全法治这条治理路径尤为必要。作为行政部门,政府实施精细化管理,一定要有法治思维,不能单纯的只是道德上的引导,没有法治这个强力的基石,我们的德治就会显得软弱无力。完善的法治,不外乎两者,其一完善规则,这是毋庸置疑的,也不必赘述,只简单说明,规则要有层次性,能覆盖到底端,要有远见,见之于始。其二则是执行规则,这个就有必要深入探讨。因为制定规则是就事论事,而执行规则特别是基层一线执行规则的人员不但要就事论事,还要见人见事。加上执行人员的价值取向、文化水平、以及对规则的理解差异,就会造成不同效果。这些是难以把握的,但我们必须倡导一个基本执法理念,就是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就是说面对那些轻微的违法,也要去处理,施以适当的惩罚,如果不去惩戒,社会培育的民众道德之墙,很容易就会轰然倒塌。一如见之于报端的“扶人反被讹”现象,如果我们因为讹人者是老人或是弱势群体就怠于执法,或是不忍执法,这样做的后果必然严重践踏道德,是对德治的损害。二如文前我们所提的共享单车乱象,不能因为单一个体危害小,难以处罚,而放弃执法,必须认真加以对待。乱象之初,有严厉的约束和处罚机制,对提供服务的公司、对使用服务的社会大众,对负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都是有益无害的,早为之,也不会有今日之乱象了。
社会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课题,需要多方共同参与。从法治入手,建立起有序的规则社会,进而培育出大众内心的道德律,让头顶星空与内心的道德律成为大众共同的敬畏,那么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也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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