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有哪些呢?许多小伙伴是否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的范文,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信联办《关于印发<**年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年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现就全县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是有效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减少进京赴省市来县上访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年全县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围绕“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全力促进 “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工作原则
开展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要坚持提级、异地,坚持诉访分离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
(三)合法、公开、公正、公平;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确定听证评议事项。各镇、办、有关部门对仍然有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市来县缠访闹访以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填写《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台账表》(附件1),4月15日前上报县信联办,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进行听证评议,对疑难案件邀省市信联办联合组织听证评议,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除外。
(二)合理确定听证评议人员。县上成立听证评议团。县信访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牵头负责,听证评议成员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村(社区)干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工青妇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形成听证评议人员数据库。对信访事项进行听证评议时,参加听证评议的成员从数据库中抽选,人数每次为7—11人。听证评议主持人县信联办指定,主持人和听证评议成员中如与听证评议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要回避,并重新确定人员。听证评议成员差旅费和劳务费由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所在地责任单位负责。
(三)熟悉案情和政策法规。召开听证评议会议前,责任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将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处理经过、处理意见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送达每一位参加听证评议人员。听证评议人员应认真查看资料,并就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核实了解。组织听证评议会的单位应在7日前将听证评议会的主持人、时间、地点、参会单位等内容告知每位听证评议员、信访人和责任单位。
(四)严格听证评议程序。
1、由信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信访事项陈述并提供有关证据,信访事项承办人提出处理信访事项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规政策的依据以及处理意见。信访人不同意参加听证评议的,要动员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人拒不参加、也不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不影响听证评议的结果。
2、信访人和承办单位申辩、质证、答辩,听证评议员发表个人意见,如对信访事项原处理有疑义,可以查阅有关资料,单独约谈信访人。
3、听证评议结论形成书面意见,在10 个工作日内由属事单位送达信访人。
4、听证评议结束后,由主持听证评议机关写出听证评议报告,同时将听证评议的会议资料专卷存档。
(五)用好听证评议结果。对通过听证评议,需要重新处理或部分重新处理的,责成属地政府或属事单位限期处理解决到位;对因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应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当;给信访人带来利益严重损失的,在做出纠正的同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维持原处理结论的,属地政府或属事单位除继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外,可在当地媒体或信访人居住地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信访人仍坚持过高或无理诉求,在党政机关缠访、闹访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公通字[**] 25号文件进行依法处置,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县信联办根据市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确定听证评议的信访事项。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8月)。县信联办将对确定的信访事项逐案进行听证评议。重大的信访事项实行提级听证评议。每件信访事项在听证评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逐案向上级联席办上报听证评议情况,同时每月上报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听证评议的总体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份)。县信联办将组织专人对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回访,对个别疑难信访事项将挂牌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得到化解。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份)。按照市联席办要求,10月份上报活动开展总体情况报告,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事项听证评议活动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进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承办,确定专人负责,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加强组织协调,各涉案单位要积极配合,注重总结经验。对听证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定加强改进的措施。
(二)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听证评议后的信访事项,信访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信访人户口所在地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重点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性格偏执、固执已见的,通过政策宣讲、解疑释惑、心理疏导、咨询服务等方式,促其接受处理意见;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
(三)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镇、办、部门要利用媒体正面宣传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解决合理诉求的典型事例。对信访人仍坚持无理要求且缠访闹访,甚至非正常上访的,要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以案释法、以案说理,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切实做好总结工作。各镇、办、部门要对听证评议活动进行及时总结,进行分析,为下一步听证评议工作打好基础。
**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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