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清明节了,每年的清明节我们都有清明祭扫的传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就是2018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01
今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即将到来。为圆满做好清明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根据江宁区政府关于做好清明祭扫管理工作通知的精神,为确保全街清明祭扫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特制定xx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清明节优秀文化”为主题,围绕“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目标,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公共安全。积极宣传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大力弘扬清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祭扫新风尚。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做好服务,实现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清明祭扫工作机制
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是一项重要的阶段工作。我街道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清明祭扫保障管理机制,成立街道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的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挥协调力度,统筹部署辖区内群众祭扫各项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消防、宣传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畅通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把清明祭扫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及时针对清明节实行公休假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清明祭扫活动的宣传、交通、安保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祭扫安全有序。
(二)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主动同公安、工商、交通、市容等部门加强墓园环境整治,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清明祭扫期间实行专人值班制,确保道路畅通,防止人员、车辆拥挤堵塞造成踩踏事故。禁止在祭扫场所内燃放鞭炮,禁止祭扫车辆沿途抛洒纸钱,禁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所有祭扫场所要设立专门的焚烧池、焚烧桶实行集中焚烧,并有专人监督管理。
(三)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要做好内部环境整治,确保祭扫场所环境整洁,要配齐工作人员,设立祭扫服务电话,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标语、横幅、广播等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确保今年清明祭扫工作有序开展。
三、任务分工
民政办: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根据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及所属公益性公墓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配合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派出所:在清明祭扫期间要增加警力和协管员力量,加强对公墓及周边地区道路的巡查,做好祭扫车辆的管理与疏导,保障道路通行;维护墓区内外治安秩序和祭扫秩序,确保安全有序;要针对墓区人流情况,采取必要的限流、分流措施,控制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维持治安秩序,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安监科:负责对公墓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具体落实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不力的依法处理;在祭扫活动中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处置。
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在清明祭扫期间要加强对公墓周边无证商贩、摊贩的清理整治,维护祭扫用品市场秩序。
各社区:牵头召开区域性清明工作协调会议,细化本地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区域内清明祭扫活动的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摊贩管理、环境卫生等具体任务分工;牵头协调消防部门对区域内公墓进行祭扫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区域内公益性墓地规范化管理,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各项服务;开展社区“平安清明,文明祭扫”的专题宣传,落实农村乱埋乱葬的整治责任。
管理公益性公墓的相关社区:建立清明祭扫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加强清明祭扫情况预测,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做好清明祭扫高峰期间承载力管理,落实平安祭扫、错时祭扫、文明祭扫的具体措施,确保本单位祭扫活动平安有序;要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充分准备,满足落葬需求;事先向客户做好错时祭扫、文明祭扫的宣传引导,分流人流车辆,避免人流拥挤;加强安全措施,禁止燃放鞭炮;加强公墓和停车场的巡查,防止盗窃事故发生;做好祭扫统计上报和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xx街道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社区具体负责,建立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协调会议;统筹组织协调群众祭扫活动,督促和检查各公益性公墓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对农村骨灰安葬加强监管,制止并清除新发生的乱埋乱葬。
章村、xx、中前、骆村、上坊社区,要建立清明祭扫接待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
(二)强化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及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公墓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检查,尤其要加强对祭扫高峰时段人流车流的时时监控,一旦发现人流、车流过度拥挤,要及时采取分流、限流措施,防止踩踏伤人事故。同时及时关注舆情,妥善处理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掌握祭扫工作动态,建立值守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迅速报告,防止漏报、迟报。从3月20日至4月7日,各公益性公墓每天要将当日祭扫情况于16点前报民政办。
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民政部 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清明节祭扫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安全管理,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等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利用清明节祭扫这一有利时节,发挥民政部门在殡葬改革中的牵头和服务作用,全面做好动员和部署。
(二)搞好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利用挂横幅、宣传栏、宣传单、海报、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党和政府惠民殡葬政策。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红白理事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增强活动的影响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认真部署清明祭扫活动,推广深埋、树葬、花葬、海(河)葬等节地葬法;推广家庭追思、网络祭扫、集体公祭以及植树、献花、诗歌朗诵、播放音乐等文明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风;切实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清明节文明、安全、祥和。
(五)督促和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纪依规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乱埋乱葬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从3月19日开始到4月19日
四、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清明祭扫保障管理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43号)精神,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统筹安排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贺映明任组长,副局长胡俊山任副组长,社会事务股、办公室、信访法制股、计财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与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工商、林业、消防等部门形成合力、协作联动,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安全管控,保障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针对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时段节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全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预防。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方法,带动和引导群众参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绿色环保祭扫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支持殡葬改革,弘扬殡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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