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原创心得体会大全,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来参考一下吧,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篇一】
我来到拜泉县人民法院参加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已有多年。在工作中我一直坚持提高自己,不断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无袍法官”。在陪审工作中我获得了各方面的知识,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知加强自身的政治素质的重要性。因此,我在工作与生活中一直坚持加强自己的思想学习,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活动,利用新媒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党的生活》等期刊,做到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思想指挥行动,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在参与审判活动的过程中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裁判权。学习总书记讲话,全面提升个人素养。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自身法律修养是极有必要的。在审判活动中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当中,对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认真揣摩与分析。对于新修订的法律条文要尽快进行学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坚决杜绝“陪而不审”的情况出现。
在审判过程中,我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尤其在调解活动中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并起到了良好的陪审效果。在一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借贷双方是邻居关系,关系非常要好。后来被告王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由于双方是邻里关系,平日相处融洽,李某仅要求王某简单地为其出具了一张写有简单的约定和借款本金及双方签字的借条,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与利息,只是口头上说了用一段时间,等什么时候原告李某向他索要就偿还。半年后,李某因家里孩子上大学需要用钱,向王某提出要求其还款的请求,王某一推再推迟迟不肯归还。两家人因借贷一事逐渐冷落了对方,见面时还经常发生口角。又过了半年,李某出于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调解过程中,王某一直强调自己手里没钱,还以其经常帮李某干杂事为由,说李某不近人情。我见二人年纪都比较大了,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就分别与他们二人聊了聊家常,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出发与二人进行了感情交流。经了解,王某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只是打算继续在自己的生意上进行更大的投资,所以一直不肯偿还这笔借款。在了解二人的情况之后,我主要从被告王某的情况入手,与承办法官一同向他进行了释法析理,并从我的个人角度出发,向其说明了李某家子女上学急需用钱的难处。王某在调解过程中从固执地不承认还款事实的态度转变成了愿意积极偿还原告借款并坚持要给李某“感谢费”的态度。双方当庭和好并制定了调解协议。
每当看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化解、握手言和,我的内心就有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也正是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这种成就感和责任感始终推动着我努力向前。今后的工作中我仍要继续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审判功能,帮助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丰富思维判断,增强裁决过程的透明度,正确适用法律,在审判台上继续发挥我的光和热。
【篇二】
我今年64岁了,2010年到拜泉县人民法院从事环境卫生工作,可能是本份做人,诚实做事的缘故吧!2014年我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时间过的好快啊!还来不及回味和总结人民陪审的工作经历,自己却真实地走过了人民陪审的三个年头。也许有人觉得人民陪审工作太索然无味;有人坦言人民陪审工作可有可无,而做兼职陪审工作的我却深有感触:陪审工作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一重角色,同时也让生活变得繁忙而更有意义。因执着于法律人的梦想,故与人民陪审工作结缘,因感于其中的收获,所以即便是忙碌匆匆,也不觉得辛苦,使我与陪审工作相遇、相逢、相知,从而结下了不结之缘。这三年来,由于陪审的经历,让自己成长了很多,也开始了解一些之前未曾涉足的领域,所以说,人民陪审工作不失为增长阅历,丰富人生经历的一种便捷渠道。三年来,我参与陪审了154件民商事案件,实现了无差错,无上访,无缠诉的“三无”目标。
忠于职守,我执着于这份陪审工作 在我参与陪审的所有案件中,我都会在法官指定的时间前到达法庭,准时、守时,不让当事人等待陪审员开庭的情况发生。有一次,因为之前指定的陪审员因故不能参加陪审,法官临时电话通知其他陪审员,但拨通好几位陪审员电话,得到的回复是“有事没工夫”、“晚一点行不行”、“我身体不好,去不了”,由此可见,有些陪审员对于法官所经办的案件,程序上是不太熟悉的。法院事先指定的开庭时间非经法定程序是不得改变的,而且守约、守时也体现了法院办案的严谨,所以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的成员之一,也应当共同来维护法院办案的严肃性。
总结经验,我在陪审道路上奋力前行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年龄参差,文化不一,经验有别,方法各异,而且很多的人民陪审员都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但是大家对所发生的纠纷,凭借自身几十年的社会阅历以及文化认知,都会有一个基本的对与错、是与非的初步判断,但这种基本的判断与法官审案的思路仍然会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沿着法官的思路和导向去看待每一起案件。所有陪审过案件的人都知道,审案的程序是固定的,是一成不变的,变的是法律事件的性质和法律关系。认真地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仔细地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了解法官提问的目的,这些都是陪审员应当去做的工作,而不是坐在陪审席上,呆若木鸡,无所适从,甚至昏昏欲睡。有了多次的陪审经历后,我们对事件的判断能力,以及对整个案件发展结果的预估能力,都会有大幅的提升,亦为我们日后陪审、参审案件积累了经验,夯实了基础。
记得陪审的一起“小额存款”案件,原告方先是往被告方“投资”,被告方许诺给高额的利息,投资一部分资金后,被告方先期如约给付高额利息,按月按时打到原告方的卡里,尝到“甜头”后,就逐步扩大投资基金,然而好景不长,被告方“资金键断裂”,原告方的投资“连本上仓”,这才引发了“官司”。通过此案例,我也劝告亲戚朋友,莫图小利,投资有风险,凡事需谨慎才行,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减少自己的损失。
“互联互保求贷款,一晃本利过期限。当时酒酣豪气爽,大笔一挥字就签。未晓担保有风险,传票一下傻了眼。贷款只说应个名,哪知现在啥都管”。在参与清贷案件的陪审中,从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顶名贷款”,“抵押贷款”,“互保贷款”,我根据自己的体会,编出“顺口溜”,提示广大群众“贷款需谨慎,担保有风险”。
由于参加陪审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体会和感悟还不够深刻,这需要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不断研究和探索,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服务于人民。我深信:只有借助人民群众的智慧,借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年龄的群众力量,才能真正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人民陪审员正是肩负着这样一种使命,在化解纠纷、缓和矛盾的过程中发挥着光和热,也更加丰富了我的晚年生活。“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在人民陪审的道路上,我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篇三】
记得第一次参加庭审时,开庭前法官对我 说 :“大哥,咱们陪审员不需要很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希望你们能用自己的社会阅历和生活常识,独立思考,认真听取诉求和理由,在合议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的思路难免有固化和不足的地方,有了你的意见才能完善咱们的审判工作,做出公正的判决。”听完这段话,当时我就觉得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在我看来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不具备法官的专业思维,但随着法院人员的不断更新,很多年轻法官就职,我有着更为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我们来自于人民群众,我们理解民情、代表民意,能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在参加庭前调解和庭审调解工作中,对案件当事人的诉请和双方矛盾,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
我曾参与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中,原告诉请被告偿还10万元的借款和1万多元利息,当时即借款人本人未到庭,借款担保人到庭,案件经过举证、质证、辩论,被告的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到了调解阶段。法官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原告明确表示愿意,只要被告有还款意愿可以做出让步,而担保人并不情愿代为还款。但我在庭审中通过观察担保人的发言和举止,感觉案件能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休庭间隙,我主动去做担保人的工作,针对他和借款人是叔侄关系、家里土地耕种和养殖状况都很不错,有一定的还款能力的情况,我劝他我也是乡里人,我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但是村里帮人担保抬钱,还不上钱,担保的还钱是应该的,更何况这还是自己家的亲戚。而且欠钱不还在乡里传出去也不好,最后判决下来后,拒不执行还会上黑名单,影响自己的信用,将来办事也不方便。最后他表示愿意替借款人还钱,条件是原告放弃1万多元利息的主张,经过协商,原告同意了被告的条件。恢复庭审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这起案件,树立和增强了我用自己的社会经验和人民群众的身份帮助法官开展庭前和庭审调解的信心,也为日后实践积累了经验。
多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实践,让我深深体会到:虽然人民陪审员不是专业的法官,而且大部分都没有法律知识,但是身为一名审判人员一定要正视自己身上的责任,严格按照法官的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不能成为庭审上的摆设,陪而不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帮助法官完成审判。珍惜人民陪审员手中的权利,珍惜人民陪审员身份带来的荣誉,更好的实现自身的价值,为公正司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四】
一、学习与提升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每天浏览法院为我们订阅的《人民法院报》,经常到法院五楼图书室借阅法律书籍,为自己充电;二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同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三是注重加强与法官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从起初在庭审中的一言不发,评议案件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到后来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付出和奉献
一个陪审案件一般要跑三次法院——庭审前阅读卷宗材料、开庭审理、合议,许多民商事案件往往多次调解,则需花费更多的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不仅要求自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正是由于周围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得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通过案件庭审,我也收获到很多:一是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这于我而言是最大的收获;二是法律知识的增长和个人视野的开阔;三是案件调解成功时的个人成就感。
三、释法与明理
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向民众讲法、释法,帮助民众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判断标准,了解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让民众认识到某个裁判是由法官与陪审员共同作出的,是通过民众参与司法的过程达成的,以加深民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在陪审过程中,我经常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方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方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四、调解与和谐
在民事调解中,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为了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我在陪审过程中,充分利用拜泉法院的“家室审判调解室”协助主审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由于人民陪审员有着与法官不同的优势,我在调解过程中,往往根据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设身处地、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许多案件能够调解成功。
如在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陈某哭诉被告王某在婚姻生活中的种种不是,并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而被告王某却粗暴的打断陈某的叙述,并扬言愿意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就是不离婚。在获悉情况后,我先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被告的距离,得到其信任,后因势利导,指出被告的过激行为可能引发的不利后果。在我耐心细致的说服下,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接受我的建议,同意与原告进行调解。我从法律与人情方面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五、公正与自律
人民陪审员不是一种荣誉,更不是一种权力或者社会上一些人所谓的资源,而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打铁还要自身硬,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也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审判机密。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作为大家中的一员,我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一名陪审员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将成为我人生经历的一段美好回忆。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出让人民更满意的成绩。
【篇五】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也是人民口中说的编外“法官”,很荣幸的与法官同坐审判台上,回顾这一年多的陪审工作,对我个人而言,我用四个字概括就是受益匪浅;对于我来说,参加的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学习的机会,都是一次积累、一次心历。
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光有一腔热忱是不够的,必须要努力学习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每当我接到法院的参加开庭通知后,我都会调整好自己的工作,积极的参加庭审,从来没有出现过缺席现象,因为我深知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且我真心实意的喜欢陪审工作,每次陪审后,我也会进行总结、反思、甚至还会和法官探讨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以便我日后在陪审工作中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多次参加陪审,使得我近距离的接触到法院,感受到了法官们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实体判决上,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认真的向法院的干警同志们好好学习,这些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
【篇六】
人们称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就要具备相应的素质素养,认真学习相应知识,提高自身多方面能力。
在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我参与了很多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接触到了各类民事纠纷的实例。在一次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在法院见面后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李某诉称被告王某是其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王某的朋友张某以经营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被告王某提出了借钱的请求。张某向李某借了本金30万元,王某作为此次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双方约定当年年底还款,约定月利率2%,并出具了借据,借据上王某和张某分别在担保人与借款人处签了字。后张某因生意经营亏本导致不能按时偿还借款,且王某和李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原告李某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故诉至法院,要求担保人王某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以此本金为基数产生的相应利息。在二人争论过程中,原告李某始终坚持其主张,被告王某也因李某起诉至法院非常生气而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二人在法庭上争论不休。后在法庭的调解阶段,我了解到双方不但是从小交往的好朋友而且也是同学、邻居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此次借贷的事翻了脸。后经我与双方的交流与调解,被告王某对原告李某起诉他还款这件事产生了谅解,也了解到李某现在家庭状况不好,急需用钱而又联系不上借款人张某才进行了诉讼。原告李某也在法庭上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并希望通过王某与借款人张某取得联系。双方在法庭上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我与原、被告双方的共同努力,终于找到了借款人张某并促其完成了还款义务。事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重新握紧双手,重拾友谊。
在从事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中,我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杜绝“陪而不审”,陪审员的素质是其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法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如果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势必会因为专业的局限,使其只能做陪衬,浪费了国家的人、财、物力。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
人民陪审员要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所谓陪审员的心理素质就是其心理素养,即审理案件所依据的心理状态。在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的心理素质。它要求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有大无畏的精神,刚正不阿,不急噪,随时都具有清醒的头脑,能冷静的分析问题,能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能坚守人文精神与关注弱势群体;能不断学习,常学不倦。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等。
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素质。知识是人类社会认识世界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认识世界。文化素质是当代人的基本要求。如果人民陪审员的文化素质太低,对法律一窍不通,那么他面对法官、律师的“法言法语”将很难理解,即使多次解释也很困难,从而降低审判的效率。
人民陪审员要有较好的业务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这是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的重要前提。只有具备一定 的法学专业知识,对实体法与程序法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研究,才能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人民陪审员必须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业务技能,借鉴好的审判经验,这样才能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素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的积累和司法理论不断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以及公众对此项制度的良好愿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道德标准带入法庭,与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促进产生更加符合公众标准、公正理念的裁判;人民陪审员要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可以发挥专业优长,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构建社会和谐;人民陪审员能在审判活动中直接监督法官,增强审判程序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能够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状况,减少法官的劳动强度,提高司法效率。
我会继续做好这名“无袍法官”,坚持提升自己的各方面素质,为我国法制国家的建设贡献我的力量。
【篇七】
从事陪审工作多年,大量的案件陪审工作让我感触很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公正标准带入个案审判中,与精通法律的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形成更加符合社会标准、公正理念的裁判,能够将法律公正和社会公正有机统一起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后,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合议庭审判过程中,得到了拜泉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作用也得以不断提升和体现。
我是一名来自群众中的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案件的过程中,以其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参与到审判活动中,深层次、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并依靠个人的社会阅历、经验,与审判法官在法律知识、法律思维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使裁判结果兼容民心民意,更接地气,更容易让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
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回到人民群众中去,将其在审判活动中所感受到的法律精神、所了解到的法律规定、所知晓的法律程序,带回群众中去,通过宣传法律、接受咨询、调处纠纷等方式去影响、去矫正、去规范他人社会行为、参与社会管理,其法律宣传效果尤为突出。
【篇八】
我应xx法院的聘请,担任人民陪审员近两年了。期间参与陪审的案件虽不多,却颇有一些经验和感悟。
2014年5月17日,王某和郑某在拜泉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婚生男孩郑小某由王某抚养,郑某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600元,自2014年6月起每半年给付一次,但郑某以王某与他人再婚致使其无法顺利探望孩子为由,至今尚未给付子女抚育费。故王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告上了法庭。该案在开庭审理期间,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应主审案件的法官邀请,我参加了这个案件的庭审,庭审的效果不太理想,原、被告仍存有较大分歧。庭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原被告双方对孩子均很在意,主要矛盾焦点在于被告希望能经常看到孩子,合议庭商议的结果是尽量调解结案,所以庭审后我们多次找到原、被告双方背靠背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心里预期。通过分析案情、辨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在电话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方顺利拿到了子女抚育费。
在民事调解中,我感受颇为深刻的是,案件审判的关键是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只有事实调查清楚了,才能为适用法律打好基础。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篇九】
时光荏苒,我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已经有四年了,但每一次庭审仍历历在目,每每回想,总有新的认识和感悟。担任人民陪审员让我通过另一种方式积累法律知识、增加阅历,也让我以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本职工作,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善于思考、勤能补拙。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之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这些案件使人警醒,引人深思,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我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经常在思考 要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更好的结合到一起,相互促进。
二、加强学习,勇于实践。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光有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审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关系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不断实践,通过实践的积累,学以致用,才能有质的提高,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消化为自身能力。
三、尽心尽责,不辱使命。人民陪审员作为司法审判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就要以人民陪审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保持中立、以平和的心态、淡然的处事风格,不掺杂个人情绪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坚守清正廉洁的办案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做到遵纪守法,严守工作保密纪律。不辱使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作为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我在陪审工作中会恪尽职守尽一名陪审员应尽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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