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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修改后宪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0:19:09 | 移动端:学习修改后宪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宪法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们都应该去学习去体会的,今年修改后的宪法你学习了吗?下面的学习修改后宪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大家一起欣赏!

(篇一)

  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 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 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 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 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 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 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篇二)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篇三)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作为机关工作人员,我们更要认真学习新宪法的精神,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载入庄严的宪法,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围绕回答好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只有不断地、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实践是永无止境的。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学习2018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为一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人员,我会牢记新宪法的精神要领,自觉遵守,认真践行,时刻为广电安播事业努力奋斗

(篇四)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篇五)

“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充分表明党中央对这次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各战区机关、军委机关各部门干部在学习交流中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这次修改宪法,符合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陆军第74集团军某旅、海军某团、武警**总队舟山支队官兵谈到,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同时,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已先后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东部战区陆军某旅政委李高迅说。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修改宪法,是由时代发展决定的。”结合身边巨变,北部战区陆军保障部、陆军第71集团军某合成旅、陆军第82集团军某旅、武警**总队文山支队官兵由衷感慨,党的**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我们需要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篇六)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党政机关建设召开各种学习小组会议,这正是我们学习宪法,推广宪法的一个绝佳时期。

学习宪法是增强个人素质,提高党性的必然要求。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不学习宪法,就难以理解党的思想路线,就不能满足依法治国对当今人才的现代化要求,更不能自觉遵守宪法规范,传播宪法文化。换个方面说,学习宪法也是个人高素质,有目标,有见识的表现,对当今的行政工作者而言,学习宪法已经成为了理解党的大政方针,自觉规范自己行政行为的必然要求。

学习宪法是保护公民权利,传播宪法文化的有效途径。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学习宪法,有利于了解宪法规范,了解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培养其珍惜权利的意识和遵守宪法规范的自觉性。公民了解了自己的权利,才会逐渐培养起对国家民族的热爱,对政治参与的热情。

学习宪法是巩固国家政权,培养民族自豪感的重要方式。霍姆斯曾说: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看过宪法序言的我国公民很容易被其中蕴含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所感动和激励,被先代英烈们前赴后继地创造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所震撼。宪法不是干枯的法条而是革命前辈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的光辉成就,面对如此伟绩,严谨科学的组织设计,观者会自然而然涌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是很合理的事情。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和根源,也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依靠。学习宪法是我们了解我们国家,了解我们周围的世界的顶层设计的必要环节,缺少了宪法的知识,就好比人丢掉了灵魂,文章没有了中心。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党性,保护人民权利,巩固国家建设。

(篇七)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性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小,宪法没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规定,自香港、幼儿园教师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规定,自香港、幼儿园教师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 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 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篇八)

学习法律法规能够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做人,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教师更应该对相关教师、学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做到依法执教。在今年的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学校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对宪法的认识更深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其次,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权威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权威,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我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篇九)

 首先,学宪法的目的是什么呢?是强调让公民守法,还是强调让公民以宪法为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觉得起码应该两者不可偏废而且后者应该是主要的。作为宪法来讲,涉及公民的也是两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只强调守法律,很显然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另一方面。比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我们周六、周日的休息权利得到保证了吗?依照法律我们取得了双薪以上的待遇了吗?很显然没有。绝大多数的公民是守法的公民,对于极少数刑事犯罪分子的制裁并不需要宪法,我理解宪法主要是捍卫公民的权利,用一个守字来概括学习宪法该是不太妥当吧。

  我们是文明的古国,有着灿烂的文化,也是专制余毒影响至深的国度。战国时期就有了所谓的完备的法制思想,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治人民,有君主来颁布法律,广大臣民必须服从遵守,法律是君主统治臣民的工具,是专制君主安定天下,长治久安的工具。谈何人民的权利?可是近代以来形成的法治思想就不是这样的了,西哲有许多的论述,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等等,后来经过流血革命这些成为他们立国的基本理念。温总理讲过:自由、平等、人权、博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是人类共有的优秀的文化遗产,社会主义应该比资本主义做的更好,而不是相反。说的多好呀,真不愧是自周总理以来的又一个人民的好总理。

  既然连总理都这样说,有什么理由把类似专制时代的法家的治国理年念应用于今天的社会呢,宪法主要是人民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我们现在不是大量的人民在违反宪法(如果这样说就是对中国人民的污蔑),而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时常利用强大的国家机器自觉不自觉的侵害普通公民的利益,现在应该强调的不是让人民所谓的守法(当然这一点也不可忽视)而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如何有作为、不胡为,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谓学法,守法,这类的提法,特别是一个“守”字,把人民置于治理、防范的范畴,不是现代的民主治国的理念,渗透着两千多年前韩非之流法家专制思想的余毒。我们是公民,不是臣民,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被专制奴役的农奴,我们是要守法律,但是我们更要用法律、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篇十)

宪法修改体现了与时俱进、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自1982年宪法施行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大曾四次修宪,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更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众所周知,**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这就要求适应形势发展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对党内监督覆盖不到或者不适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通过宪法确认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顺应和体现了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宪法修改契合了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在总结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新修订的宪法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 “监察委员会”一节,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宪法修改彰显了国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所在。“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通过宪法确定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在党委的统一决策、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以国家根本法、最高法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提供保障,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篇十一)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一、 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篇十二)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性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小,宪法没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规定,自香港、幼儿园教师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规定,自香港、幼儿园教师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着极其 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篇十三)

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而且是中国共产党提议的。符合民意。

回想起,李崇淮议案,把多党合作写入宪法,三个代表写入宪法。

和谐社会的时候,也有我,肖国金,李崇淮,有那么一个想法,也写入宪法。

后来,王少阶全力打压作罢。肖国金说,这不是我们培养的人。

今天终于看到科学发展观要写入宪法,特别高兴。习近平思想入宪,外国早些就有报道。这次看到中国共产党提议。非常高兴。

民主党派很高兴。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各种理论,重在政治。以今天为主。

个人受一点委屈算不了什么,只要国家强盛。民主党派只做诤友。为国家,为民族的根本利益而贡献。

(篇十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尊崇宪法,视宪法为治国理政根本大法的集中表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6年,自宪法确立之日起,我们党坚决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至上地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为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确保宪法始终作为根本法的绝对地位,亟须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始终尊崇和贯彻宪法所做的完善与努力。

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动灵魂。此次宪法修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灵魂的集中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要不断确保宪法在新时代在全面贯彻十九精神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将新时期形成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写进宪法,具有重大的显示意义和历史意义。

修改宪法,是我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保障。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从历次修改宪法的历程来看,每一次修改都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成功经验的总结。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杨帆起航,适当修订和完善宪法,将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进行及时的梳理与总结,充分展现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的时代自信,更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智慧担当和魄力。

(篇十五)

此次修改宪法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这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篇十六)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以下简称“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条文,至少具有三方面的重大意义。第一是政治意义。修改宪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将“最本质特征”入宪,是国家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它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也更加全面,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宪法依据。第二是法治意义。修改宪法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最本质特征”入宪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宪法确认。它可以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宪法依据,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有力地推进宪法法律实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第三是理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最本质特征”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最本质特征”入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在宪法中的生动体现,有利于我们更加理性地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奠定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宪法基础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施新州

这次修宪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在当代中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国家政权建设史上也意义重大。第一,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国家制度创新。继1954年宪法确立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人大之下设“一府两院”国家政治体制基本结构后,1982年宪法延续了这一制度体制。本次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序列中增加了监察委员会,明确其国家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是监察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是我国人大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二,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国家组织创新,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了国家政治组织的结构形式。第三,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运行机制创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目标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举措,坚持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原则,必将提升国家政权组织的自我完善能力,增强其适应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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