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是一个伟大的共产党人,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是无私奉献的精神代表,下面给带大家带来的是邹碧华传读后感,大家一起欣赏!
01
今年5月13日,我参加了分公司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认真听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简介,深表钦佩和敬意。且不说有“吾日三省吾身”的高尚觉悟,但在模范面前,我们确实需要深刻自省,积极学习。
学习他的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学习他敢于担当、用于创新的进去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敢啃硬骨头,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对党应尽对的义务和责任;学习他的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一名工程一线管理者,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自己的行为准则,必将影响着项目的员工,甚至影响到项目的运行和风气,愈发觉得自省、自查、向标杆学习的重要与必要性。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作风优良。理想和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也是我们每个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奋斗动力和前进目标。理想和信念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讲就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为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必须坚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重点,先公后私。同时作为项目经理,要求我们以公司、项目大局为重,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勇于建功立业、务实进取,为公司、为员工牟利。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干事勤政。作为党员,作为领导干部是最大的失职,是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的表现;不干事,无业绩,愧对组织、愧对人民、当你回首往事时会对自己碌碌无为虚度人生而悔恨。大家都知道优秀如邹碧华,他把为老百姓办实事当成他最大的乐趣。这就是他冰雪气质、红梅品格的集中体现。做一名项目经理,就要学习邹碧华那种坚忍不拔的奉献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思想意识。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不仅仅做到自己敬业奉献,更要带动一个团代,具有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态势。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有铁的纪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纪律是一个集体的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纪律约束群体内所有成员,加强自我控制能力、保持良好工作秩序、服从合理命令、形成统一的步调,最终有效地完成任务。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完成任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严明的纪律,才能促进和推动思想、意志和行动的统一。要做一名合格甚至优秀的项目经理,就应该坚决抵制并跟这些不良现象作斗争,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打造一个优良的项目氛围,做到有领导监督和没领导监督时一个样,让项目员工产生集体荣誉感,项目不是一个人能干好的,而是大家共同的努力,只有大家一起把项目当做自己的,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作用,力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有了共同的目标,才能共同奋斗,共同进步。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就是后者。我们追忆他,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同时也是我们自我奋斗的目标。
一个人不一定要做出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干好自己的本职,全心全意为集体,无愧于心,无愧于人,就是成功,于平凡处见不平凡。学习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我感触颇多,自省之后,自己还要学习、改正、进步的地方也很多,千言万语汇成一句简单的自勉:“曾恩,加油”。
02
他用心化解信访矛盾,展现人民公仆形象。
新任长宁区法院院长,遇到一群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邹碧华毫不避讳,要求打开法院大门,一一为上访群众答复。并亲自督办了两个上访案件,捍卫公平正义,化解了矛盾。一句"你有母亲,我也有母亲",感动了老人,也感动了所有人。邹碧华说,法院一年会办成百上千个案子, 但是作为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就只打这一个官司,他是在用情、用心在办案,在捍卫公平正义。
2
他细微捕捉法官心理,巧妙诠释敬业精神。
为解决年轻法官的职业困惑,邹碧华召开青年法官座谈会,特地请来了收发室的老贺,老贺曾经是一名转业兵,到长宁区法院二十几年一级没有晋升,但是仍然不计名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分发报纸稿件,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但是当他一丝不苟为几封看不清的地址的信件纠错时,当他不假思索的说出每年分发多少报纸、杂志、信件时,相信所有人都是震惊的、更是敬畏的。一个不被人看重的老收发员尚且如此敬业,有多少年轻人是鞭长莫及的?
3
他献身司法改革大业,书写对共产主义的忠诚。
2013年邹碧华担任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改革没有经验可循,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困难重重,每个问题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他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他呕心沥血,孜孜不倦耕耘在法治工作的前线,30多场座谈会,5大类100多个关键问题,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管理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终于啃下了这块具有历史意义司法改革的"硬骨头",最终无愧时代、无愧人民,为司改事业奉献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邹碧华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始终奋战在法制建设的战线上,为司改事业做出了前所有的贡献。纵然他学识渊博、博学多才,仍然深研司法专业,以为世人答疑解惑而著书;纵然他孜孜不倦、甘于奉献,仍然希望多一些时间陪伴家人;纵然身居高位、功名显赫,仍然尊重、平等对待地位低的灵魂。勤勉、尊重、担当、创新、执着、敬业在邹碧华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可以丈量生命的长度,但无法揣测生命的厚度,人终有一死,如何才能不负韶光?邹碧华人生的47个春秋是璀璨夺目的,显然是不辜负自己、不辜负人民、不辜负国家的。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石油人,试问还有几人记得儿时的梦想?还有几人记得刚入职时的壮志雄心?还有几人怀揣初心使命奋战在一线上?邹碧华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作为一名青年干部,我们也许改变不了世界,但是我们要以邹碧华为楷模,始终秉持"向死而生"的生活态度,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不忘初心,像老贺那样以饱满的热情、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仰不计较名利干好本职工作,做到"知行合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助力加油,为吉林油田再三年扩大经营自主权完满收官尽绵薄之力,秉承大局意识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让未来的自己无悔、无愧于心!
03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的篇首,用一句话概括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形态。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之间也蕴含着无数的法律关系,皆为权利来,皆为权利往。习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应该努力的奋斗目标,其中如何快速和公正的处理民事争议,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关系到能否实现我们法院人所信奉的司法理念。而《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本书也许能给出我们答案。
《要件审判九步法》是已故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的著作,它是邹院长根据其司法实践经验,以演绎推理为基础,结合请求权基础理论,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为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再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做出裁判。如果从历史的角度分析,要件审判九步法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部分,首先是在立案后到开庭前,这个阶段主要包括第一步到第五步,其次是在开庭审理阶段,主要包括第六步到第八步,最后是庭后阶段,主要是制作法律文书。我在阅读了邹院长的书之后,有两个感觉,第一是感觉自己在法律知识上的不足,第二是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也许我在审判实践当中或多或少也使用过这种方法,但是我从来没有如此全面和细微的了解这样一个审判方法,因此会有一种登高望远的感觉,而不再是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虽然也有人也批评说,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想要通过一个公式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就可以解决,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认为通过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学习和实践应用,对于我们审判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都大有裨益。因此,我推荐在审判岗位上的同事不妨也读一读《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本书,现在我就本书的主要内容和我自己的一些读后感简述如下。
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主要是探求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真实意思,原告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实现什么权利。审查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具体,可通过询问、告知、必要的释明等方式,让原告明确其诉讼请求。固定权利请求是整个案件审理的基础,实践当中很多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知识,只是一味强调他所理解的公平理念,比如离婚案件中,原告提出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的赔偿要求,但却对共同财产和债务闭口不提。或者一个侵权的纠纷案件,经过我们审查之后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合同纠纷的案件。诸如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该向当事人释明,及时固定合理的诉讼请求,否者我们经过审理后,再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还有可能引发原告的不满。这些我们应当通过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来解决。
第二步: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确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找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规范。审判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活动。有很多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先查清事实,然后再通过查找法律依据作出裁判。这种方法有一个弊端就是我们查明事实是一个漫无目的的活动,只是为了查明事实而查明事实,等到查找法律规范的时候,才发现很多要件事实都没有查清楚。有些还需要重新开庭审理,不再开庭又有发还重审的风险,所以我们应该把顺序颠倒过来,以法律为准绳,即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以事实为依据,即在分析基础规范要件的基础上查明事实。
第三步: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根据被告的答辩,找到抗辩或抗辩权所依据的基础规范。抗辩权是对请求权反对的权利,因此也应当依法抗辩,而不能一味的否认。我曾经审理过一个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女方一味否认曾向原告索取彩礼款,却不提交证据,最后也难逃返还彩礼款的命运。被告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提出反驳对方请求权的法律规范,以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四步: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主要指对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及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的基础规范进行分析,从中梳理出法律条文构成要件的过程。分析构成要件非常重要,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比如《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个法律条文包括假设条件、行为模式、法律效果几个要素,首先分析假设条件即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其次是行为模式即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第三是法律效果即合同有效,但是这个条文还暗含着合同有效的其他条件,即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等。通过对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找到效力待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以便在接下来的审判活动中有的放矢。
第五步:诉讼主张检索。当事人提出一个请求权或者一个抗辩,他就必须对这个请求权或抗辩权的所有构成要件提出主张,所谓主张就是相对应的事实和理由。诉讼主张的检索就是对双方提出的主张是否存在明显的矛盾或荒谬进行审查,促使双方补正。第五步是在前四步的基础上,发挥当事人的能动性,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主张和证据。不仅体现了要件审判九步法环环相扣的特点,也可以通过这一步防止当事人在举证上有所遗漏,避免不需要的诉累,使后续的审判能够顺利进行。
第六步:争议焦点整理。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主张及其基础规范,及时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以前我我审理案件的时候,对于争议焦点的整理不够重视,实际上一个案件的争议焦点的整理反映了审判人员对于该案的整体把握能力,因此必须引起审判人员的重视,力争做到把握住要点,握准这个审判的方向盘。
第七步:要件事实证明。主要指争议焦点整理结束后,法官以案件的事实争点为核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运用证据规则,对要件事实展开有效的证明活动。要件事实证明是当事人短兵相接的过程,通过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分析明确了战场,以及诉讼主张检索和争议焦点整理蓄积了力量,一场“恶战”必将在法庭上展开,所谓图穷匕首见。法官此时主要工作是维护好法庭秩序,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即可。
第八步:案件事实认定。指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成后,法官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审查认定各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据此认定相应案件事实。事实认定部分主要问题是经过举证、质证后案件事实还处于真假不明的状态。有部分审判人员以事实不清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这是不对的。法官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拒绝裁判,此时需要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判断,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步: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指法院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被告主张所对应的法律规范的各项构成要件,逐一进行比对、归入,并根据归入的结果作出适用或不适用该法律条文的裁判。裁判文书的书写,同时也是心证公开的过程,现在司法公开的大趋势之下,审判人员一定要重视裁判文书的书写,我相信在前八步的工作做好的情况下,裁判文书的书写一定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审判结果。
04
邹碧华离开我们五个多月了,还记得那个80后女法官所写的那句小诗:“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是的,你在那个无情的冬天逝去,可你的精神却成为全体法律人的共同财富,正所谓“冬风拂不去,春风吹更生,碧亮不失春华,碧华精神在春天里传承。”几个月来,我每天都在报纸上看你的生平事迹和感人故事,时常是鼻翼酸楚、热泪盈眶,泪湿沾襟之际,我一直想:在今后的工作中怎么“学点什么、想点什么、做点什么”,那才是对碧华法官最好的追思和怀念。
活着就要活出生命的价值
邹碧华很注重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他曾经说过:价值引领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在“庭前独角兽系列讲座”中他为我们勾勒了这样一幅画卷,一个建筑工人在造房子时,有人问他在干什么,有三种回答:砌墙、盖房子、盖最好的教堂,三种答案恰恰是三种不同的价值观,第一个是悲观主义者,生活中当下的辛苦让他看不到晴朗的天空,第二个是现实主义者,他看到了局部的成功,能够坚守职业的底线,第三个是理想主义者,他的每一块砖头、每一滴汗水都是为了他的梦想而付出,他知道他的每一个动作对梦想的价值,他会活得非常有价值。不同的想法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观,有的人把工作视为神圣的事业,有的则视为养家糊口,产生的心态也是完全不同的。是的正如邹碧华所说:价值观决定我们每个人的幸福感。价值观就象齿轮一样,它会带动你所有的齿轮转动,价值观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人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邹碧华是理想的现实版,他在理想与现实中寻找法官的职业价值感。他在系列讲座中曾说过:“我们要把追求法治理想种植在现实的土壤之中,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一定要在我们身上完美地结合起来”。生活中理想与现实总会发生碰撞,但邹碧华充分认识现实的残酷性、偶然性和挑战性,强大的价值观引领作用,让他冷静的面对偶然,理性的面对各种挫折和境遇,不抱怨、不消极、不抵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正如他所说那样:“只要还做一天法官,我就要把这个岗位的价值发挥的得淋漓尽致,你把我放在任何地方,我一定把我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就是这样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和超越。
人活着就要活出生命的价值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守法治信仰、理想和信念。邹碧华坚定理想信念,他让身边很多法官重燃激情、扬起理想的风帆,因为他,无数法律人开始重新审视支撑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我们一定要象邹碧华一样,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我们永远追求的价值目标。
找到爱岗敬业的真意
邹碧华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充满着干劲和激情。在同事眼里他是出了名的“工作狂”,不仅承担了繁重的审判及管理工作,还完成了大量的授课讲学工作。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激励和带动他身边的人经常是“5﹢2”、“白﹢黑”。真正做到了时刻扑到工作上、分秒投入职业中,他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放在干事创业上,他甘于奉献、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从邹碧华身上我读懂了爱岗敬业的内涵,找到了爱岗敬业的真意。邹碧华法官广受法院系统内外人士的敬仰,正是源于其无可挑剔的爱岗敬职精神。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完美无缺。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磨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热爱是人生最好的教师,邹碧华的敬业精神源于他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他把工作当成一种志趣、一种艺术,从单调、繁重、枯燥的工作中领略专业的美感,享受其中的乐趣;他对事业持有专注、踏实、执著、乐观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着昂扬向上的工作干劲和激情,在这种乐观豁达的工作态度中,让我们看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和伟岸的人格魅力!
做法官就应当象邹碧华一样爱岗敬业,敬业是对一个人最基本也是最高的要求,提升司法职业的爱岗敬业水平,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改革必然要触及利益,职务变动、工资高低、法官员额竞争等等,每一位法院人都可能面对切身利益变化带来的阵痛。如果缺乏足够的敬业精神,没有对司法职业拥有高度信仰和诚挚追求,将不可能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安心履职、静心执法。要提升法院人的敬职感,就必须“以宪法、法律信仰为基、以法官职业理想为本、以司法为民公平正义信念为据、以严格执法、廉洁司法为形”,全方位夯实筑牢法院人的爱岗敬业理念。真正培育法律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充满高度的敬职感、尊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让司法彰显人文情怀
最能体现邹碧华人文情怀的便是他的“同理心”。同理心就是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也正是由于他的同理心,才让他与人民群众心贴心。在处理沃根生涉诉信访案中,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有一次,在旁听长宁区法院张青法官接待离婚案件当事人后,邹碧华对张青说:“法官要关注当事人的情绪,这样能更好的促进案子调解,更要有人文情怀,当一个好法官光靠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知行合一),如果没有人文精神滋养,就会干瘪无味”。邹碧华在长宁法院工作的四年中,他一有机会就与法官们一起讨论案件,交流心得,也常常提醒身边的法官:法官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一个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我们要让司法过程充满亲和力,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每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这样有助于提高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并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他用同理心,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人文情怀,他用同理心,让法官和律师建立了良性互动关系(法律共同体),他用同理心,唤醒法官干警内在的激情。邹碧华经常向人们讲述弘法之道、为人之道、处世之道,他是一位有着强烈人文情怀的好法官。法官当如邹碧华,在今后审判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弘扬和践行邹碧华的人文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摈弃和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坚持审判职能与服务职能的一致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将人民满意体现在为民服务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之中,真正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拥有同理心,满怀一颗亲民、爱民之心,让人民群众在与法官面对面接触之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情怀,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
让读书学习成为事业的伴侣
邹碧华酷爱读书,他家的书房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法学的、文学的、哲学的、管理学的、心理学的等等,夜灯下、旅途中,读书学习总是如影随行,而且他看过的书,上面总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邹碧华不但爱好学习、博览群书,而且善于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10余本法学专著,他的“独孤九剑”《要件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一线法官的“教科书”。他不仅爱读书、能著书,他还以自己的经历鼓励身边的人,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虽然每天工作强度惊人,但他仍然抽出时间定期给青年法官开书单、购买书籍,向同事们推荐《不抱怨的世界》、《基业长青》等书籍,还与同事们一起座谈读书体会。
读书学习成了邹碧华事业的伴侣,他让书香更芬芳,通过不断的读书学习积淀了丰厚的法学素养。我们不可能成为邹碧华那样的专家型精英法官,但我们可以养成读书学习的良好习惯。读书学习也是做一名法官应该具有的习惯,一名优秀的法官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深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意识、高超的审判技能以及敏捷的把握全局、分析、解决具体问题和迅速了解、掌握审判工作所涉及学科或领域知识的能力,否则是很难履职尽责的。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社会科学,可以说“法海无边、学海无涯”,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跨行政区法院的试点和建立,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督、环境污染等案件管辖范围的增加,法官员额制竞争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读书学习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我们一定要加大学习力度,加快学习速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做到时时求新、日日求进,让读书学习成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法律素养,适应未来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的需要。
争当新时期敢于担当的好法官
邹碧华曾经说过:“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邹碧华作为法院系统改革的具体实施者,要重新调整错综复杂的陈旧利益格局,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依然义无反顾前行。思想上坚定,事业上忠诚,专业上过硬、执法上清廉,让他具有了担当的底气、勇气和硬气。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打折,遇事不推诿塞责,攻坚不袖手旁观,融身于司法改革的历史洪流,体现了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精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要学会担当,在党的航船上,我们要做“水手”,而不是“乘客”。
邹碧华敢挑重担、不畏艰难,背着“黑锅”前行,啃着“骨头”攻坚,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我们不能做司法改革的实施者,但我们可以结合实际学习邹碧华敢于担当的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在其位谋其职,认真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只有履职尽责,才能有担当的条件,唯有履职尽责,才能为国担当、为民任事;面对领导分配的工作,决不拈轻怕重,一定要勇挑重担,在办案中要善于、敢于承担驾驭疑难案件,把能办的事办好,把难办的事办成,把简单的事办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办好就是不平凡,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积累,积小胜为大胜,变小担当为大担当,在实践中探索、在担当中有为。我们一定要把学习邹碧华担当精神与我院“四优”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创先争优,争当坚定信念的表率、学习提高的表率、做好本职工作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廉洁敬业的表率,争当新时期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
邹碧华走过了短暂的47个春秋,却用人生内容的厚度和强度树起了生命高度,正所谓碧血丹心、抒写华章!在将临的夏日里,你还会让许多事情成长壮大,在司法改革、依法治国的征程上,有一盏长明的灯塔,永远照亮我们生命的航程,引领无数法律人为实现“四个全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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