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有或大或小的茅盾,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进行和解。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大家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我叫**,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兼人民调解工作,现任**司法所所长。多年来,经我调解的矛盾纠纷大大小小400多起,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0多名,帮教转化刑满释放人员230多人。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回顾以往的工作,我的做法是:
一、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十多年来,凭着对司法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家乡百姓的满腔热情,我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社会上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上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是富有的,这种富有是金钱买不来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尝出其中甘甜。我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眼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
二、快出动,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在司法所工作中,几乎时时都要面对调处矛盾纠纷,其中的酸甜苦辣,局外人是很难明白和体会的,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多年来,我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去年12月,王某聘请麻龙宫村民丁某和吴某给其修路到林场砍树,路修好后,王某在没有通知丁某在场的情况下,单独把修路的钱交给吴某,吴某得钱后外出不知去向。丁某没有得到钱,于是就找到王某要钱,王某说“你们两个”是一伙的,叫丁某自己去找吴某要。丁某没有要到钱,还碰了一鼻子灰,一气之下就叫其妻子、孩子和老人每天坐在路中间,不准王某的车拉木材出去,转眼十多天,王某眼看和别人签订的协议就要到期,如木材运不出去,自己则将损失几十万元。这时的王某放出狠话“凡是堵路的,见谁压谁,大不了拿钱买命”。得知此消息后,我感到事态的严重,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控制事态恶化,一边又通知王某到场解决。掌握情况后,我向王某指出其错误的做法,告诉他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诫他如果因此事造成流血事件将负刑事责任。最后我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丁某出了血汗给你把路修好,你应该当面把钱交给他,现在吴某跑了,丁某是有权向你要钱的,如果你再不拿钱,丁某仍要堵路,你的木材运不出去,损失的则是你”。王某想了想说:“那我拿给吴某的钱怎么办”。我告诉他,只要吴某回来,我一定想办法给你把钱要回来。王某听我这样一说如同吃了定心丸,随后把丁某应得的11000元钱全部付清,终于使事态转危为安,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一场流血冲突。
三、真情帮教,感化刑释解教人员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有效做好刑释解教工作,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我从不把他们当罪犯看,总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人,用心去感化每一个人,竭尽全力为他们想办法,出主意,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刑释解教人员胡某(女),自己认为公安机关和法院执法不公,自己含冤入狱,生活悲观绝望,对社会仇视极大。**年4月胡某刑满释放后,我立即赶到她家,对她进行帮助教育,一开始胡某对我怀有巨大的戒心,教育极不配合,我耐心的给她讲解刑法的有关知识,并鼓励她树立信心,发展副业。我还与她拉家常,并问她回来后有没有粮食吃,生活困不困难,如有困难,我们可以帮助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困难。胡某听到我讲的话感动地说:“我见过的“那些人”个个是老虎,没想到吴所长你这样关心我,有你这样的话,我再困难也不向国家伸手。”如今胡某在家安心生产,积极发展副业,思想稳定。
正是因为这样切实负责,**司法综治信访工作呈现出矛调多,发案少,信访少的特点,全办所有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为“平安**”的创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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