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是中央发布的一个文件,其中的重点是什么?你学习到了什么?下面的这篇《意见》读后感_《意见》学习心得大家一起参考!
01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该《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我身为党员中的一员,也将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审视和学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习总书记曾经说过:“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论是谋事,做人上,都坚持做“实”,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更是一种廉洁的道德风尚。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要从以下将奋斗精神落实。
一、思想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经过几代共产党人的总结和归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每个党员都应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坚定自己的思想和端正自己的态度,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看清自己的前进方向,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要是思想上与共产党的理论保持高度一致。
二、行动跟随共产党的步伐
作为一名的共产党员,在了解党的宗旨的同时,还应清楚知道哪些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哪些是群众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哪些是群众最适合的解决方法。该怎么做,做到哪一步,才时时刻刻让群众受惠,才真真正正让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思想上与共产党的理论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行动上要跟随共产党的步伐,把工作全面做到位,为群众做实事,谋利益。
三、作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要求着我们每位共产党员不但思想上和行动上要保持先进性,而且在作风上也要发挥共产党人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党员的先锋作用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上,也体现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作风上。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直是我们不变的宗旨。尽管在生活、工作的道路上困难重重,我们也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好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我一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努力争做新时代的不懈奋斗者,为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懈奋斗。
0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针对如何有效落实《意见》我谈谈自己粗浅的感想:
一是要懂理论,有奉献。作为基层机关干部,要坚持用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要增强自信心、自觉性,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二是要强作风,有作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会根据上级部门的考核意见,增强自身的原则性,引导自身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产生不切实际的目标,要做到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要坚持做到个性鲜明,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敢于作为、勇于担当。
三是增本领、有担当。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自身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涵养自身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要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还要有担当,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四是拒腐败、有创新。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会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为契机,科学统筹,创新发展,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通过对《意见》的品读,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思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一份力量。
03
近日,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习了《意见》有些感触。
《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意见》提出,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为了心中的那份担当,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努力奋进,勇敢前行,闯出自己理想中的道路。
04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意见》主要分为4个部分:一、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二、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强调,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政策,正确对待公务员依法辞去公职行为,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充分尊重和保障辞去公职人员合法就业和创业的权益;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
但根本目的是防止期权腐败,所谓期权腐败,是指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却不图眼前“回报”,而是根据私下“协议”待离职或退休后才以各种形式兑现“酬劳”。它与期货交易有着相似之处,实质是避免权钱“直接”交易,试图躲过党纪国法的惩处。这种腐败形式,潜伏深不易被发现,却危害巨大,必须引起警惕。正因为“期权腐败”的交易当时“不求回报”,日后“变现”,在高压反腐的今天,打击“期权腐败”也很难取得成效。
《意见》的出台,让已经辞职的干部官员不敢去滥用自己在位时的权力,让辞职的干部们都能自我了解到辞职以后的行为是受到约束的,而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让已离职的干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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