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违纪的事情我们要及时检举揭发。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农村党员违法违纪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0篇,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篇一
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影响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笔者先后深入到铁东区四个乡镇开展调研,探索防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工作的有效路径。
一、农村基层党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近年来,涉及农村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集体“三资”交易等事务日益频繁,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比如,2015年至2017年,铁东区纪委共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总立案数的60%以上。
(一)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案件占比大。有的农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有的低价处置,导致资产资源贱卖流失,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山门镇头道村党总支书记王跃武私自将水塘(面积4000多平方米)租赁给他人20年,仅仅收承包费5000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较多。村级财务是农村“三资”管理的核心部分,村支“两委”经手管理的修路、土地流转、救灾扶贫等建设和投资方面的款项明显增大,由此引发的违纪违规案件越来越多。2012年以来四年间铁东区纪委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28件,占农村立案总数的27%。
(三)“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是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比如,城东乡小塔子村党总支书记张云龙借孙子满月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比如,在2013、2014年度铁东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中均发现有少数乡镇、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
(四)涉农资金跑冒滴漏。一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在各类补助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比如,铁东区下三台村委会委员邵某,2012年利用协助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9.5万元。二是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比如,铁东区山门镇农经站原站长杨永富挪用120万元公款用于盈利性活动。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切实推进责任落实。乡镇党委及涉农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一旦所辖部门和职权范围内出现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追究其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要加强对“三资”管理和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科学用人,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要注重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另一方面,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在基层选举中真正把基层人才充分利用起来。同时,鼓励村民间相互监督、公平竞争,做到选人用人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畅通渠道,强化跟踪监督检查。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群众与政府间搭建有效的监管平台,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抓住涉农、惠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障农村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大力度,严厉惩处严肃追责。要把农村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村干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核实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注重“一案双查”,在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追求其所在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的工作水平。
篇二
摘要:农村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领导骨干,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他们的作风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人违法乱纪,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这些人违法乱纪,既有思想根源,又有制度不严,监督不到位方面的原因。解决这些问题要严把用人关,抓好教育关,筑牢监督关。
关键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农村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领导骨干,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他们的作风事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大部分是好的,他们大都能够成为农民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有少数农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大搞不正之风,甚至走向违法乱纪的深渊。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分析
1.从违纪违法人员担任的领导职务上看,主要领导多,情节也比较严重。通过对近几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村党支部书记所占的比例比较高。由于党支部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权力过大,监督不到位,有些人胆大妄为,公然违犯党纪国法。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政治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干群对立,甚至引起农民群众上访;在经济上严重侵犯集体利益,使群众利益受损。党支部书记不仅违纪违法比例高,而且错误的性质也比其他村干部恶劣,侵害集体、群众的利益的情节也比其他村干部严重。
2.从违纪违法的方式上看,共同违纪人数多,窝案现象比较严重。随着形势的发展,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手段复杂多样,隐蔽性、反调查性都有了增强,但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共同违纪违法。由于村级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经常在一起,彼此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单独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很难隐瞒,被举报查处的概率较大。因此,一些村干部就形成利益共同体,好处大家都有份分,谁也不会说出去,致使违纪违法行为逐渐由单干型向互助型转化。
3.从违纪违法人员所处的地域上看,经济发达地区人数多,情节较重。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着明显的区域性,违纪违法人数与各地的经济富裕程度有密切关系。经济富裕地区村级党员干部除违纪违法人数多外,错误性质和情节也普遍比较恶劣和严重。主要表现为经济问题,违纪违法金额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比较大。
4.从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上看,其行为与时代特征紧密相连。前几年农村集体收入比较薄弱,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大多表现为“上级来人大伙陪吃,没人来时巧立名目吃”,或侵占承包费,或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通讯工具等等。近几年则是在征用土地过程中,虚报冒领,非法侵占行为不断发生。
二、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跟不上,村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党纪国法观念淡薄。近年来,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非常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教育,而对村级干部的教育却不是很到位。村干部这个群体,文化水平低,理论水平更差,整体上不愿学习理论。再加上部分村干部受到社会上不正之风影响较重,党纪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他们当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为了吃吃喝喝,有的是为了得好处、多捞钱。所以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往往不能自持,最终导致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二是监督机制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与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有密切关系。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个别村级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平时也有所察觉,但考虑到村干部后继乏人、平时工作有成绩等因素,往往姑息迁就,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有的捂着、盖着,名为保护干部,实际是对下级失于管理。一些农村党支部党的生活不健全,不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监督不力;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形同虚设。这些漏洞给违纪违法者提供了条件,使一些人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路径选择
农村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领头人。事实证明,村干部素质高、班子强的地方,民心则顺,发展则快。村干部违纪违法严重的地方,情况则相反。因此,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使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非常必要。
1.抓好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让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还要注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使村干部后继有人。另外,还要适当扩大选举村干部过程中实行民主的范围,提高农民群众的公认程度。最好是实行两推直选的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村党员破除宗族观念,通过选举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水平、素质高的党员选进班子。注意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干部的意见,对农民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调整,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坚决处理,决不能避重就轻,包庇袒护。党委、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村干部的工作成绩要给予奖励,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其工资待遇要相对稳定,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度提高,这样既可以使村干部安心工作,留住人才,同时也增加了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成本,使之珍惜来之不易的待遇。
2.抓好教育关,提高思想认识。对新任村干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端正他们的任职思想,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观念。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村干部自身存在的信念滑坡、为政不廉、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使他们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制能力、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村干部中显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要有计划地组织对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进行轮训,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样管理别人,怎样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完善制度,做好事前防范。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按照“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要制定出台更为有效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实施意见,通过优化民主选举、完善民主决策、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不断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要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并在实践中创立行之有效的民主决策制度。如浙江省宁波镇海区等地方实行的民主听证会制度、台州市的票决制和民主恳谈会制度、杭州和湖州实行的“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金华市金东区成立的“村民议事中心”、奉化市实行的重大村务公决制等,都值得借鉴推广。要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要有严格规定,公开要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延伸,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村账乡镇代理。深化财务公开,把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到二级科目,做到逐项、逐笔、逐人公开。
4.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对村级党员干部权力比较集中且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和途径,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积极探索将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向村一级延伸,制订村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公开承诺、述职述廉、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对村干部的评议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述廉评廉制度、村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加强对村级负责人的经济审计,完善离任审计,推进分类审计,不断推进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此外,要努力整合监督力量,除依法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外,还可创立一些新的监督组织,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如宁波市规定每半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主要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情况,并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挂钩。同时,要抓住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采取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和下管一级办案等方法,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突破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村官腐败案件”,形成震慑力。
篇三
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影响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笔者先后深入到铁东区四个乡镇开展调研,探索防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工作的有效路径。
一、农村基层党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近年来,涉及农村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集体“三资”交易等事务日益频繁,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比如,2015年至2017年,铁东区纪委共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总立案数的60%以上。
(一)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案件占比大。有的农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有的低价处置,导致资产资源贱卖流失,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山门镇头道村党总支书记王跃武私自将水塘(面积4000多平方米)租赁给他人20年,仅仅收承包费5000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较多。村级财务是农村“三资”管理的核心部分,村支“两委”经手管理的修路、土地流转、救灾扶贫等建设和投资方面的款项明显增大,由此引发的违纪违规案件越来越多。2012年以来四年间铁东区纪委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28件,占农村立案总数的27%。
(三)“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是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比如,城东乡小塔子村党总支书记张云龙借孙子满月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比如,在2013、2014年度铁东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中均发现有少数乡镇、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
(四)涉农资金跑冒滴漏。一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在各类补助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比如,铁东区下三台村委会委员邵某,2012年利用协助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9.5万元。二是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比如,铁东区山门镇农经站原站长杨永富挪用120万元公款用于盈利性活动。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切实推进责任落实。乡镇党委及涉农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一旦所辖部门和职权范围内出现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追究其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要加强对“三资”管理和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科学用人,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要注重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另一方面,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在基层选举中真正把基层人才充分利用起来。同时,鼓励村民间相互监督、公平竞争,做到选人用人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畅通渠道,强化跟踪监督检查。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群众与政府间搭建有效的监管平台,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抓住涉农、惠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障农村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大力度,严厉惩处严肃追责。要把农村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村干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核实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注重“一案双查”,在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追求其所在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的工作水平。
篇四
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影响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笔者先后深入到铁东区四个乡镇开展调研,探索防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工作的有效路径。
一、农村基层党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近年来,涉及农村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集体“三资”交易等事务日益频繁,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比如,2015年至2017年,铁东区纪委共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总立案数的60%以上。
(一)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案件占比大。有的农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有的低价处置,导致资产资源贱卖流失,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山门镇头道村党总支书记王跃武私自将水塘(面积4000多平方米)租赁给他人20年,仅仅收承包费5000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二)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较多。村级财务是农村“三资”管理的核心部分,村支“两委”经手管理的修路、土地流转、救灾扶贫等建设和投资方面的款项明显增大,由此引发的违纪违规案件越来越多。2012年以来四年间铁东区纪委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28件,占农村立案总数的27%。
(三)“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是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比如,城东乡小塔子村党总支书记张云龙借孙子满月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比如,在2013、2014年度铁东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中均发现有少数乡镇、站所违规发放津补贴。
(四)涉农资金跑冒滴漏。一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在各类补助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比如,铁东区下三台村委会委员邵某,2012年利用协助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9.5万元。二是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比如,铁东区山门镇农经站原站长杨永富挪用120万元公款用于盈利性活动。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切实推进责任落实。乡镇党委及涉农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一旦所辖部门和职权范围内出现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追究其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要加强对“三资”管理和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科学用人,加强干部廉政教育。要注重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的防线。另一方面,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在基层选举中真正把基层人才充分利用起来。同时,鼓励村民间相互监督、公平竞争,做到选人用人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畅通渠道,强化跟踪监督检查。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群众与政府间搭建有效的监管平台,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抓住涉农、惠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障农村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大力度,严厉惩处严肃追责。要把农村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村干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核实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注重“一案双查”,在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追求其所在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的工作水平。
篇五
我县有农民党员6067名,占全县党员总数的61%,是党员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民党员违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困扰着基层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集中体现在超生、从事邪教活动以及其它违纪行为等等。据统计,2001年以来,因超生、从事邪教受党纪处分的农民党员69人(其中超生57人,从事邪教9人,其它违纪行为3人)。虽然违纪违法行为只发生在少数农村党员身上,却在很大程度上损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此,应当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入手,搞好我县农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对农民党员案件进行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社会因素的影响。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种转型不仅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冲击,而且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剧烈的震荡。由于利益的驱动,不少党员在思想上产生偏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此外,党内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也挫伤了部分党员对党的信任,从而放松了学习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二是在我县农村是一个以农耕经济为主的落后地区,
绝大多数党员、群众仍然不能摒弃“多子多福、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观念,以及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下,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党员、群众计划生育夫妇的养老保障问题。
三是先进文化还没有完全占领农村,封建迷信在一定程度上,特别是较边远的农村还存在,一些xx功、门徒会等邪教分子不放松对农村的渗透,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背离了党的宗旨,甘当封建迷信及邪教的“吹鼓手”。
四是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形式和内容创新意识不强。过去延续下来的一些办法,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显得越来越不相适应。如有些村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仍然停留在“填鸭式”、“简单灌输”、“以会代教”、“以会代管”的做法上,认为只要把党员召集起来学学文件、念念报纸,就等于是做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忽视了教育对象的多样性、层次性等特点,使党员教育管理缺少针对性,滞后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特别是当前很多农民党员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生产和经营上,客观上造成了农民党员的流动性和随意性,给村级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不稳定性,有些农民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即使过组织生活也往往是流于形式。加之一些农村支部自身涣散,号召力和战斗力不强,久而久之,农民党员队伍因缺少必要的教育管理而弱化了先进性。
五是部分党员放松了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力度,不够重视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缺乏长期性和针对性,导致一些农民党员将自己混同为一般老百姓,思想观念不能与时俱进,辨别是非的能力退化,对金钱、物质和个人利益考虑过多,对社会一些负面现象不能正确认识,甚至认为“当党员受约束、吃亏”,因而在金钱或物质利益的诱惑下,思想作风滑坡,经不起考验,不但未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的还带头违犯国家法规,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以至于有的群众说:“党员不党员,就差两毛钱”。
六是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普遍不足,党的后备力量薄弱,致使农民党员发展难保质量,党员队伍呈现良莠不齐现象。
七是尽管我县在查处农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上力度不减,但由于农民党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政治理论修养不高,自觉维护党员荣誉感意识不强,所以在对受处分问题上似乎并不在意,认为当不当党员,处分不处分都无所谓,弱化党纪法规的振摄力。
二、对 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现提出如下对策:
一、对针农村党员超生较为严重的现象,各乡镇及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养老保障问题, 努力寻找计划生育与新时期农村工作新的结合点,
以制度的形式确保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党员、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以弥补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要将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社会养老保险紧密结合起来,从健全计划生育户社会养老保险做起,逐步在农村建立普及养老保险制度。这样,
既解除他们的养老后顾之忧,
又能促进生育观念与重男轻女陋习的根本转变,
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养老保险,
保证计生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增强农民党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观念,降低农村党员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案件数量。
二、虽然邪教在我县农村绝迹多年,但广大边远落后地区仍是邪教势力容易渗透和滋生的土壤,因此,为防止其死灰复燃,还应继续加强在边远落后山区的反邪教科普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信访员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线索要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查处。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要严格党员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制度,突出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奉献精神教育,明确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要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扎扎实实作好现阶段的每项工作。教育中,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以提高教育效果。要健全支部同党员定期谈话制度,经常了解党员思想,过问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体现党组织对每一个普通党员的关怀。
四、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动力。要坚持开展争创活动,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对先进的评比,要不定比例、不分指标,以使典型真正体现先进性,达到鼓舞人、激励人、感召人的效果。要在活动中发现和培养一批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长期考验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以事迹报告会、上党课、演讲会及专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大力弘扬先进事迹,使典型具体化、形象化,成为每一名党员心中的典范和楷模。
五、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农村远程教育基地加强对农村基层支部和农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突出对政治理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宗旨观念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党员素质。
要在农民党员中开展以《邓小平文选》和党的十六大报告、《党章》为教材,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若干论述,分专题进行学习,努力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党章》的基本要求。重点开展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 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乡镇业余党校和农村远程教育基地搞好农民党员的集中培训,建立一定数量的农民理论教员队伍,对党员进行辅导和宣讲。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采取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活动的吸引力。利用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党员把学习中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释放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做奉献上来。此外,还要加强农民党员管理力度,通过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不合格农民党员的教育,对经多次教育仍不起作用的不合格党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劝其td,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
六、丰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必须借助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实现,必须紧密联系农村基层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抓有效的载体,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要根据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在抓活动的过程中,既要采用“三会一课”制、结帮教帮扶对子、专题讲座、竞赛评比、文明创建等一些作法,又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心态变化,探索出一条开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于丰富的活动之中,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简单刻板的说教做法,并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村党支部活动正常化问题上。
七、坚持从严把关的原则,疏通党员进出渠道。要认真抓好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保证农民党员发展质量。首先,要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严格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严把“入口关”。要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让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组织员队伍,发挥组织员的预审职责,做到关口前移。其次,要疏通不合格党员的“出口关”。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问题上,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对不合格党员绝不姑息迁就,使不合格党员的出口渠道畅通无阻,以更好地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要根据目前我县农民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吸引和争取并举,把有知识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八、继续加大查处农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本着“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工作方针,绝不姑息、手软,出现一个,查处一个,同时要在村党支部、民主评议等会上和公开栏(牌)上对党员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对农民党员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
篇六
一、基本情况
全区下辖8个乡(镇、街道),137个村(社区),616个村民小组,村组干部2195人;共有131个农村党总支,573个村党支部,13404名党员。近年来,仍有不少村组干部、普通党员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立案查处。据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乡(镇、街道)纪(工)委给予党纪立案共98件。其中: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2件,占总立案数的42.8%,农村普通党员违纪违法案件56件,占总立案数的57.1%。
二、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重点领域
通过分析,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一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方面。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在农村中普遍存在的赌博、嫖娼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这些都只属于个人行为,并不违反党纪党规。
二是违反交通法规方面。广大农村党员的法律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较为淡泊,对“远离酒局”、“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等作风禁令抱有侥幸之心、观望之念,总是认为自己喝点小酒没什么大问题,自以为不会那么巧就被交警部门查到。同时,在主观上也未对“醉驾入刑”的规定引起重视,有的甚至认为酒驾、醉驾、交通肇事等行为只是违反交通法规,而交通法规只是普通的规章制度,因此并不属于违反党纪的错误思想认识。
三是侵占村集体“三资”方面。当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是广大村民关注度最高的问题。长期以来,针对村“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一些新任的村组干部本着“新官不理旧账”的原则置之不理,或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理不清楚”为由不闻不问,导致少数农村党员、村组干部侵占村集体“三资”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置,对此,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侵占村“三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合同到期拒不归还村集体,有的没有合同私自侵占集体土地,有的私自占用土地后违法建盖房屋。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有的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有的成为一种不良村风,严重败坏了党员形象、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违反财务管理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实行村财镇代管后,部分村组干部认为用钱没有以前随意了。极个别长期在村上任职、习惯了“家长制”“一言堂”的村组干部,想方设法将村集体资金脱离于上级监管的视线范围。
五是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上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各类水、电、路等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大量拔到农村基层,个别村组干部将贪婪之手伸向村内项目建设资金上,利用工程建设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篇七
当前,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摆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摸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我们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区),走访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和农户;召开党员、村民、村组和乡镇干部座谈会,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全县共有基层党组织430个,农村党员5567个,约占全县现有党员的55.03%;乡镇干部700余人;村干部(含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264人。社区干部(含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21人;社干部826人。就目前的情况看,今年已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信访问题依然突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我县随后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意见》,坚持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为目标,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县委、政府领导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农牧、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为成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牵头、协办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分项牵头,乡镇全面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紧紧抓住“三项建设”契机,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一是夯实乡镇纪检队伍力量。全县每个乡镇均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并明确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组织机构。在全县99个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在村民小组配备党风廉政信息员,全面实现了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组织机构全覆盖。三是全面实行硬件设施标准化,乡镇纪委办案设施基本齐备。
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纳入星级农户、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勤廉双优等创建评比活动之中;分系统按批次有针对性地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全面履职教育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务若干规定(试行)》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制发了《米易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仅今年就建成县级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24个,廉政文化在乡村已蔚然成风。
四是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下发了《米易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米易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的规定》、《米易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米易县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米易县规范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权力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是“三资”管理基本规范。把以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村帐乡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化解农村矛盾和信访,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规定,联系实际,拓展内容,创新工作,通过搞调研、订方案、抓试点、夯基础、强推行的五项措施,通过强化制度落实、规范资金运行、整顿资金账户、统一票据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开展农村“三资”家底核查,全面实施“三资”管理上收一级,目前,全县12个乡(镇)都实行了村帐乡管”。
六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征用、资源开发利用等资金投入量大项目的论证、招标比选以及项目建设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的重点监督工作。重点组织检查了抗震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土地、基础建设、社会保障事业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二、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只是小问题,没必要太认真;个别乡镇、村干部只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在嘴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挂在墙上”,没有认真落实到际行动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
二是宣教工作针对性不够强。有的乡镇、村简单地以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本书为衡量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没有从是否取得实际效果去考虑,没有结合农村实际去探索群众乐于接受、行之有效的宣教方法。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打折扣,没有把富民、惠民政策完全宣传到群众、落实到群众,没有使群众了解、理解政策,更没有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三务”公开不完善。在一些地方存在村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的现象,群众对村级财务、扶贫款物分配、建设项目的承发包等问题意见较大,产生的信访问题也比较多。
五是一些基层干部不察民情、不理民事、不进农户、不见农民,身在基层却不了解、不掌握基层情况,作风漂浮、得过且过,少数干部甚至作风不正、专横霸道、乱作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些问题,应当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第一,要高度重视宣教作用和意义,积极构筑真正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一是要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有效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二是要把农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三是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突出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有所反映时对干部进行廉政预警谈话,防范于未然。四是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五是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六是要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构筑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大宣教格局。
第二,要以规范农村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即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一事一议”制度。二是强化组织监督三项制度,即落实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约谈)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强化群众监督三项制度,即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小组和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等,通过建立和落实制度,促使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强化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即要制定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按照规定内容、时间和程序公开。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并切实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要不断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时俱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围绕“权、钱、人”的监督管理问题,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系列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积极围绕重点工作“问事”,围绕工作推进“问效”,围绕工作结果“问责”,以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谈话、诫勉等制度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紧紧围绕制度执行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有效解决制度的执行层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运行乏力。
第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要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乡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要抓好乡村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乡镇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三是要持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积极构建“勤廉双优”创建活动长效机制,把“勤廉双优”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不仅要“勤、廉”,还要着力选贤任能,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素质。将“勤廉双优”的职责更多地赋予组织、宣传部门和农牧、民政等涉农相关部门,整合力量和资源,打好组合拳,更好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第五,要以维护群众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基层案件查办工作。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以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大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力度,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篇八
今年本人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带领全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有力地推进了全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就履行松烟村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我支部的党建工作。
1、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加强基层党建。我村党支部党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水平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的占了绝大多数。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村支部积极搞好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力量。2012年培养了3名预备党员,吸收了3名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党员活动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我党支部确定了每月的5号、15号、25号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读报、看新闻、收看远程教育,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讨论党支部的各种事项
二、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把握“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在创先、改进中不断提高我村党支部执政能力。
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好“干部长期受教育、群众真正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
1、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充分运用和培育、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落实抓好“承诺、述职、评议、追究”四位一体的村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村级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达到村级党建工作让群众更满意、上级更认可。
3、在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党员“评星定级”意见征询活动,进一步细化、规范化我村评议党员的“九项标准”,科学合理的与评星定级有机的结合起来。让我村党支部的评星定级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让评议标准和评星定级成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4、实施“三学三强”党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增强党性、提高能力为重点,对全支部党员进行了一次普遍培训教育。
5、以“三会议一课”的参会率为基本依据,以考勤制度及考勤情况结合党员评议,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以开展“一年一考评、三年一登记”探索建立党员队伍纯洁机制。
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了解流动党员的去向、学习工作及思想状况,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作出公开承诺,坚持每月20日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会。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做到村党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党纪条规,确保年内党员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务财务公开,公开内容全面具体,程序规范,资料归档。抓好村社干部学习教育,实行村干部每周二早上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
四、下一步党建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各种会议、板报、书刊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心理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2、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全村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优化党员结构,抓好党员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党章、按程序,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总结过去,汲取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加强学习,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脚踏实地,实事求是,为松烟村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篇九
一、当前我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现象的特点规律
违纪人群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法纪观念不强。基层违纪党员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5%,不少连个人检讨书都写不成,他们中一些人握有一定的权力,不懂得洁身自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见了利益就想沾。违纪行为多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违纪者缺乏自律意识。
基层农村案件比例大,村支书村主任仍是案件的高发人群。2012年以来,查处农村案件159件,占立案总数的78.7%;其中村支书、村主任案件96件,占立案总数的47.5%;二者比重正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贪贿类案件居高不下,计划生育放生案件激增。贪污贿赂案件一直是我们的查处和预防的重点。2012年以来立查此类案件71件,占总立案数35.1%;其中查处收受计划外生育户贿赂而放任超生的案件13件,占总贿赂案件的46.1%,为以往的4-5倍。
违纪成本不断增加,仍有少数人以身犯险。在全国上下一片反腐声中,个别党员干部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甚至案发前还在收钱替人办事。目前已有5名基层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基层违纪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频发的主要因素
法纪意识淡薄。基层党员干部长期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包村包点、三秋三夏防火、计划生育迎检等事务性工作较多,任务繁重,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对欠缺。有的村支书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认为自己只要把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办好就行了,说到学习就很不愿意,不求上进。工作只问结果,求数量,不重程序质量,缺乏应有的法纪意识,许多工作打擦边球,很容易产生腐败。
制度落实不到位。我们从来不缺少规章制度,但缺少落实。往往制度贴在墙上,执行挂在嘴上,汇报落在纸上,就是落实不到位上。有的制度没有宣传到位,群众不了解,符合条件却不知该怎么办。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检查就抓一阵子,不检查就不执行了。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搞变通解释,使制度得不到实际执行,反而成为腐败者谋利的工具。
缺乏应有的监督。我们虽然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但对基层的监督力度和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现实中存在“上级监督不着,同级监督不好,下级监督不了”的问题。上级监督多以听取汇报了解情况为主,辅以巡视、督查、检查考核,看到的多是一些表面现象,很难深入其本质。同级之间不愿提批评意见,不愿履行监督职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人大、民主党派存在不好监督的问题。部分群众怕得罪人,不愿监督。这种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而产生腐败。
三、预防基层违纪,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若干举措
坚持以教育为先,扎紧篱笆,筑牢思想防线。预防基层违纪,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自身修养,筑牢防腐的第一道防线。以区委党校、廉政文化、远程电教为依托 ,分期分批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要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学习党纪条规,使其不敢触碰纪律的底限。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开设法制课堂,组织村干部参加学习,让他们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而不以身试法。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讲廉政党课、学习勤廉典型、普及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拒腐意识。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开展观看反腐题材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释纪、现场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使他们能时刻保持对法纪责任的敬畏之心。
坚持以制度为纲,关紧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约束权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巩固防腐第二道防线。一是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在镇街、村居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便民服务制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社会事务公开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述职述廉、行风评议、农村“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用制度来管好人、管好钱、管好事。二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站所负责人、村支书村主任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党员干部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定期对镇街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存在廉政风险的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整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同时提高超强自我纠错能力,双管齐下保障基层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更安心地为群众办事。
坚持以预防为主,盯紧基层,推动监督力量下沉。一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整合监督力量,开展联合督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种监督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把监督力量和监督重点放在基层一线。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民政五保金和低保补助、粮食、农机具补贴、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以及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民生领域的监督检查,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采取定期巡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监督,获得真实情况,对基层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谈话提醒,避免小错酿成大祸。四是增强民众的监督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管理村居事务,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会员、纪检信访信息员、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村支部书记及村监委会主任”述职述廉、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坚持以惩治为辅,绷紧主弦,加强执纪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继续畅通信访渠道。公开接访部门、接访场所、接访人员、接访人员、接访电话,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信访。全区发展信访联络员684名,基本实现信访信息全覆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将处理情况反馈信访人。二是要加大案件惩治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犯必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消除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及时调查处理好省委巡视组,省市联合督导组、区委交办的各种腐败案件线索。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内容,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此类典型案件,适时面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好办案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使欲动者收手,未动者不敢腐,从而达到以案治标、以案治本的效果。从今年上半年公开曝光的“公车私用”及“违反四风和八项规定”案件来看,效果很好,下半年此类案件明显减少。
坚持以人为本,贴紧主业,强化基层纪检队伍。结合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选好配强班子,充实工作人员,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支职责明、数字准、情况清、作风正、工作实、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同时严格教育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对庸、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推动区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向镇街倾斜,工作重心向乡镇转移,基层党员干部走到哪里我们的监督就跟到哪里,实行动态全程监督,不留死角,不设盲区。很快面临村级换届。要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实施廉政考核制度,杜绝出现拉拢选举及不正当选举问题的发生,确保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组成人员,坚决克服“家族村官”和不符合条件者当选村干部的现象发生,把好选人用人关口。
篇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审结的案件分析,党员干部计生、土地方面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计生违纪违法案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农村党员干部多。200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员干部97人,从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人员类型来看,农村党员干部94人,占到查处总人数的96.9%。第二种是违法生育手段多,调查取证难。个别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法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党员干部以女方生病或以外出、出国打工为由外出躲避生育,并伪造相关证明,将违法生育的孩子藏匿;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土地违纪违法案件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伏道乡攸昙村党员王某,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私自在其养殖场内建了一座六间二层永久性楼房,占地面积214.5平方米。第二种是违规批地。如菜园镇西河村党支部书记冯某在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情况,为菜园镇西尧会村村民张某批地3亩基本农田建养殖场。第三种是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项目。如2009年4月,韩庄乡小付庄村党员付某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小付庄村东南土地建粮油购销部,占地面积2710平方米。
二、产生问题原因
导致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干部的水平素质不到位。少数村干部属于文化素质低、科技素质低、政策素质低的“三低干部”,工作随意性强。部分村干部没有大局观念,造成两委班子不团结。有的村干部办事能力低,对于出现的矛盾束手无策,或是采取一些“土办法”和“土政策”,缺乏解决复杂矛盾和棘手问题的能力。
二是农民群众的监督制约作用不到位。村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存在不想、不愿、不敢监督的现象;村务公开存在着公开不到位、透明度不够的问题。部分党员、群众对党纪、法规、法律知之不多,加之对反腐败信心不足,不愿举报,认为举报不举报一个样,也不愿意在具体举证中予以配合。
三是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督不到位。有的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缺少有力的监督检查,有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对策与建议
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首先要“选、育”并重,全面提升素质。要严把村干部选拔任用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原则、标准,消除选拔任用村干部的短期行为,严把“入口”关。对村干部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其自律能力、奉献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其次,要“监、管”齐抓,强化源头治理。一是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如规范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行重大事项事前协商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针对等。同时,定期开展农村财务检查,推行村两委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群众关注的财务收支、宅基地发放、计划生育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要定期、及时、真实地予以公开;实行村民点题公开、村务重大事项全过程动态公开、村务公开答疑纠错制度。
第三、要“防、查”结合,减少问题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热点、焦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农村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要严格实行诫勉制度。凡群众认为“不满意”或有“小毛病”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或纪委派专人进行诫勉谈话,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从而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挥霍浪费集体资财、贪污挪用公款、破坏党群关系、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对一些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处理、及时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以促进农村党员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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