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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下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03:00 | 移动端:公共管理下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

公共管理下的社会治理应该如何进行创新,推动社会治理新格局,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公共管理下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在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计划的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要重视顶层设计和互联网平台建设,过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形成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合作”形态,重视网络监管和信息安全,是着力提高社会治理实效、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有效举措。

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不同于社会管理覆盖宽泛的覆盖内容,社会治理更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和多元参与,聚焦社会矛盾的防化、社会组织生命力的激发以及如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治理体系等问题。随着全球化发展,互联网以势不可挡的姿态闯进了我们的生活,深刻的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一个全新的名词———“互联网+”在各行各业展现出它旺盛的生命力……网络化、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显著特征和趋势,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探索社会治理的“互联网+”模式,以突破当前社会治理的困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内涵

在2015年3月5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通俗的说,“互联网+”的内涵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以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为手段,将看似毫无关系的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连合在一起,利用大数据进行优化集成,激发整个社会各个行业的创新力和创造力,促进传统行业的科技化发展,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发展新形态。而作为社会治理的新模式,“互联网+社会治理”是在科技信息技术日益成熟的条件下,集成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职能等最新科技成果于社会治理领域上,形成一种全新的信息化社会治理模式,是社会治理从理念、方式、内容到体制机制的重大突破。

二、“互联网+”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的新机遇

(一)改变了长期以来的传统治理思维,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新思维。如何改变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社会治理结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难题之一,要完成从传统的治理理念和方式到现代的治理理念和方式的过渡,就必遵循现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的束缚。互联网作为社会治理新型手段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社会信息流动的格局,网络舆论力量的日益壮大反过来敦促政府改变原有的治理模式,自下而上地推进社会治理变革。

(二)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方式、新手段,提升政府服务能力。“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的出现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模式———在政府管理体系方面,出现了网格化管理、建立在大数据和云计算基础上的政务云平台等;在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出现了互联网投资、网上旅游服务等新形式,促进了社会服务的便捷化和智能化;在矛盾化解体系方面,全国各地都在探索网上仲裁、网上协商机制等;在公共安全体系方面,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实名制”管理等;在执法司法体系方面,浙江省建立了全国首个网络公安局,实施了首次网络司法拍卖、携手阿里巴巴集团打造“智慧法院”等;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浦东e家园、智慧社区等的建设深受群众欢迎。

(三)拓宽公民参与渠道,促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多元治理提供了新平台。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的由政府包揽公共服务供给的“一元化”模式不得不进行革新,市场、社会组织、或是个人都能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或中介者,这就使政府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政府借助互联网平台可以实现多元主体间沟通对话,了解不同多元主体利益诉求,通过平等协商在公共决策方面达成共识,形成一种积极主动的社会治理“合作”形态,更好的提升社会治理实效。互联网通过构建大数据平台,可以自下而上实现社会动态数据的集中,推进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的互联,并向社会的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了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发展。

(四)加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建设和法治规范意识。互联网平台的公共性和公开性使民生关注和话语权全得到了最为直接的体现和释放,这为政府充分掌握民意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政府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将每一项民生政策的权责关系、执行过程都进行公布,多元主体的监督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公开透明,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互联网+”对传统的监管模式基础了挑战,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核心的互联网平台的公开性特点使政府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特殊领域的法治建设问题,要求政府更加努力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政策和法规,为“互联网+社会治理”立好“规矩”,在法治监管下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三、“互联网+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虽然我国在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实践中取得了不错成绩,但也面临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盲目跟风建设。为配合国家倡导的“互联网+”计划,各地政府都在抓紧实施互联网战略,但缺乏创新和因地制宜,容易进入盲目跟风、不顾实际情况、胡乱建设的误区,造成资源的浪费。二是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渐严峻。由于平台的开放性,加上多数工作人员缺乏计算机技术知识,且安全性和保密性意识不强等原因,致使平台容易遭受黑客入侵,导致数据泄露、用户隐私被侵犯、网页被篡改等问题。三是信息资源共享瓶颈。社会治理信息和数据庞大且复杂,但由于传统政府体制原因,大多数政府信息部门间的数据库和操作系统间还未互联互通,严重阻碍了信息流通共享。四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互联网+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有些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面临的新情况,归根究底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一是社会治理理念没有深入人心。正确的社会治理理念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有些地方官员仍存在认识不清、研究不够、重政绩轻民生的行为。二是社会治理方式不灵活,治理主体不够多元,公民参与度不足。在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中国,社会事务繁多导致政府无力包揽一切社会管理事务,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和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三是顶层设计跟不上建设步伐。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总揽全局,统筹规划,不能搞“碎片化”改革。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仍频发,其根本原因就是社会治理难以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要破解社会治理困境,就必须从社会治理机制体制、法治、网络和信息监管等方面搞好顶层设计。

四、“互联网+”时代创新社会治理的路径

(一)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树立“互联网+”思维。想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彻底改变传统的治理思维,实现从“管控政府”到“服务政府”的转变。要在组织内部树立“互联网+”思维的组织文化,培养正确的社会治理理念———强调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民主协商的良性互动为手段来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社会治理离不开互联网,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来处理社会治理问题,通过互联网平台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的活力,让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二)做好顶层设计,加快“互联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互联网+社会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以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乡网络覆盖率,探索以招标投资等形式与企业联合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构建多方参与、共同建设的“政府+企业”模式;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针对群众需求特别是农村群众,提供相关服务,扩大互联网普及率。加强网络监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互联网秩序,为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环境。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执法、立法、司法等体制机制在“互联网+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遵纪守法意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科学统一的网上平台标准,规范互联网社会治理平台的运行,维护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公平正义。打破部门间数据资源壁垒,实现数据开放。加快推进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和系统入口,提高政府的数据筛选能力,让部门间信息流通更顺畅。通过互联网平台将政府信息数据公开,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信息数据保障。

(三)加快“互联网+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的线下线上一体化模式,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推动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实践证明,互联网催生的社会治理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极大的方便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上海浦东的e家园项目,就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老百姓使用这款APP以“随手拍、即时传”的方式,随时拍照或是以文字形式举报身边城市管理出现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会迅速作出反应并处理。还没有实现线上服务的领域,要抓紧建设,向有关企业寻求技术支撑。已经建成线下线上一体化模式的领域,要抓紧完善其服务功能。普及并完善一站式服务、智慧社区、社区自治等社会治理新模式,因地制宜、推陈出新,探索更适合本地区的的“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

(四)广纳民意、与民沟通,形成多元主体的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线上新平台听取民意。培养和提升利用互联网为民服务的本领,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为群众提供互联网交流平台,利用网络了解民意、及时与群众沟通,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于一些影响重大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公开回复和处理。扩大社会治理主体范围和市民参与社会治理新渠道。抓紧构建由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推动数据的互动互联和互联网平台建设扩大治理主体范围,引导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的中来。对于公共事务,要强调社会中各利益群体的参与权,政府可通过互联网平台与企业、社会团体和群众共同协商完成;对于一些重点难点的社会治理领域,可探索政府与企业、社会团体合作解决的政企、政社模式。

(五)完善“互联网+社会治理”监管机制。更好的利用互联网构建公共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环境监管和防灾减灾监管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工商、食品、金融等领域进行实时监管,预防和处理纠纷,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利用大数据及时发现监控区域的污染苗头,及时处理潜在的环境问题;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防灾减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实时监测,减少灾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建立互联网平台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响应机制。通过建立网络监控系统及时捕捉潜在风险信号,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和化解社会矛盾;对于突发事件,政府部门要及时做好公关处理并主动发布真实消息,与利害关系人做好沟通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引导社会舆论朝着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方向发展。完善网络监督机制。互联网给社会群众搭建了一个监督政府的平台,政府应将在社会治理领域各项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及时公布,群众还可对政府决策进行“满意度”评价;利用网格化管理建立起独立监督机制,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及时解决问题,实现由以往的政府内部监督为主变为社会公众监督为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全面自查和自我监督,可以请有关社会组织或者群众代表进行定时监督检查,开通网上投诉专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核查结果、整改过程、整改结果,实现“全流程”网上效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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