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严格管理水资源的基础,如何才能够做好相关水资源管理实践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谈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践,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论述了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新思路,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费县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西部,辖12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421个行政村,总面积1659.9km2,人口85.62万。全县有大小河流120多条,大中型水库7座,小型水库75座,塘坝435座,水库总库容51204万m3,规模以上机电井1353眼。费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平衡,年际年内变化较大,多年平均降水量833.9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008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5.4340亿m3,地下水资源量2.0456亿m3,人均水资源量702m3,约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3,属资源型缺水地区。
1主要做法
1.1以水资源论证为前提,加强用水总量控制
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费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进行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发改、经信等部门不予批准立项,环保部门不再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从源头上把住取用水关口,确保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控制年度用水总量。费县按照省、市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制定出台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文件,要求各乡镇、各行业按照分配的指标取水用水,加强用水管理,合理调配地表水,严禁滥采地下水,确保区域及行业用水总量控制在“红线”之内。
1.2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中心,加强用水效率控制
费县按照国家水资源政策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坚持“优水优用”,工业用水优先考虑中水回用,其次是地表水,尽量不用地下水,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项目,倡导节水技术改造,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年提高,坚持节水高效,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新技术、新材料,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实行“阶梯式”水价,全县2016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2年下降38%,用水效率逐年提高。
1.3以排污口整治为重点,加强限制纳污管理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及排污与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密切相关,摸清排污口的布设情况、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分析判断其对水功能区控制指标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费县通过下达督办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管理单位完成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文件、审批登记表、年度监测资料、监督管理档案等文件资料,使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和规范,水功能区水质逐年好转,水域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观。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取水许可需要新标向
目前费县规模以上(年取水量5万m3以上)非农业取水户全都办理了取水许可,其中多数是工业企业取水户,而规模以下(年取水量5万m3以下)的取水户仍然还有许多未办理,这部分取水户主要集中在乡镇,特别是涉及群体饮水安全的学校、医院、餐饮等服务业用水户,更需要引起足够地重视,应成为下一步工作方向,防止水事突发事件带来不良后果。
2.2计量设施安装需要新模式
费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已全部安装计量设施。但是由于涉及水资源费征收,取水户责任心不强,管理粗放,监测终端故障率又高,导致现有计量设施完好率较低,大多都不能正常运行,甚至有些已损坏,取用水台账很难建立,给水资源费征收也带来不利。现有的计量设施安装模式存在着管理维护费用高、易被破坏、经常出错等诸多弊端,需要探讨新的安装管理方式。
2.3水资源费征收需要新举措
多年来,费县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得到逐步加强,征收数额也逐年增加,但征收中存在的难点却始终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体现在个别取水大户未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随着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提高,这一问题更加突出,需采取新的征收措施来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难题。
2.4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需要新机制
费县水功能区2016年全指标水质达标率66.7%,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现状入河排污口管理还存在着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推诿应付现象,还存在着以企业发展为主的思想。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沟通协同机制,共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3建议
3.1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社会认识
应深入开展落实“四项制度”中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把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2理顺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
费县2016年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将农口8个单位执法人员合到一起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局,水利局15名执法人员全部整编制调到农业综合执法局,给水利局本身执法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新形势需要新的执法理念,需要新的管理机制,应着重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业务培训,壮大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避免因车改、综合执法改革等造成执法缺位。
3.3统筹调配水源,强化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是水资源管理中最主要的工作抓手,应按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以供定需。对涉及饮水安全的乡镇学校、医院、餐饮等服务业,通过宣传引导,依法采取措施,尽快纳入取水许可监管范围。
3.4改进安装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计量设施安装、管理水平是影响水资源量化程度的一个重要节点,应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快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步伐,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排污口计量设施建设,建立省、市、县联合监管平台。
3.5转换征收手段,调控用水结构
随着国家资源税改革形势的发展,应积极筹备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利用税收这一强制性、规范性手段,严格征收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经济杠杆作用,强化政府对水资源适用的调控能力,调整取水布局,逐步关闭城区自备井,引导企业用水转向中水、地表水,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3.6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水质达标率
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改善水功能区水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核心工作。应将“河长制”与“四项制度”中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充分结合,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非法设置的、拟不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及时采取封堵、迁移等措施予以取消;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强化治理和保障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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