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到来,学生上学放假了,但是安全不放假,学校要在假期间做好校园安全督查工作。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2018年暑期校园安全督查活动计划工作,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一、督查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二、督查范围: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
三、督查内容
1.重点督查全县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各项安全落实整改情况,包括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后勤管理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三防”设施配备情况。
2.重点对我县教育系统食安县创建迎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学校食堂、品牌超市等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着重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大宗食品采购、食堂管理、校园商店及校园周边治理、饮用水安全监管、饮食教育、责任保险”等方面规范化、长效化落实整改情况;A、B级食堂、“阳光厨房”创建提升情况。有食堂的中小学校、省三级以上(含省三级)幼儿园,今年申报省三级的幼儿园食堂必须达到B级以上食堂和“阳光厨房”标准。督促尚未达到标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在暑期进行改造提升。
3.检查学校有无针对暑期是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学校安全情况;学校开展安全自查情况,安全责任分解措施落实和整改情况等。
四、督查方式
县教育局成立由虞亦杭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学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成立督察工作小组,抽调各学区、各职能科室骨干成员组成督查工作小组(督查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询问、查看资料、摄影摄像等方式,对各学校、托幼培训机构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下发《xx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督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停课整改的,立即停止上课活动,直到整改完毕。
五、相关要求
1.对督查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收到实效的学区、学校予以发文通报。
2.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将听取督查组汇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处理。
3. 各督查组督查于7月25日开始,并将督查结果于8月10日统一报县教育局安全科汇总,在督查中发现问题没有实施整改的,将进行校长约谈、挂牌整治,县教育局将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措施不力,未达到整治效果的,视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督查组将《xx县校园安全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报县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