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湿地是具有独特生态功能的宝贵自然资源,由于沿海地区长期形成的“向海索地”催生了大规模的围填海活动,导致滨海湿地面积大幅减少。下面小编带来关于引导沿海地区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解读。
滨海湿地是具有独特生态功能的宝贵自然资源。但沿海地区长期形成的“向海索地”工作思路催生了大规模的围填海活动,导致滨海湿地面积大幅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有大量闲置问题。
近日,《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旨在引导沿海地区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热点问题作了解读。
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项目审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以14%的国土面积,承载了40%的全国人口,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本世纪以来,沿海地区围填海规模日益增大,用途扩大到港口物流、临海工业和城镇建设等,导致滨海湿地面积持续减少。
2017年启动的围填海专项督察发现:沿海各地未批先填、填而未用、违规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围填海现象比较普遍,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亟待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此次《通知》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具体措施,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
严控新增围填海项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召集人庄少勤介绍,取消围填海的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今后新增围填海计划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新增围填海项目,必须同步施工、同步修复,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严格新增围填海项目的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由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选址、规模、生态影响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小组成员江华安表示,沿海地区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实施围填海活动,导致一些工程处于停工闲置状态,不利于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通知》明确提出,沿海各省在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之前,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地区提出的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
将启动督察“回头看”,不得在滨海湿地布局产业政策淘汰限制类项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古妩说,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必须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在守住保护红线的同时,补上生态欠账。
据介绍,2010年以来全国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7亿元,修复后具有生态功能的岸线长度240多公里,恢复修复滨海湿地面积2300多公顷,修复沙滩面积1200多公顷。
加快海洋生态修复,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区建设。《通知》要求,要在全面强化现有沿海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基础上,选划和建立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将一些亟须保护的重要滨海湿地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纳入保护范围。
加快海洋生态修复,要实施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通知》明确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展滨海湿地生态损害鉴定评估、赔偿、修复技术研究,积极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支持通过存量退围还海、退养还滩、退耕还湿等方式,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滨海湿地的保护、利用、管理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庄少勤表示,今后将从健全调查监测体系、严格用途管制、加强围填海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将对包括滨海湿地在内的全国湿地进行逐地块调查,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一安排,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海域实施围填海行为,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今年下半年,将启动围填海专项督察“回头看”,坚决严厉打击并遏制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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