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对停放在校园内的所有车辆都查的很严,只有教职工才能顺利进出。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范本,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xx市发改委、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分为校内车辆和社会车辆两类。校内车辆须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由保卫处将车辆信息录入道闸系统。
第三条 车辆通行证仅作为xx学院校内通行的凭证,不作为车辆保管凭证,车主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保管责任。
第四条 校内车辆按主体属性分为A、B、C、D、E五类,每类车辆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车辆通行证。D、E类车辆可选择按社会车辆方式出入校园,也可选择按校内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
第五条 学校公务车属A类车辆。
公务车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管理单位填写《公务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教职工的私家车属B类车辆。
教职工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办证需填写《教职工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教职工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七条 校聘人员的私家车属C类车辆。
校聘人员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填写《校聘人员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聘用关系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的复印件。
校聘人员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八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学生车辆属D类车辆。
办理D类车辆通行证,需填写《学生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学生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签订《校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经家长同意(提供家长同意的视频资料),所属二级学院审核。
学生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三证不相符者,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学生毕业(肄业)离校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 与学校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在校内办公、经营的单位、企业、商户的车辆属D类车辆。
办理D类车辆通行证,需填写《外部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出具业务关系有效证明。相关审核部门对办理通行证的车主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第十条 A、B、C类车辆首次办理车辆通行证免收工本费,通行证遗失后,补办通行证每证收取10元工本费。C、D类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第十一条 D、E类车辆通行证均实行年审制度,按学年缴纳校园道路维护费,缴纳标准按60元/辆/月执行。车辆通行证一经办理,所缴纳费用不再退还。
第十二条 社会车辆入校实行限时停放,一般不超过2小时。确因公务需要停放时间超出2小时的,由相关部门发放校园出门证,离校时由门卫收回。
第十三条 禁止社会车辆在校园内长时间或过夜停放。因特殊情况在校内超时停放的,须经保卫处同意,办理停放手续。停车超过2小时的车辆每次收费3元,过夜停放的车辆每次收费10元。对未经允许停放的车辆,校园安保人员有权采取锁车、拖移等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 办证费和校园道路维护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校园道路、停车场地的维护,校内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凡车辆通行证与车辆不相符者,保卫处有权没收其车辆通行证,注销其在道闸系统中的车辆信息,一个月内不得补办。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综治办负责解释,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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