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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14:32 | 移动端:关于印发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印发射洪县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遂整非发〔2018〕1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彬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良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何小江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应急办、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经济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执行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工作有关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送审后印发,同时抄报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备案,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非法营运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冷芳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整治非法营运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参照《****县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具体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建立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原则,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同步开展整治工作;牵头推进交通系统综合执法改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全县综合执法改革落地之前,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属地管理相关职责;主动配合支持县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对本辖区内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在政策范围内解决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就业、低保、医保等民生事宜;督促、教育、监管交通运输机构抄告的非法营运当事人,综合运用“政策保障一批、支持企业吸收一批、鼓励创业消化一批”方法,引导其主动放弃从事非法营运;宣传引导辖区内居民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不经营“黑车”、不乘坐“黑车”。

    (二)联合执法组

    组    长:冷芳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王智斌  县公安局政委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

    具体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县范围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依法处理非法营运。县公安局负责抽派公安民警、辅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整治非法运营工作。

    (三)执法保障组

    组    长:谭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袁国林  县委编办副主任、县事登局局长主要职责:负责整治非法营运的人、财、物等后勤保障和法律指导、监督等执法保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具体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配合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县委编办负责指导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县人民法院负责加大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非法营运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将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进行法律指导、监督,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进行法律追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协助执法人员保障。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审核确定道路运输行业和汽车租赁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有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县法制办负责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备案及备案审查。

    (四)宣传引导组

    组    长:王高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县网信办主任副 组 长:陈斌昌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宣传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教育引导活动,形成整治非法营运强大舆论攻势。

    具体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等媒体加强整治非法营运的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设立曝光台,适时曝光扣押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每季度专题报道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1次,适时跟踪报道执法过程中的大案、要案、特殊案例。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和家长主动抵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五)帮扶工作组

    组    长:罗楷楠  县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

    副 组 长:杜  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劳务开发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被取缔非法营运后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等实施民政救助、就业帮扶工作。

    具体分工:县民政局负责对被取缔非法营运后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实施救助和帮扶。县经济科技局负责协调企业针对就业困难的被取缔非法营运人员进行就业帮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帮助被取缔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创业。县残联负责提供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准确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推荐工作。

    (六)信访维稳组

    组    长:周  渊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委维稳办主任副 组 长:杨  伟  县信访局局长

    胡  春  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田  琪  县应急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处理整治非法营运相关的涉稳、信访问题。

    具体分工: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综治等部门配合、支持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加强督查考核;协调处理因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整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县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打非治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工作。

    (七)综合治理组

    组    长:王  宏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副 组 长:范  勇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加快城市公交和网约车的发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大城市交通管理力度,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具体分工: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研究提出公交优先发展方案,做好公交、出租车运力的保障工作,引导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引导具备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确保行业稳定,提高客运车辆服务质量。县交警大队负责合理规划中心城区临时停车点位和区域。

    (八)督查考核组

    组    长:王海军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邓***川  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考核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依法查处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具体分工:县委督查室和县目标绩效督查室负责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专项督查;每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徇情枉法、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九)应急处理组

    组    长:冷芳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王智斌  县公安局政委

    主要职责:负责对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抗拒阻挠执行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具体分工:县公安局负责查处聚众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查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调查、整治非法营运团伙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县公安局快速处置整治非法营运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三、队伍组建

    为了破解当前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瓶颈,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根据《中央编办、交通运输部关于地方交通运输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意见》,为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预留接口,特组建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

    (一)联合执法队伍名称

    ****县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大队。

    (二)组织方式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联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负责抽派公安民警、辅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

    (三)人员配备

    县交通运输局20人,其中,运政正式执法人员5人,抽调路政正式执法人员2人,招聘(或劳务派遣)协助执法人员13人;县公安局10人,其中正式民警5人,招聘(或劳务派遣)辅警5人。

    (四)装备配备

    配备执法车7辆,县交通运输局5辆(现有2辆,新增1辆,租赁2辆),县公安局警车2辆,配备摄像机3台,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按执法人员每人一部的标准配备,并按计划分年度改善执法条件和更换执法装备。

    (五)运行模式

    1.县整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将全县分县城区、河东、河西3个管理片区,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具体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和处理。

    2.抽调的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原单位要采用县运管所的考核结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会商制定联合执法队伍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

    3.根据市整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视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

    (六)经费保障

    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协助执法人员人头经费参照实际部门编外用人标准执行。

    四、工作方式

    (一)统筹推进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由全县统一部署,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相互配合、联动推进。各乡镇、街道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宣教阵地建设,发挥物业管理机构、社区自治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教育辖区居民不经营“黑车”,不开“黑车”,不坐“黑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落实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全年针对全县重大活动和国家法定小长假组织不少于3次、每次不低于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集中整治带动日常工作。

    (三)县城区、乡镇和客运线路相结合。城区、乡镇(街道)两级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同步推进整治长期从事非法运营的团伙和长期在客运站周边从事客运干线的非法营运行为。

    (四)重点点位值守和巡逻查处相结合。以定点值守和流动查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工作,点位值守主要做好客运站、商业圈、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地点的非法营运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县公安局设立的各屯警点要大力协助开展整治非法运营联合执法工作。流动查扣主要对城区主要干道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构建点、面结合的立体整治非法营运网络。

    (五)查扣单车和整治团伙相结合。联合执法大队以定点值守和流动巡查为主加大单车非法运营查扣工作,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深入调查取证,公安刑侦部门要加大对长期组织从事单车非法营运的团伙摸底调查,依法予以打击。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由整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和县目标绩效督查室负责。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分析和研究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各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三)建立队伍管理制度。建立联合执法队伍运行和考核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执法工作考评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具体措施,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规放行,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亮证等问题发生。

    (四)建立二级监管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二级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细化监管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打非治违”监管责任体系,使全县非法营运整治实现全覆盖。对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减目标考核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对举报非法营运,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鼓励群众对执法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对举报属实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建立暗访考评制度。每季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辖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县级各部门推动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少于1次的抽查暗访,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每半年开展1次目标绩效督查考核,及时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委督查室、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县整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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