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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15:46 | 移动端:2017年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报告

政府部门的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布,有利于政府廉洁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群众监督的实施。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7年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报告,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第一部分  **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其中局本部科室共有5个,分别是办公室、科技发展规划与产学研结合科、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知识产权科。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发展以及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科技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短期规划、计划。二是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三是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四是负责管理国家和省在我市实施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安排市各项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五是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归口管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民营科技工业园建设的业务指导和协调,促进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技术研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六是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七是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等,对实施的科技项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八是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九是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十是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市科技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指导第三产业科技工作,负责科技类民营企业单位的审核工作。十一是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十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法规、规章,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项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制定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三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知识产权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地方知识产权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体系的建立;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十四是负责专利执法和专利管理工作。十五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科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金科网络系统的运作及农村技术信息“村村通”工程服务站(含信息采编)的运作。为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大科技人员及农村广大农民检索、咨询、查阅各类科技信息、资料和农业实用技术信息、农产品销行情服务。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组织企业新产品参加国内外的交流与展示;组织企业人才培训;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及科技成果奖励提出初审意见。技术开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引进、吸收及消化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等进行试验示范,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市科技信息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总收入1061.05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收入547.95万元。项目收入513.11。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61.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69万元,减少140%。主要原因:一是地震局本年度分开编报,二是项目收入决算51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438.2万元;减少240%。对比上年减少了一笔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1500万元。主要项目有:“人才工程”专项资金6.02万元;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68.78万元;知识产权事业费10万元;科技驱动发展调研经费20万元;行政大楼修缮经费5万元;**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费用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资金1.3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90万元;其他支出(三赛考核资金)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总支出1061.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61.0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工程”专项资金6.02万元;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68.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74 万元,减少近110%,主要原因是有部份2015年应付未付的专利资助在2016年支付,2017年专利资助方面比上年减少。

    2.科学技术(类)支出905.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知识产权事业费10万元;科技驱动发展调研经费20万元;行政大楼修缮经费5万元;**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费用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资金1.3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90万元;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473.0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74.7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局是分开编报。

    4.其他支出6.12万元,对比上年减少10.2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1.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9.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才工程”专项资金6.02万元;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68.78万元;知识产权事业费10万元;科技驱动发展调研经费20万元;行政大楼修缮经费5万元;**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费用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资金1.3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90万元;其他支出(三赛考核资金)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061.0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8万元,主要用于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68.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50.74 万元,减少近100%,主要原因是有部份2015年应付未付的专利资助在2016年支付;“人才工程”专项资金6.02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905.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知识产权事业费10万元;科技驱动发展调研经费20万元;行政大楼修缮经费5万元;**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费用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资金1.3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90万元;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473.08万元。对比上年减少了一笔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15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74.7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局是分开编报。

    4.其他支出6.12万元,对比上年减少10.28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 74.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专利资助项目、知识产权宣传项目;科学技术(类)支出905.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知识产权事业费10万元;科技驱动发展调研经费20万元;行政大楼修缮经费5万元;**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费用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资金1.3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90万元;行政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473.08万元。对比上年减少了一笔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1500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7.1万元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 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 4.1万元的4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接待费用,和平,龙川、紫金、连平科技局领导到市里参加科技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接待费用,对比上一年度,减少了20%,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相对减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8万元,下降80 %。其中:2017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8 万元,减少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震局本年度是分开编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78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共接待国内接待18次,接待人数共15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接待费用,和平,龙川、紫金、连平科技局领导到市里参加科技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接待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1万元,比上年减少10.18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震局分开编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纳入财政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我局2017年积极从以下几各方面着手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创新持续发展;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3、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4、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5、拓展科技合作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6、实施科技惠民富民工程,促进民生科技发展;

    7、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8、加大政策宣传实施力度,营造创新良好生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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