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果,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确保村级公益设施发挥长期效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果,管好、用好、维护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确保村级公益设施发挥长期效益,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关于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政府引导、村民自治、财政补助、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以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广大农村群众享有便利的公共服务为落脚点,完善公益性设施管护制度,努力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发挥长期效益,建设好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2.坚持村民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在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强化群众自治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村内事村民管、村民干。
3.坚持财政补助。县财政对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
(三)总体目标。在2018年8月底前,全乡三个行政村全面推开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基金(以下简称“管护基金”)和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覆盖到全乡所有村民小组。
二、重点工作
1.设立理事会。以村为基本单元,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组建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理事会成员一般为7-11人,确保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代表参加,理事长必须政治立场坚定、乐意服务群众、有管理公益事业能力,并在村里有较高威望。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向村委会负责,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理事会主要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清理摸底、登记造册、隐患排查、制定管护制度,负责日常巡查、掌握村级公益性设施运行情况,组织维修,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意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2.建立管护基金。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基金以政府投入为主体,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省、市两级财政通过预算每年给每个行政村安排村级公益设施管护资金各1万元,县财政在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每年通过资金整合等多种渠道为每个村落实管护基金1万元。有集体收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从集体收入中安排公益设施管护资金,民政、交通、住建、水务、农牧、林业、文广、扶贫、体育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安排时统筹考虑安排管护经费。同时,可积极动员脱贫攻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村帮扶单位资助、群众自愿出资、社会各界捐资和村民“一事一议”等办法筹措弥补管护资金不足。管护基金要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乡管村用,管护基金不得调剂别村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公益性设施维修材料费支出,维修人工费动员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解决。
3.设置公益性岗位。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的要求,制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岗位职责,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卫生保洁员岗位,每个行政村设置4-6个公益性岗位,一并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公益性岗位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失地农民、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合法合规确定岗位报酬。公益性岗位由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以县财政自筹为主,省、市财政适当给予奖补。
4.清理登记公益性设施。公益性设施主要包括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等,以村为单位,对农村村级集体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分类造册登记,注明类别和完好程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项、项不漏件。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台账,做到建设、管护有据可查。在清理资产时要与民政、交通、住建、水务、农牧、林业、文广、扶贫、体育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对接,核实清楚资产数量,合理界定行业和村级管护范围。
5.建立共管共享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作用,建立健全公益设施各项管护制度,要制定公益设施管护村规民约、公益岗位人员管理、民主监督管理、损毁赔偿管理、工作奖惩以及管理标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确保共建共享有规章可循。
三、实施步骤
1.方案制定,宣传动员(6月10日一7月5日)。各村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共识。
2.落实任务,全面推进(7月6日一8月10日)。由乡劳务办指导各村完成成立理事会、设立管护基金专账、设置公益性岗位、清理登记公益性设施等具体工作。按县审定职数,依本人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招聘、村内公示、乡审定的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签定协议;乡劳务办对公益性岗位受聘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理事会对村级公益性设施进行清理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理事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安排上岗到岗开展工作,确保运行顺畅。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公益性设施管护标准、管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职责等制度,并报乡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查缺补漏,及时整改(8月11日一20日)。由乡劳务办牵头,组织人员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查摆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工作成效,确保在8月2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劳务办。各村党总支、村委会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村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检验乡村振兴组织力和战斗力的标尺,把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完善管理机制。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时间紧,前期任务重,各站所、各村要紧密配合,不推不靠,积极参与,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3.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的条件、数量和劳务费标准向社会公布。要建立村级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对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岗位能够最大化发挥托底就业安置的效果。乡财政所要及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并加强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抓好岗前培训。乡劳务办负责组织各村理事长,理事会成员、公益性岗位管护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岗位标准、行为准则等,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落地生根、抓实见效。
5.加强督查引导。乡政府将把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工作考核,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各村要将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纳入各村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培育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定期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检查评比,要严查在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要加强对公益性设施管护岗位受聘人员的考核,确保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推广典型。乡劳务办、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积极推广管护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爱护公益性设施的良好习惯,共同保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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