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下面是小编2018耕地地力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和全省补贴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挂钩,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资金来源。2018年中央财政相关农业专项资金中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条件是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根据农村第二轮承包土地(我县为原计税面积)为依据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确权后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以下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四)面积的核实程序:
1.户申报。由土地承包户向村民小组如实以土地承包证申报承包面积;
2.组核实。村民小组组成3人以上审核小组对本组土地承包户申报的承包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对改变用途的耕地予以扣减,余下面积为补贴面积,经承包户签字确认,汇总造册后按附表3上报村民委员会;
3.村复核。由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复核,主要核实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无改变用途的耕地享受补贴。村委会盖章后,进行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附表2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依据相关数据审核各村对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是否完全扣减。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按附表1报表,经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局。
5.县确定。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资料明细,对农户户主姓名、承包面积等指标进行核实、汇总,经县人民政府确定,按附表5并逐级上报上级农业和财政部门。
(五)补贴标准。由县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补贴标准。2018年补贴标准为163.7元/亩。
(六)乡镇政府公示。各乡镇按附表4,依据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制成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兑付。
(七)兑付时间。经各程序对应补贴面积数据核实后,由财政局通过“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三、监督管理
1.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精心组织,坚持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2.各乡镇要加强责任感,做深、做细、做实补贴工作,不折不扣地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并做好相关档案保存和管理工作。
3. 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农业、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号码:***(县财政局农财股),***(县农业局)。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