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临时收储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由县市区粮食局根据本地收购计划和仓容情况,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中择优选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小麦临时收储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各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
根据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做好2018年小麦临时收储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启动2018年小麦省级临时收储执行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临时收储计划
本次省下达我市收储计划10万吨,经研究分解为:**2万吨、**2万吨、**2万吨、**1.5万吨、**1万吨、**、**、**各0.5万吨。请各地及时将收购计划分解下达各委托收储库点。
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
参与临时收储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由县市区粮食局根据本地收购计划和仓容情况,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中择优选定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原则上现有空仓容不少于5000吨、单体仓容不小于2000吨。每个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5个收储库点。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定,经市粮食、财政、农发行复核后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三、确定临储贷款主体
临时收储收购小麦所需贷款,由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指定辖区内一家省级粮食储备库或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国有粮食企业统一向当地农发行承贷,销售结束后统一归还农发行贷款。对验收不合格的小麦由所在地粮食、财政、农发行督促具体收储企业及时销售并归还农发行贷款。对于该类企业,农发行今后将不再列入信贷支持对象。
四、质价公告和收购码单
质价公告和收购码单由省统一格式,县市区粮食局根据需要印制。执行临时收储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质价公告。请各地将收购计划分解、具体委托库点、承贷企业名单(开户行、银行账户)等有关情况(含电子版)于8月10日16时前报市粮食局调控科。
五、报送临储收购进度
临储收购进度实行日报制。每日上午9点前报市粮食局调控科,同时抄报财政局、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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