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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25:36 | 移动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宝宝一出生就会有缺陷,如何治理这种情况?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部门联合印发《**市2018年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强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公平。

《方案》要求,今年全市完成产前筛查任务56000人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任务65000人以上。以县(区)为单位产前筛查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以上。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有效干预和疾病管理率95%以上。

《方案》明确了项目内容,一是产前筛查基本项目。在孕15-20+6周进行血清学检测(母体血清甲胎蛋白、β-HCG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对胎儿罹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患病风险进行筛查评估。二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基本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出生后3-7天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两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1次;出生后一个月内听力障碍初筛1次。

《方案》同时明确了项目补助标准。产前筛查项目按原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程序进行;需产前诊断的孕产妇,除医保报销外,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经费中给予每人800元补偿。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三项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免费筛查。每人补助标准为120元。苏财社〔2018〕63号文件中明确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补足。

此《方案》的实施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兴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是全面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市卫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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