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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实施意见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26:53 | 移动端: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实施意见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支持建设多学科、多领域、多主体交叉融合的前沿综合性研究实验平台,集聚高端创新要素,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实施意见,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研发转化、捕捉寻找、路演展示、向往汇聚机制,畅通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形成渠道,加快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完善重大技术研发转化机制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院所实施。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自主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激发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活力。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支持建设多学科、多领域、多主体交叉融合的前沿综合性研究实验平台,集聚高端创新要素,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创新院地、校地等多种合作模式,支持市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发活动。将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三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允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与分配,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对实质参与研发活动的高校院所领导干部,可按实际贡献依法依规享受成果转化收益。高校院所自主规范管理非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经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3.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北京化工大学**资源和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生物医药创新中心投入运行,推进数控系统及多面体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全面启动**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前期工作,支持围绕化工新材料、高端数控机床、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创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开展面向新兴产业的研发、技术转移及成果孵化服务和工程化示范推广。

    4.加快完善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参加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的考核评估,着力提升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争取获省级和国家级称号。支持以企业为主导,采取股权合作、成果分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围绕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领域、服务行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着力完善创新创业资源捕捉寻找机制

    5.加强科技合作对接。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创新平台建设、产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支持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主动搜集挖掘合作项目,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合作。

    6.引进高层次科技团队。每年支持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市内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并积极寻求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的分类支持。科技团队可自主选择申请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

    7.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对接省科技成果数据库和数据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省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交互对接,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推进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鼓励企业、高校院所通过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发布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科技成果。

    8.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平台建设。支持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平台,连接企业、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平台。支持和有关机构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形成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技术交易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9.建立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市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打造连接国内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的技术转移网络。开展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择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推动建设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快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

    三、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路演展示机制

    10.推进常态化路演展示。积极参加“江淮双创汇”活动,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兴创新创业模式。邀请行业知名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知名投资机构参加路演活动,加速科技成果与产业资源的精准对接。利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积极举办专业性的创新成果交易会,组织开展展览展示、科技论坛、项目路演、项目对接、成果交易等活动。

    11.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参加“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争取获得大赛资金支持。积极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机器人发明专利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以及全国“双创”活动周活动,展示创新创业成果,加强政策学习、经验交流和文化传播。

    四、着力完善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

    12.建设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建设思路,谋划建设创业服务云平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集中发布各部门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联各县(市)区、各部门创新创业服务经办入口,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能力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孵化融资对接和在线交流等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

    13.打造具有优势的产业服务环境。在建成运营**(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积极开展综合保税区申报前期工作。立足发展需要,支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断提高**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和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水平。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对接合作,实现通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产业示范区。畅通金融和资本服务管道,全面构建服务创新成果转化全过程、企业生命全周期、产业形成全链条的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

    14.提升生活服务环境。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支持建设人才公寓,鼓励对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破解人才阶段性住房难题。

    15.打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营造良好准入环境。进一步完善大项目落地“直通车”式的跟踪服务机制,形成人性化、高效化的营商制度环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清理并废除妨碍创新创业的制度和政策,破除创新创业壁垒和藩篱,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16.建设科技创新产业新体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面向未来优先布局前沿科学装置,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创业载体,吸引集聚一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以信息经济为引领、高端服务业为主导、智能制造业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产业新体系,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创新共同体、全省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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