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实效和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活动方案【4篇】,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1.
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深入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提升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将作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常态化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刻查摆、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的问题,树立“勇、快、实、进、聚”的新气象,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为实现“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奋斗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县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对象范围
吉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全体公职人员以及各村(社区)全体干部。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不严,重点整治下列问题: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旗帜不够鲜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的问题;
2.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
3.不注重学习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政策法规,不懂规矩、不明方向的问题;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充分不扎实、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二)着力解决履职担当不够,重点整治下列问题: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诿扯皮、“只传球不射门”、庸懒无为的问题;
2.份内工作不愿干、怕担风险不敢干、不愿担当作为的问题;
3.官僚主义倾向严重,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对群众反应的事项不理不睬、层层推诿、糊弄应付的问题;
4.工作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拖拖拉拉、消极应付的问题;
5.用文件贯彻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文件和会议过多过长的问题;
6.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虚于应付、谎报情况、虚报数字、材料美化上的问题;
7.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工作本领不强、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的问题;
8.上班期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
(三)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不优, 重点整治下列问题:
1.承接“放管服”改革任务不到位,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的问题;
2.行政审批项目多、审批方式不够优化、准入门槛过高,涉企税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行政不作为,怕担责,对群众、企业困难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对侵害群众、企业权益的举报不受理、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问题;
4.行政慢作为,政务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部门专网林立、互不兼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的问题;
5.行政乱作为,自由裁量权过大,罚款、收费存在弹性,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变相加重群众、企业负担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编办、县纪委监委、各行政审批单位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步步深入为抓手,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企业满意为检验标准,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提升、效果检验”作风建设“三大行动”,做到人人行动、同步推进。人人行动,即每个单位、每位领导、每位干部都要对标要求,认真落实“三大行动”;同步推进,即边检查、边提升、边评价,不分阶段、不分先后,同步行动、融合推进。
(一)对照检查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化学习、对照查摆,坚持从严从实,聚焦“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每件事情摆进去,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既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作风顽疾,也要深入剖析本乡镇本部门以及分管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要拓宽对照查摆渠道,重点从服务效能、事项办理、审批制度、营商环境中查,从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中查,从上级通报、领导批示、群众呼声、舆情反映中查,做到举一反三,逐条归类梳理。每位党员干部都要高标定位,深刻查找剖析自身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短板,既要弄清问题表象,也要深挖思想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把分管领域、部门和地方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及自身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的“党员活动日”要常态化对照“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开展干部作风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填写《作风问题单位自查自纠表》和《作风问题个人自查自纠表》,每月党员活动日后一个工作周内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整改提升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联系实际抓整改,认真整改抓提升,把作风问题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大力发扬整风精神,围绕“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要坚持边查摆边整改,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使整改工作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发现一批、纠正一批、提升一批。要联系实际、紧扣中心、协调推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不能搞成“两张皮”。要敢于动真碰硬,不管是调查研究、制发文件、开会决策、督查指导,还是推进项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各方面,都要认真抓好整改,有什么问题就要整改什么问题,有什么顽疾就要破除什么顽疾。整改提升行动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拍板决策、及时督促检查、及时调度协调、及时批评指正;一般干部乃至所有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高效、注重实效、注重方法、注重标准,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三)效果检验行动。要坚持效果导向,把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创新、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之中,在推进工作落实中转变作风、检验效果。要进一步改进干部考评方式,重点在攻坚克难工作一线考察干部作风情况,及时录入干部大数据库。要创新检验评估方式,通过领导点、同事帮、下级提、群众评等方式,完善效果检验机制,以好的效果检验好的作风。要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畴,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注重评估检验结果的运用,把评估检验结果作为衡量班子、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作风建设“三大行动”要与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三大行动”融合推进,把“对照检查行动”与“深化学习行动”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中对照检查;把“整改提升行动”融入到“示范带动行动”中,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带头整改提升作风;把两个“效果检验行动”有机融合、同步实施,使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与弘扬井冈山精神同步共融、相互促进。
五、组织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常态推进、督查问责和激励保障“四项机制”,确保作风建设“三大行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头雁效应”。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的作风建设,形成以上率下、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建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作风建设的研究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
(二)完善常态推进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推进作风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运行。要经常性、常态化对照自身查摆出的作风问题以及其他部门领域发现的作风问题,深刻对照、认真剖析,把对照剖析的过程作为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对照检查、整改提升的过程,通过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谋实干、作风过硬。
(三)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形式,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委要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及时核查机制,加大核查处置、通报曝光、线索移交力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经常开展作风建设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办下发的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激励保障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树立“不唯票、重实干、重实绩”鲜明的用人导向,做到以实干论英雄,凭效果定优劣。要为干事创业、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工作上给支持,生活上给关心,政治上给待遇,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建立诽谤诬告行为惩戒制度,加大查处力度,把诬告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参考因素,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让诬告者付出代价,为担当实干者解除“后顾之忧”。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县报、县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开设作风建设专栏,公开曝光“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深入挖掘和选树一批“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社会氛围。
2.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发电(2018)10号)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耒办通[2018]21号)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衡阳市、耒阳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实效和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治理重点
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考核监督不严等6个方面31项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力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为问题排查、整改提升、常态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问题排查阶段(2018年5月)。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结合省联点督查第十组反馈的意见,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等,聚焦重点、短板弱项,采用“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各村(居)、行业扶贫部门、后盾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排查清单》(附件2)报哲桥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镇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13875715757)。
(二)整改提升阶段(2018年6月至10月)。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限时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此次专项治理的首要任务,集中时间和力量,采取攻坚措施,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助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哲桥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督查组,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细不细、脱贫措施实不实、信息对接准不准、帮扶工作真不真、资金使用好不好、干部作风严不严等方面,深入各村(居),开展实地走访督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对作风不实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问责曝光。
(三)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2月起)。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推脱贪攻坚任务全面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脱贫攻坚工作, 明确专人专抓。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相关扶贫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汇总本单位扶贫工作情况及进度,每月月底按时报送至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要依据省、衡阳市、耒阳市、哲桥镇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尽职履责。
(二)注重调研督查。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或带信访件“点穴式”调研督查方式,实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调研督查常态化。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辖区内村(居)要全覆盖。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村干部对本村贫困户要全覆盖。
(三)加强巡察督查。镇党委、政府将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底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期,实现对扶贫领域督查 “全覆盖”。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移送至镇纪委。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经常性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及时交办督查问题,限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坚持公示公开。建立市乡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浪费,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两个一律”制度,即中央、省、市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在“互联网+监督”村务公开栏和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等平台中公开。完善脱贫攻坚监督员制度,对已聘请的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监督能力。
(五)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加强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频率,减少发文数量。严格考核评估,减少考核次数,加强对考核的运用,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六)加强学习培训。镇党建办、镇扶贫办联合研究制定全镇扶贫干部培训计划,按照市对镇、镇对村、后盾单位对工作队员及帮扶干部要求,分类分级组织实施,实现扶贫干部全员培训、精准培训。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点是提高认识,掌握精准脱贫方法,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对基层一线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训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七)强化责任追究。对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约谈一批、调整一批、通报一批。对不合格的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召回”制度,问题严重的,要上报市纪委监委追究当事人和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各联点和行业扶贫负责人要督促所联村(居)和分管行业扶贫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镇纪委要定期了解情况,督促落实,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哲桥镇扶贫领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刘建国任组长,镇长罗艺、人大主席黄景千、政协负责人雷满古、镇扶贫办主任贺红意、镇纪委书记吴洪元、镇组织委员徐星明任副组长,谷冬群、曹利国、张亮、伍林、邓满红、黄瑶、何华琴、陆希成、贺坚、胡建、刘春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简称“镇专项治理办”),办公地点设镇纪委。各村(居)及相关镇直单位要强化工作举措,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做好统筹协协调。镇专项治理办统一组织协调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扶贫办等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与上级对口部门及相关行业扶贫部门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各行业扶贫部门、各村(居)要及时向镇专项治理办报送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破立结合、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提高贯穿脱贫攻坚和作风专项治理全过程。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3.
国土局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各新区分局、各基层所、机关各科室、局管各单位:
按照8月22日xx市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xx市委组织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国土铁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系统范围通过自查问题、整改销号、监督检查、“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通报、警示谈话、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推动全局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深化“三个国土”建设,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乐于奉献的创业激情,为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一流的服务保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全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成立全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王震宇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成员由党办、办公室、人事科、信息中心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全局排查整改工作的协调安排、制定方案及监督检查,协调做好省、渭、市排查整改检查组来我局检查准备。
局党办负责,人事科配合,持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省市领导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和安排各单位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负责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组织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销号。
局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配合,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渭、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协调部署全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联合局纪检监察室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舆论监督作用。
局人事科负责,办公室配合,负责收集汇总排查过程中各类典型案例,作为运用“三项机制”以及年度考核的工作依据。
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事件快速严肃处理,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命令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
局信息中心负责,在门户网站公布干部作风监督电话,及时对阶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件情况进行公布,营造作风排查整改严肃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局各单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政治纪律方面问题。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蒙混过关;在执行上级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是否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土地例行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移民(脱贫)搬迁等方面存在缺乏担当、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长期无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在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协调配合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积极推进,导致整体工作进度受到影响;面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成大事、大事酿成祸端;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违反廉洁自律要求,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推动工作是否存在“六个不为”的廉而不勤、廉而不为新问题(职责不清不知为、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苦乐不均不乐为、激情不高不愿为)。
3.庸、懒、散、慢、虚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实,状态不佳,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聊天、打游戏、网上购物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销假报告制度不严格,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大办婚丧事宜、违规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在执行“八项规定”方面,是否存在推动工作“六个热衷于”的新问题(热衷于发文照搬照抄、开会议而不决,基层调研不论事情大小,都要求“一把手”到场。热衷于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只做评论员,不做战斗员。热衷于事事都签“军令状”,事事都要见“纪要”,把责任上推下卸,转嫁他人,“履责”变“推责”。热衷于浮在表面的高调表态、材料美化,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说一套,做一套,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热衷于办自己的事,办私人的事,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兼职取酬;对待本职工作出勤不出力,出力不出效,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热衷于讲排场,造声势,追求轰动效应,习惯于向财政伸手,不注重工作闭环,不注重效益回报,有铺张浪费苗头)。
(二)时间安排
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集中一个月时间,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对各单位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三)方法步骤
1.安排部暑(8月21日-8月24日)
(1)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人事科、信心中心配合,对全局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
(2)召开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召开全市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
(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布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0913-8388877,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并按照职责做好问题收集和查处工作。
2.自查整改(8月21日-8月27日)
(1)建立问题台账。党办负责,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分类汇总干部作风排查整改清单,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自查整改。党办负责,①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③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成效及时公布,大力营造严厉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同时,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问题突出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5)通报典型案例。办公室负责,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台,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全局进行公开通报。
(6)上报自查报告。各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并报送局党办。
3.监督检查(8月21日一9月10日)
为确保全局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由局纪检监察室联合办公室,对各单位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
(1)明察暗访。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配合。明察暗访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党办负责汇总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问题查处台账,需形成见人见事的书面报告和典型案例材料。第一轮明察暗访于8月27日前结束,第二轮明察暗访于9月10日前结束,之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2)重点督查。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配合。第一轮监督检查重点对自查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于8月27日前结束;第二轮监督检查重点对前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于9月10日前结束,由党办收集汇总。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领导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党委传达全市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的情况(包括学习、会议记录、照片等);②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③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④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二是开展随机抽查。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检查,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服务企业、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听取对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四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3)形成检查报告。阶段性监督检查结束后,要全面汇总检查工作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见人见事,形成单行材料。
4.总结上报(8月27日-9月13日)
自查整改以及市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第二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党办负责汇总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9月13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纪律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办公室、人事科、考核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分层夯实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单位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从小事做起,积极主动转作风,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敏锐性,监督和主动参与整改。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务必于8月27日前将自查整改开展情况报告及典型问题案例单行材料报送纪检监察室。9月1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纪检监察室。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实效,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纪委有关规定。
(五)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做法,坚决摒弃旧习气,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对标我局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各项要求,针对典型问题,完善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把打造国土铁军与干部作风转变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不断强化。
排查整改期间,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举报电话、信箱。
举报电话:
中共xx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4.
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找细找实,7月下旬开始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交心活动。原则上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人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与本科室(单位)人员之间要相互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交心活动,大家也可与其他认为需要谈心交心的同志开展谈心交心。谈心交心活动要消除顾虑,敞开心扉、敞开言谈,达到谈认识、谈问题差距、谈努力方向的目的,同时要填好《xx市粮食局谈心交心记录表》。
二、开展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方案要求,深入查找自己在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要见人,突出岗位职责;问题要见事,列出实例;问题要见思想,要追溯问题产生的根源、剖析问题发生的轨迹。
三、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销号整改,切实做到问题清、方向明、措施实。
四、加强督促检查。自查自纠工作8月10日前完成,局作风整治办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请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自查自纠表格交局秘书科。
5.
林业局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林业系统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安排,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主题,结合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解决林业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在全市林业系统形成忠诚老实、担当实干、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廉洁型林业干部队伍,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影响和制约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本单位最典型的问题为切入点,按照“大起底、大扫除”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深挖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精准发力、综合施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紧盯重点问题,进行深查细照,把自己摆进去,勇于自我革命,立标杆、作表率,带动全局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坚持严字当头。发扬整风精神,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整治行动始终,抓住典型的人和事,集中发力、猛药去疴,实打实、硬碰硬,不留情、不手软,形成高压震慑。
(四)坚持实效为重。将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改进作风中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作风建设。
三、整治重点
聚焦重点工作、重大决定落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秀美乡村、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林业改革、林业建设、民生资金监管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
(一)聚焦“怕”的问题。着力查找是否存在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的“五怕”思想;是否存在事事瞻前顾后,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守摊子、混日子的问题;是否存在缺乏干事创业的胆量、勇气和干劲,做事瞻前顾后,甩不开膀子、迈不开步子的问题;是否存在刻意回避林业改革发展矛盾,不敢啃“硬骨头”,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数量少,对本行业监控不到位,存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二)聚焦“慢”的问题。着力查找是否存在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行动缓慢,眼高手低、不思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造林任务进展缓慢,推进林业项目建设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差,对林业民生资金、林业项目实施监管不严,导致林业民生资金和项目资金被侵占、挪用的问题;是否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工作落实效果差的问题;是否存在“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建设不主动作为等问题。
(三)聚焦“假”的问题。着力查找是否存在报喜不报忧,虚报年度造林任务完成面积、项目实施进展以及瞒报、漏报森林火情、松材线虫病疫情等“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存在安生事故瞒报、漏报现象;是否存在对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掌握情况靠汇报材料,落实工作靠下发通知,督促指导靠电话指挥,工作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
(四)聚焦“庸”的问题。着力查找是否存在不思进取,能力不足,得过且过,庸碌无为的问题;是否存在面对林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跟不上,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出现“本领恐慌”的问题;是否存在惯于“吃老本”,跟不上新时代,工作全凭老经验,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五)聚焦“散”的问题。着力查找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学用“两张皮”的问题。是否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主要领导的事,自己干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就行的问题;是否存在党的建设弱化、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自我批评蜻蜓点水,批评别人“和风细雨”,好人主义盛行的问题;是否存在组织观念淡漠,重大事项不请示、个人重要情况不报告的问题;是否存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不思上进,安于中下游水平的问题;是否存在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有些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不上班、不干事,却享受“在编在岗”待遇等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付小清任组长,党委书记刘远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各场、站、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压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领责担责,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典型的人和事,带头示范,形成“头雁效应”。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负责领域的作风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理直气壮及时敲打,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三)开展监督,强化考核。各单位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展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要把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成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考核依据。今年底,局将对各股室(站、办)、局属各单位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把作风集中整治行动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推动林业工作,用工作实效检验作风建设成效,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形成“围绕中心抓作风、抓好作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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