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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35:14 | 移动端: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督办室将按季度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栏目维护较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栏目维护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农场: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5〕49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确定了栏目责任单位和维护时限(详见附件)。

    各镇、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责任栏目,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做好信息的上传维护工作。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督办室将按季度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栏目维护较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栏目维护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县政府将按照《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靖政办发〔2017〕15号)和《政府网站维护责任书》有关规定对各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和约谈。2014年11月27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维护保障工作的通知》(靖政办发〔2014〕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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