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县编委办清理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工作措施,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是确定清理对象。除医院、学校外的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全部纳入清理对象。
二是确定清理内容。除公益服务职能外,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完全、主要或部分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纳入清理范围。
三是出具认证依据。要求纳入清理范围的事业单位按规范、时限报送相关表册,同时附上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地方性法规、省委省政府文件和“三定”规定明确承担的行政职能等有关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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