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目标, 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市农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市健康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围绕建档立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目标, 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市农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两提高两降低”,对已核实核准的患病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确保 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2019 年—2020 年巩固救治成果;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及时统一管理并安排救治,贫困大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加强各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2019 年,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 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开展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实施好“五大攻坚行动”。
1. 实施贫困人口兜底医疗保障攻坚行动。严格规范医疗 行为,立足现行制度实行托底保障;合理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对农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予以特殊保障,将农区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大病、长期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 80左右;全面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强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
2. 实施“三个一批”攻坚行动。集中救治大病病种年底 前扩大到 20 种,2020 年力争达到 30 种;对农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纳入家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的患者,需区级医院门诊医师出具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慢病诊断证明,并确定用药诊疗方案,经区医保部门备案,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在镇卫生院享有确诊慢病病种的“送医配药”服务。贫困慢病患者基本医保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各区保障政策进行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80左右。
3.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基层人才综合培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等工作。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为村卫生室培养中专学历人才。实施京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区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对口帮扶镇卫生院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对急危重症、重大疾病及时转诊,方便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
4. 实施健康扶贫防病攻坚行动。将疾病预防控制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加快健康促进旗县建设,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提升健康意识和素养。启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做到应治尽治。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范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5,未发生因防控不力所导致传染病爆发和蔓延情况;布病规范化治疗率达到 90以上,治愈率达到 80以上。
5. 实施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将健康扶贫“关口”前移,
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引导贫困人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完成健康素养水平目标人群监测工作并达到 15;围绕“健康素养 66 条”在主流媒体、卫生计生官网或微博微信、院报院刊、公益广告有专栏或宣传内容;在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宣传一条街、一面墙或宣传栏主要内容是以“健康素养 66 条”宣传为主;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各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细化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贫困人口救治工作按要 求规范实施, 取得实效。
(二)统筹资金使用。要加大健康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以区为单位建立大病保障基金,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三)强化就医行为监管。依托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与对接。建立卫生计生、医保、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拖欠费用问题。对恶意拖欠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家庭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危急重症除外)。
(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开展诊疗活动,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加大力度,进一步宣传三年行动方案,准确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准确宣传落实到位,覆盖所有贫困户、驻村干部等参与健康扶贫的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人口合理有序就医,形成良好就医和舆论氛围。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目标, 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市农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两提高两降低”,对已核实核准的患病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确保 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2019 年—2020 年巩固救治成果;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及时统一管理并安排救治,贫困大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加强各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2019 年,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 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开展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实施好“五大攻坚行动”。
1. 实施贫困人口兜底医疗保障攻坚行动。严格规范医疗 行为,立足现行制度实行托底保障;合理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对农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予以特殊保障,将农区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大病、长期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 80左右;全面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强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
2. 实施“三个一批”攻坚行动。集中救治大病病种年底 前扩大到 20 种,2020 年力争达到 30 种;对农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纳入家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的患者,需区级医院门诊医师出具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慢病诊断证明,并确定用药诊疗方案,经区医保部门备案,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在镇卫生院享有确诊慢病病种的“送医配药”服务。贫困慢病患者基本医保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各区保障政策进行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
80左右。
3.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加强基层人才综合培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等工作。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为村卫生室培养中专学历人才。实施京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区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对口帮扶镇卫生院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对急危重症、重大疾病及时转诊,方便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
4. 实施健康扶贫防病攻坚行动。将疾病预防控制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加快健康促进旗县建设,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提升健康意识和素养。启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做到应治尽治。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范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5,未发生因防控不力所导致传染病爆发和蔓延情况;布病规范化治疗率达到 90以上,治愈率达到 80以上。
5. 实施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将健康扶贫“关口”前移,
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引导贫困人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完成健康素养水平目标人群监测工作并达到 15;围绕“健康素养 66 条”在主流媒体、卫生计生官网或微博微信、院报院刊、公益广告有专栏或宣传内容;在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宣传一条街、一面墙或宣传栏主要内容是以“健康素养 66 条”宣传为主;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各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细化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贫困人口救治工作按要 求规范实施, 取得实效。
(二)统筹资金使用。要加大健康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以区为单位建立大病保障基金,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三)强化就医行为监管。依托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与对接。建立卫生计生、医保、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拖欠费用问题。对恶意拖欠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家庭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危急重症除外)。
(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开展诊疗活动,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加大力度,进一步宣传三年行动方案,准确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准确宣传落实到位,覆盖所有贫困户、驻村干部等参与健康扶贫的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人口合理有序就医,形成良好就医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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