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金融风险也大大提高,我们要加强防范。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通告,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近期,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频发,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开展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网络化趋势明显,如利用P2P等网络借贷平台,以投资理财名义进行集资活动,扰乱金融秩序,给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了解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形式。主要包括:一是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以P2P、网络理财、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等为代表,以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通过公开宣传、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大肆进行线下推介,线上线下一体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金融传销,不法分子利用“互联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微信营销”等形式,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策划、组织传销活动。
二、不得擅自设立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从事网络借贷、网络保险、股权众筹、网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
三、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各类电子商务、众筹、P2P网络借贷平台都不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以返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虚假宣传。
四、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是违法行为,政府不买单,法律不保护,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识别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和传销“收入会费、拉下线”的套路,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血本无归。你图他的高息,他图你的本金。
六、积极举报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凡发现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或行为,请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市政府金融办:0932-8236729
**市公安局:0932-5908039
人行**市中支:0932-8217127
**银监分局:0932-8223697
**市工商局:0932-82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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