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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县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14 11:42:58 | 移动端:2018县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知户借户用户还,探索建立小额信贷共管账户,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贷后使用监管,建立合作社监管制度。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县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确保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要求,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我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这一基本标准,紧扣“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牢牢把握精准,坚持“准实”二字,聚焦“三率一度”和村“九有”达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撑、压实攻坚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质量,为推进我县“一核两带三为主”战略实施,确保2020年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2018-2020年)攻坚,确保2020年,全县239个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61个省定贫困村(含10个深度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即贫困发生率低于2%,确保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时序目标:2018年3万人脱贫,15个省定贫困村出列,秦古镇、城关镇、潘口乡、上庸镇、柳林乡整乡摘帽; 2019年2.5万人脱贫,6个深度贫困村出列;2020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迎接国家和省市检查验收;县内其他贫困村同步按“九有”标准依顺序出列,具体出列顺序由乡镇党委研究决定,报县扶贫攻坚办备案。

    二、重点任务

    紧扣“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标准,聚焦“三率一度”达标,坚持“精准实严”要求,以深度贫困地区和边远村为主战场,以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强化攻坚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大扶贫格局,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聚焦深度贫困脱贫攻坚。

    1.突出问题。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瓶颈问题制约发展,农村特困群体脱贫难度大。

    2.工作目标。集中各方力量,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5个深度贫困乡镇、 10个深度贫困村如期脱贫。

    3.具体措施。

    (1)全面实施“五基”行动。得胜、大庙、双台、楼台、文峰5个乡镇和麻家渡镇太山庙村、杨家河村、宝丰镇新河村、石串村、溢水镇天桥村、邵家沟村等1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攻坚战。统筹推进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产业、基层组织、基层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基本产业、建强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乡村治理,重点实施深度贫困村乡村公路硬化扩宽与安全达标工程、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通讯网络信号全覆盖工程、农田水利治理工程等,提升基础设施条件与公共服务水平。

    (2)落实“三个新增”政策。新增脱贫攻坚资金10%主要用于深度贫困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村,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主要财力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3)加大土地政策支持。落实土地支持政策,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节余指标优先在全省范围内交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依法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按相关规定审批和征用。

    (4)聚焦特困群体。对农村贫困家庭三留守人员、孤寡老人、病残人口等特殊群体,综合运用“六个一批”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做到极贫重扶,加大扶持和救助力度。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体新广局、县残联、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扶贫。

    1.突出问题。一是项目到户实施乏力,脱贫基础薄弱。部分贫困户没有到户发展项目和增收产业,脱贫基础差、难度大。产业对接到户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大笼统现象。二是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还未形成,缺乏稳定的可持续收入。多数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以打工为主,耕地抛荒,既无产业,也无其他增收渠道。三是产业链接比较脆弱,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很多贫困户单打独斗,小农经济思维严重,未加入合作社。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与贫困户“两张皮”,没有形成带贫帮贫机制。四是产业单一,不注重二三产业,不注重产销对接增收,效果不明显。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奖补政策不熟悉,工作队和乡村干部不知如何制定户脱贫措施,没有把产业奖补政策与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实现增收挂钩。忽视技术指导、市场引导、龙头带动,产业化水平低。

    2.工作目标。全县新建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基地10万亩,农户从特色产业获得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打造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农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建立贫困群体稳定增收长效机制。

    3.具体措施。

    (1)实施61产业行动计划。推进“一村一品”,扶持一批带贫减贫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农产品工业园,让贫困户在产业链条中增收。重点培植壮大茶叶、药材、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着力实施“百企千社带万户”工程,支持圣水、星梦、富韬、裕源、沛丰等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培植发展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有机茶、优质油、放心肉、小杂粮、源头水和山野菜等六大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精准脱贫。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对嘉麟杰公司、茶城、金草堂、金九堂、友花等“专精特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产业扶贫全面发展。

    (2)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五方合作、四金联结”的扶贫模式,鼓励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帮助每个贫困村至少引进1家龙头企业或发展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定1个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立1套带贫减贫机制。探索扶贫收益新模式。推进乡村旅游扶贫、林特产业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产业新形态。推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带动全县贫困人口参与旅游扶贫,人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结合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林、林下种养业等项目建设,扩大林特产业基地面积,培育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每村1个电商服务站和物流站,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

    (3)建立扶贫产业发展启动基金。完善产业奖补政策,注重长短结合,降低产业市场风险,实现贫困户的短期增收脱贫和长期致富。开展农村集权改革,全面盘活贫困村集体资产,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和贫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物权作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

    (牵头单位: 县农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蔬菜办、各乡镇)

    (三)促进就业创业。

    1.突出问题。一是贫困户缺乏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收入水平低,就业稳定性差。二是贫困群体外出务工获取就业信息渠道不畅,组织化程度不高。三是留守人员就业增收难。

    2.工作目标。为贫困群体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提高工资性收入,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到2020年全县累计新增就业转移贫困劳动力4500人以上,确保有劳动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率100%。

    3.具体措施。

    (1)做好基础工作。摸清底数,建立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台帐,广泛宣传发布就业信息,为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拓宽就业渠道。结合“园区企业招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深化与省内外发达地区劳务协作,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大力扶持就业。有序组织季度拉练。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回归创业,兴办“扶贫车间”100家以上、“家庭作坊”2000个以上,带动留守人员就近就业。对2018年1月后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3人就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就业补贴。

    (3)加强技能培训。整合扶贫、农业、科技、教育等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户就业增收技能,努力提高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对城乡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200-2000元就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村贫困人员,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创业培训补贴。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力争3年时间培养玉雕人才200名。

    (4)完善扶持政策。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方式,搭建就业平台,帮助实现就业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三年贴息支持。对贫困劳动力实现自主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基层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每人每月给予1100元岗位补贴(连续补三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四)强化住房保障。

    1.突出问题。贫困户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尚未全部落实。

    2.工作目标。实现农村所有贫困对象“居有所安”, 加快推进建房进度,确保上报进度与实际建房进度保持一致。6月底主体工程全部完工,9月底达到入住标准。2018年度搬迁人口在10月底前完成入住。拆旧率达到95%。到2020年圆满完成5336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3.具体措施。

    (1)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4998户,41138人。一是严守政策底线,坚持统规统建,严禁搬迁户自行建房,新建房屋必须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即统一安装门窗、室内墙体粉白、室内地面抹平,通水、通电,卫生间、厨房具备正常使用的功能),严禁举债装修。二是合理确定安置点选址。规避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坚决杜绝将原拆原建户纳入易迁对象。三是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标准,配套菜园、养殖栏圈、公厕等,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四是实行“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因人因户落实各项后续帮扶措施,解决好搬迁户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问题,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五是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管。项目审批要件齐全、程序合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四制”要求,严格执行材料质量控制、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监管、工程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加大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各类质量和安全事故,严格工程验收。六是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易迁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类档案齐全规范。

    (2)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严格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落实分类补助政策,实现住房困难群众“居有所安”。其中:2018年完成2500户,2019年完成2000户,2020年完成836户危房改造任务,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3)建立土地资产收入扶贫投入机制。加快推进贫困户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实现宅基地有偿退出。

    (牵头单位:县易迁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兴竹公司、各乡镇)

    (五)推进教育扶贫。

    1.突出问题。教育扶贫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贫困户家庭教育负担较重。

    2.工作目标。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全县学前适龄儿童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3.具体措施。

    (1)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实现从学前到研究生各阶段资助政策全覆盖、跨区域和非寄宿贫困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全覆盖、贫困家庭子女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全覆盖,大力实施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困难学生全程资助、薄弱学校全面达标、教师培训全员覆盖、智力扶贫全力支撑、均衡发展全面实现的“六项教育扶贫计划”。

    (2)完善资助对象认定机制。加强学籍信息与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健全以县为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推进乡镇扶贫办和乡镇中心学校联合核实认定工作,不得要学生多跑路、跑冤枉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免课本费、补助贫困学生基本生活费政策。特困户子女给予“兜底”资助。

    (3)解决偏远乡村适龄儿童就读难题。加快贫困村学校(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到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鼓励开办私立幼儿园、免费校车接送、学校或村委会建托管中心等方式,实现边远地区适龄儿童“就近能入学、往返能坐车、留守可关爱”。到2020年,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12所,建设面积21670平方米、规划投资3975万元。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乡村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办好村小和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上学。计划投入薄弱校舍建设资金7897万元,新建及改扩建校舍35892平方米、运动场91534平方米、护坎坡及围墙大门4666平方米;新建恒升学校,计划投资5100万元,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14096平方米;完成宝丰镇施洋小学、双台乡茅塔中学改扩建及麻家渡镇营盘河小学迁建工作。

    (4)配强乡村学校师资力量。通过返聘、招聘等方式统筹配强乡村学校师资力量,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组织优秀年轻教师到边远贫困乡村支教。支持建档立卡家庭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行动,城区中小学与贫困村薄弱校实行一对一结对全覆盖。利用“国培、省培、县培”计划,每年培训中小学教师3000人次,着力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新建用房277套9150平方米,规划资金1358万元。

    (5)推进普通高中建设。新建**一中护坡15000立方米,计划资金300万元;新建**二中运动场10000平方米,计划资金300万元;新建**二中学生宿舍5184平方米,规划资金881万元;改扩建**二中学生食堂699平方米,规划资金118万元。完成**职教集团学校迁建,规划投资3.65亿元,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67000平方米。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六)深化健康扶贫。

    1.突出问题。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尚需调整完善,个别贫困群体医疗支出较大,因病致贫返贫率高。

    2.工作目标。深化健康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健康体检政策,逐步落实合作医疗缴费减免政策,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3.具体措施。

    (1)推进“三个一批”。完善并落实贫困户参合资助政策。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确定,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建立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计划,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2)完善“四位一体”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民政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机制。严格落实分级转诊制度,县外转诊率不超过10%,贫困人口住院率控制在20%以内。

    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十堰市域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8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贫困残疾人取消住院起付线。基本医保(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85%,市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75%,年度封顶线为12万元。严格控制政策外医疗费用规定,每例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5%,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0%,县域外三级医疗机构不超过15%。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封顶线为35万元。

    农村低保对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自负合规住院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对不超过大病保险(2018年度为5000元)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超过大病保险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统一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封顶线不超过5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城乡孤儿,实行全额救助,原则上最高封顶线不超过50000元。对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然年度内累计自负合规住院费用,对超过大病保险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统一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封顶线不超过50000元。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扣除医院管控外费用,实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的,由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兜底报销提高到9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3)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落实贫困人口县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通过绿色窗口、共享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4)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明确定点医院,强化医疗费用管控,推行单病种收费管理。在10种大病的基础上,2018年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纳入救治范围,对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

    (5)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开展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实现应建尽建,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压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责任,乡镇聘用健康扶贫专员,推行31种门诊慢性病用药取药向村级延伸。

    (6)注重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卫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吸引适宜卫生人员服务基层,实现村村有达标卫生室、有合格医生。2018年完成县中医院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投入使用。县妇幼保健院新建规划建设面积4万平方米,占地23.4亩,计划投资1.7亿元。楼台、擂鼓、竹坪乡镇卫生院、官渡分院2018年启动综合楼建设,2019年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税务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

    (七)落实社会保障兜底。

    1.突出问题。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尚未全面执行到位,对个别特困户存在“一兜了之”问题。

    2.工作目标。综合施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扶尽扶,确保真正脱贫。

    3.具体措施。

    (1)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户纳入民政各项救助对象范围,享受医疗、临时、慈善等各项救助政策;重点加大贫困户“三留守”人员、失独及空巢老人、孤儿及困境儿童等救助关爱力度。建立村委会与留守家庭外出子女关照赡养老人双向承诺制度。

    (2)实施重点救助。对低保特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4类人员实施重点救助,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加大对贫困户“三留守”人员、失独及空巢老人、孤儿及困境儿童等救助力度,建立关爱关照和儿女履行看望、赡养义务承诺制度;改善特困家庭居住环境、生活条件,明确看护人职责,提高其生活质量。

    (3)实行低保渐退制度。坚持和完善每季度共享比对人员信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并及时落实提标政策;对因天灾人祸导致的新致贫、返贫人口全部纳入重点扶持对象,确保脱贫;对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暂缓动态调整,防止返贫。

    (4)加大精准帮扶。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社会保障对象,采取产业发展、扶贫车间和产业基地就近就业、家庭作坊、入股分红等精准扶持办法,通过自身劳动实现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八)助力贫困村提升。

    1.突出问题。深度贫困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薄弱。

    2.工作目标。围绕户脱贫村出列目标。楼台、得胜、大庙、文峰、双台5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0个深度贫困村逐乡逐村逐户制定攻坚方案和年度计划,做到村村有脱贫规划、有项目库、有开工项目,户户有脱贫的具体措施。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壮大集体经济,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培育贫困村振兴新动能。

    3.具体措施。

    (1)大力推行“三乡工程”。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实现“市民下乡”与资产收益扶贫对接、“能人回乡”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对接、“企业兴乡”与“千企帮千村”对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贫困村振兴新动能。摸清深贫村和深贫人口。结合实施“三乡工程”,办好1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试点乡镇,每个乡镇办好1个试点村。每年对20个边远贫困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提等升级。推进集体经济空壳村“脱壳工程”,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2)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按照合理布局、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快构建连通内外、功能配套、安全高效、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42公里;加大危桥改造实施力度,新建沧浪大桥及乡镇农村公路桥梁1057延米;按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实施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等级提升354.5公里;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原被撤并的行政村道路通畅634公里,确保100%通水泥(沥青)路;区位条件适宜20户以上的自然村主要连接道路1286公里,达到四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实现村镇互联互通。

    以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扶持修建窖、井、塘、堰、渠,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8年人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亩以上,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得到明显加强,抵御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清洁工程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非规模化育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提升村容村貌。

    (3)聚焦农村贫困家庭三留守人员、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社会志愿者等开展“1+x”结对关怀服务和互助活动,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咨询、亲情陪伴、安全自护;采取“线上对接”与“线下实施”,以希望厨房、希望家园等公益项目为载体,每个村建设1个托儿孝老中心;综合运用“六个一批”措施,打好政策“组合拳”,做到极贫重扶,加大扶持和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好贫中之贫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

    (九)开展金融扶贫。

    1.突出问题。贫困地区贷款满足率不高、金融机构参与扶贫服务广泛性不够、部分地区金融扶贫信用环境不优。

    2.工作目标。发放扶贫再贷款达到2亿元,每个乡镇平均0.2亿元以上;精准扶贫贷款每年增长20%左右,达到10亿元以上;扶贫小额贷款增长20%,贫困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县级新增贷款风险补偿金0.8亿元以上,财政贴息落实到位,“三农”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力争实现1至2家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运用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1亿元。

    3.具体措施。

    (1)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知户借户用户还,探索建立小额信贷共管账户,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贷后使用监管,建立合作社监管制度;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

    (2)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开展产品定制、评级授信、贷款发放“三大行动”,实施金融部门主动作为与依靠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相结合、加大银行信贷投入与拓宽扶贫融资渠道相结合、发挥银行作用与完善信用增进机制相结合、信贷支持与推进普惠金融建设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切实推进信用建设,营造脱贫攻坚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3)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放大贷款倍数,明确政府与银行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比例;推广“扶贫保”扩大农产品保险范围,降低对贫困户保费收取标准。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利用金融扶贫杠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贫困乡村资金投入力度;推进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资(PPP)模式,实现贫困地区企业IPO上市零的突破。

    (牵头单位:县人行、县扶贫攻坚办金融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十)推动生态扶贫。

    1.突出问题。生态资源转化率不高,生态扶贫带动作用发挥不够。

    2.工作目标。提高生态扶贫带动效益,增加贫困群体收入。完成精准灭荒5万亩、退耕还林1万亩、安排贫困人口就业0.3万人。

    3.具体措施。

    (1)实施“绿满**”工程。推进精准灭荒、退耕还林工程,全面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完成7个乡镇62个行政村投资(中央资金)4030万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完成1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

    (2)实施生态旅游富民工程。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圣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有序开发生态资源,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完善光伏扶贫后续工程,对光伏大棚及光伏地面电站加强运营及上网管理,科学制定受益分配方式,实现改善生态环境与贫困户增收双赢。

    (3)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农村生态护林员、生态保洁员原则上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获取稳定的工资报酬。

    (4)探索碳汇交易机制。建立碳汇交易平台,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对生态价值的有效补偿。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十一)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1.突出问题。科技对脱贫攻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育尚需加大力度。

    2.工作目标。实施“六个一”科技扶贫示范工程,组织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广泛参与精准扶贫,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每个贫困村至少培养1名电商人才,培训科技致富带头人和“一村多名大学生”每村不少于3人。

    3.具体措施。

    (1)加大人才扶贫力度。加强人才扶贫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优秀扶贫信息员、基层达到服务年限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可采取公开择优或定向招考的方式,考核聘用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对全日制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开设绿色通道,引进优秀人才。

    (2)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倾斜计划。2018年重点招录全市重点贫困村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力争每个村至少有1名“一村多名大学生”,加大“一村多名大学生”创业支持力度,发挥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实施“回乡兴村千人计划”,对61个重点贫困村近年来考出去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外出创业成功人士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本土人才信息库;出台扶持政策,点对点动员入库人员回乡创业致富兴村,每村不低于3人,总量500人以上。

    (3)大力培育科技致富带头人和乡土人才。积极发掘贫困乡村“土专家”和科技致富带头人,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经商等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建立特派员选派体系,县级特派员按每村一名配备,共选派不低于200人,开展科技人员与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业合作社骨干开展结对帮扶、一对一指导。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各乡镇)

    (十二)构建大扶贫格局。

    1.突出问题。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潜能尚需挖掘。

    2.工作目标。加强“四双”帮扶工作指导,深化239支工作队与239个行政村、1万名党员干部与4.8万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形成脱贫攻坚大合唱。

    3.具体措施。

    (1)深化“四双”驻村帮扶。严格驻村工作管理,加强督办检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帮扶能力和帮扶成效。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开展抓三级书记、抓驻村帮扶、抓集体经济、抓党群中心、抓支部引领,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五抓一促”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专项集中治理。

    (2)推进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做好中直定点扶贫、省直对口帮扶的对接工作,推动双方在人才交流、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劳务协作、社会帮扶多方面的广泛合作。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推进以“百企进百村”为主题的村企共建,对带动辐射贫困人口多、贫困人口增收快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财政奖补支持,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扶贫长效机制。搭建扶贫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引导**外出创业能人回乡投资。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扶贫功能。

    (3)推动社会扶贫工作。积极推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运行,依托国家建档立卡大数据资源,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和新模式,动员全社会爱心力量构建关心帮扶、电商扶贫、扶贫众筹、扶贫展示、扶贫榜样五大功能平台,搭建连接贫困人口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网络服务平台,形成全社会扶贫资源大整合。

    (牵头单位:县扶贫攻坚办“四双”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一办十四组”是计划编制、推进和协调的办事机构。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是行动计划实施成员单位。各级各部门要将计划落实纳入履职尽责的第一任务。县直各参与脱贫攻坚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认领任务,承担责任。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本乡镇农村扶贫对象脱贫的直接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签订年度精准扶贫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农村扶贫对象脱贫任务。三是开展寻村访户。县“四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人每年进村调研不少于30次、县“四家”其他领导负责联系乡镇的所有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本乡镇的所有村、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联系村,通过县乡联动,实现全县17个乡镇、239个村领导干部包乡包村脱贫工作全覆盖、入户走访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包点及驻村干部驻村抓、党员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县乡各级负责制定本区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攻坚措施,调配人员力量,推动落实,督办检查。建立重要工作推进和政策制定会商机制,完善约谈和通报机制,对暗访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通报、销号式整改。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体系,财政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使用要求相适应。加大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县级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县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纳入财政预算并作为考核硬性指标。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中央、省市安排到县的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当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同步投入、集中使用。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由县结合实际采取政策叠加,差异化扶持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分类制定资金补助标准。每个深度贫困村统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600万元。同时,要统筹解决好非贫困村的精准脱贫投入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政策。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县乡村项目库,完善细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实行村委会和工作队提议、村民代表评议、村民大会决议,项目库公开、项目实施过程公开的“三议两公开”制度,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机制,从制度安排上防止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和擅自改变项目用途,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将扶贫资金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对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资金规模、扶持范围、扶持条件、分配依据、分配结果、管理使用规定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等进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财政扶贫资金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切实杜绝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请款报账、工程建设等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暗箱操作,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加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力度。规范扶贫项目档案管理,构建项目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痕迹化、过程化跟踪管理。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全面开展各级干部“大走访、大摸排、大整改”活动,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县上下要严明纪律听从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违反“十不准”规定,大力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浮躁厌战惰绪和消极腐败现象,防止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算账式脱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开展扶贫业务培训,提高扶贫干部业务素质;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支部,配强村两委班子,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攻坚作用;大兴调研之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建立容错机制,对凡是主观指导思想正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出现工作错误的以问题整改为主,对干部个人予以容错免责。

    (五)加大暗访督查考核力度。县扶贫攻坚办成立脱贫攻坚督导组,坚持村村必到、户户必查,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交办反馈,整改复查。对问题严重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考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对各乡镇年度精准脱贫工作成效的考核,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县直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以县委名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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