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组织部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要求,我市下发了《XXX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市委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要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提高调控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要客观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注意向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倾斜,更加重视在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要注重在各级表彰的先进模范中发展党员,采取单列发展计划、结对联系等方式,确保符合发展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要注重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争取有明显进展。要加大在中大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中的发展党员力度,争取有明显提高。
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双推双评三全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干部要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正确使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
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从2018年起,在发展党员时须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即由所在党支部填写《记实表》。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原则要求。《记实表》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填写,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按照“一人一档,一步一审、一事一记”的要求,使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限都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XXX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2.认真规范填写。填写《记实表》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不需填写内容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填写时,要认真仔细,避免涂改。
3.妥善保存管理。《记实表》为党员档案的重要部分,在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及时将记实表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文书资料,永久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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